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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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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隔一周的星期一,就要舉行一次社交晚會。

    菲利普來到林恩商行後第二個星期開始時就碰上了。

    他和服裝部的一個女同事約好一同前往。

     “對她們要遷就一點,”那個女同事說,“就像我對待她們那樣。

    ” 女店員叫霍奇斯太太,是個四十五歲的個子矮小的女人,頭發染得糟不可言,蠟黃的臉上縱橫交錯地布滿了一根根細小的紅色血管,泛黃的眼白襯托着淡藍色的眼珠。

    她非常喜歡菲利普。

    菲利普進店還不到一個星期,她就喚起他的教名來了。

     “我們都知道落魄是什麼滋味。

    ”她說。

     她告訴菲利普,她本來不姓霍奇斯,但她說話中卻總是提到“我男人羅奇斯先生”[1]。

    她丈夫是一個出庭律師,待她壞得出奇。

    她喜歡獨立自主,于是便離開了丈夫。

    可是她已經懂得了乘坐自己馬車的樂趣,親愛的——她把每個人都稱作親愛的——他們家的晚飯總是吃得很遲。

    她經常用她那根巨大的銀胸針的針尖剔牙齒。

    那根胸針設計成鞭子和獵鞭交叉的形狀,中間還有兩個踢馬刺。

    菲利普在這種陌生環境裡感到很不自在。

    店裡的姑娘們都把他稱作“傲慢的家夥”。

    有一次,一個姑娘叫他一聲“菲爾”,他沒有搭腔,因為他根本不知道她是在跟自己說話。

    姑娘猛地把頭一昂,說他是個“高傲自大的家夥”,下一次兩人見面時,姑娘便含譏帶諷地稱他凱裡先生。

    姑娘是朱厄爾小姐,不久将同一位醫生結婚。

    别的姑娘從來沒見過那個醫生,但她們都說他準是一位上流紳士,因為他送給朱厄爾小姐好多美妙的禮物。

     [1]霍奇斯太太把“MisterHodges”說成“Misterodges”,把“H”吞掉不發音,兩個詞讀成了一個詞。

     “聽了她們的話,可千萬别在意,親愛的,”霍奇斯太太說,“我也經曆過你所經曆的一切。

    她們也可憐得很,懂的東西并不比别人多。

    你相信我的話好了,隻要你像我那樣堅持下去,她們肯定會喜歡你的。

    ” 社交晚會是在地下餐廳舉行的。

    餐桌都被推到一邊,以便騰出地方來讓大家跳舞,而小桌子擺得整整齊齊,供人們玩不時輪換搭檔的惠斯特牌戲。

     “商行裡的頭頭們很早就得趕到那兒。

    ”霍奇斯太太說。

     霍奇斯太太介紹菲利普跟貝内特小姐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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