阿特爾涅太太借給菲利普一筆錢。
這筆錢足以讓他付清拖欠女房東的房租,這樣,女房東就會讓他取走他的衣物用品。
他花了五先令和一張典當一套衣服的當票,從當鋪老闆那兒換了一件禮服大衣,穿着倒是相當合身。
其餘的衣服他都贖了回來。
他叫卡特·帕特森把他的箱子送到哈林頓街,星期一早晨他跟阿特爾涅一道上店裡去報到。
阿特爾涅把他介紹給服裝部的進貨員之後就走了。
進貨員名叫桑普森,年紀三十上下,是個快·活的、喜愛大驚小怪的矮個子。
他跟菲利普握了握手,接着為了炫耀一下他引以為豪的學識,問菲利普是否會講法語。
當菲利普回答說他會時,對方十分驚訝。
“還會别的語言嗎?”
“我還會講德語。
”
“哦!我自己偶爾去巴黎逛逛。
你會講法語嗎?[1]到過馬克西姆餐廳嗎?”
[1]原文是法語。
菲利普被安排站在服裝部的樓梯頂端。
他的工作就是為顧客去各個營業部指路。
照桑普森先生說漏嘴的情況來看,這兒的部門似乎還不少。
突然,桑普森發現菲利普走路有點兒瘸。
“你的腿怎麼啦?”他問道。
“我有一隻腳畸形,”菲利普說,“可是并不妨礙我走路或做别的什麼事。
”
進貨員懷疑地盯着菲利普的那隻腳看了一會兒。
菲利普暗自猜測,他正在為經理錄用自己的原因而感到納悶。
菲利普明白經理根本沒注意到他身上有什麼毛病。
“我并不指望你第一天就把什麼都做對。
要是有什麼疑問,隻要去問問那些年輕姑娘就行了。
”
桑普森轉身走了。
菲利普力圖把這個部那個部的地點記在心裡,目光急切地留意着前來問訊的顧客。
下午一點,他上樓去吃午飯。
餐廳位于這幢大樓的頂層,又寬又長,燈火通明,但所有的窗戶都關着,以防灰塵進入,大廳裡彌漫着難聞的燒煮飯菜的氣味。
一張張長餐桌都覆着桌布,每隔幾張桌子就有一個盛滿水的大玻璃瓶,桌子中央擺着鹽罐子和醋瓶。
店員們吵吵嚷嚷地擁進餐廳,在長闆凳上坐下,那些長闆凳上仍有十二點半前來用飯的那批店員坐過的餘溫。
“什麼酸泡菜也沒有。
”緊挨着菲利普而坐的那個人說。
他是一個年輕人,身材又高又瘦,蒼白的臉上長了個鷹鈎鼻。
他的腦袋很長,頭顱凹凸不平,好像曾被人這裡按一下那裡推一下似的,樣子古怪,腦門和脖子上滿是紅腫的大痤瘡。
他叫哈裡斯。
菲利普發現有幾天餐桌的盡頭擺着幾個大湯盆,裡面放滿了什錦酸泡菜。
這些酸泡菜很受歡迎。
餐廳裡沒有刀叉。
不一會兒,一個身穿白上衣的又高又胖的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