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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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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他們額外的紅包,心裡相當感激。

    梅東發迹後,把全家都接去了澳洲,他在澳門管生意,如果他不回來,警察拿他沒轍,可是如果他這一回來,怕是再也出不去了。

    自己這麼做,豈不是恩将仇報,害了大哥? “如果你同意我開的條件,你今天就可以走。

    ”張一昂繼續給他開條件。

     “真的?”楊威不由心動,說完卻後悔地低下頭。

     “當然是真的。

    我們還沒有跟檢察院提交刑拘單,今天我能做主放不放你,如果到了明天,刑拘單下來,這就有點麻煩了。

    ”張一昂用出了房産銷售的套路,就這一套了啊,明天就沒了,下期開盤肯定漲價。

     “我……我覺得沒法說服梅東回來。

    ”楊威左思右想,還是決定不出賣梅東,如果免不了坐牢,他想着自己也沒幹過殺人放火的事,按現有罪名,最多判個三五年也就罷了。

     張一昂畢竟幹了七八年刑警,審訊經曆多了,看他的神色便已猜到了他的心理。

    他笑了笑,又輕描淡寫地說起了似乎截然不相幹的故事:“你可能覺得不就是坐上幾年牢嘛,也沒大關系,畢竟是你大哥,不能出賣他,我完全理解。

    社會上的普通人一提看守所就害怕,搞得好像下地獄一樣,其實也不是,現在是科學化管理,都是很規範的,看守所裡不會搞刑訊逼供那一套,這要是還搞過去那一套,被媒體一報道,對我們警察形象是很負面的。

    不過失去自由總歸沒外面舒服,一個犯人從法院那裡審判下來,決定判幾年,後面的操作門道還是很多的。

    有的人判無期,每天在裡面讀書看報鍛煉身體,比起外面還沒壓力,人都長胖了。

    有的人就關半年,跟親人一見面就哭着喊着要把他弄出去,裡面真不是人待的地方。

    ” “差别在哪?主要看關在哪個看守所,跟什麼樣的人關一起。

    這其中,我們還是有點話語權的。

    我去年在省廳的時候,聽朋友說起過這麼一個案子,他們抓了一夥人,壞事都是小弟幹的,老大從來隻動嘴,沒動過手,可大家心裡都清楚,老大才是最壞的那個。

    可是沒證據啊,他手下一個小弟頂包,把所有責任都往自己身上攬,結果老大判不了,放走了,小弟判了十年。

    進監獄的頭一個月,小弟就被送去醫院搶救了,醫生診斷是括約肌拉斷了,監獄一查,在他房間找出了一個擴張器,擴張器哪兒來的,誰也不知道,這事是他同寝的幹的,可同寝的是個無期重犯,刑期已經到頂了,這事也不能給他加刑到死刑吧,最後隻能不了了之。

    那個小弟在醫院休息了半個月,回來第一件事就是舉報他老大,警方順利把他老大抓了。

    ”張一昂啧啧嘴,“拉斷他的括約肌啊!”楊威聽到“拉斷括約肌”這幾個字,渾身不由自主打了個寒戰,擡頭看到張一昂淡定的眼神,王瑞軍兇悍的表情,他所有心理防線瞬時崩塌,馬上改口:“我全力配合,我……我把梅東叫回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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