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秋天,我剛從學校畢業,父親托人讓我混進一個劇團做演員。
那時我已經讀了四年表演,當然也是他在入學時托了人,才讓我有機會可以上學,然後我發現,這不可能作為自己的謀生渠道。
那個劇團恰好要排一出新戲。
我的父親借此想讓我重新考慮一下未來,他說,這不是你從小想做的事嗎?他當時跟一個年輕女人準備結婚,那個女人隻比我大七歲,我見過,長得很好看,即使跟我談戀愛也挺好的。
這出新戲,名字叫《薄荷街》。
他們給了我一份劇本,上面的人物介紹裡有個人名下畫了圈。
大概就是我的角色吧。
這個戲,說的是在一條街上,有個女人,田姐,殺了她的丈夫。
然後所有鄰居都在讨論怎麼處置她,并對她進行裁決。
我在戲裡演的是這個女人弟弟的一個朋友。
導演說我的角色雖然戲份不多,但劇作者的很多意圖都是通過我來傳達的。
導演叫王閑,個子不高,兩隻眼睛很大,額頭總是流着汗,經常需要用手背上的汗毛去擦汗。
他為人随和,也比較幽默,相處起來很愉快。
除了我這個角色,還有個隻在結尾出現的龍套,就是演片警的劉東。
這出戲一共十二個演員,三幕。
據作者說,這寫的是一個有原型的故事。
在原型中,故事的結尾,田姐用鞋帶上吊了。
而在這出戲裡,除了她的家人外,所有人打算包庇田姐,于是鄰居們開始說服田姐的家人一起掩蓋住這起殺人案。
但就在那個夜晚之後,卻來了警察,把她拷走了,大家不知道是誰出賣了田姐。
在最重要的第三幕中,所有人要推導出是誰捅出了這件事,于是把前兩幕發生過的事情重新诠釋了一遍。
最終,還是毫無結果。
在學校期間,我已經演了大約十出話劇,讓我對這件事有種很強烈的傷感,我覺得自己毫無價值。
包括在我畢業後進入的這個劇團,更讓我覺得自己可有可無,好在我對此已經不是很在意。
也許我還有很多喜歡的事情沒有做,也許能夠活着本身已經很幸運了。
經過兩個月的艱苦排練後,就到了彩排的這個夜晚。
第一幕的演出效果不錯,觀衆非常專注。
在第二幕的間隙裡,我站在後台,劉東正好在我身旁,穿着一身警服。
他隻需出場一次,其他時間在後台等待,沒有人在意他待着的時候做什麼。
他歪過腦袋對我說:“你有沒有這樣一種想法,就是上學的時候,開聯歡會,你沖上台,胡亂搞一番,比如撕扯女同學的衣服,或者撅起屁股沖着觀衆,總之就是搞砸這個東西,然後看接下來會怎樣。
”我茫然地看着舞台,劉東的話我都聽到了,我的茫然是因為人與人之間那種神秘的力量,那種玄妙的互相拉扯,所以我總是會同這種人湊到一起。
他說:“我知道你肯定有,我也有。
而且換位思考,我也很希望在這種公開的場合,看一個二逼沖上去搞砸這個事兒,那比讓人看一個沒意思的戲有趣多了。
”劉東繼續說着,他甚至都沒有看我。
這兩個月我跟他并不熟,他一定認識到我跟他這點相同的地方。
隻有最不重要的人才會想着要搞砸一個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