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邦的“劉”“邦”
秦之後的王朝就是漢朝,兩漢的政治經濟制度是漢承秦制,有所損益。
基本上跟秦朝一樣。
但也有變化和增減之處。
第一個是刺史制度。
漢武帝時劃天下為十三州,設立刺史,由皇帝選派親信擔任,到地方監察郡守和王國。
刺史是六百石的品秩,而郡守和王國丞相秩兩千石。
這就是皇帝高明的地方,小官管大官,内朝官管外朝官,讓他們互相牽制。
郡守和王國丞相比刺史品秩高,但刺史是皇上欽差,口含天憲,出納王命。
他們互相都能拿住對方,我掐住你脖子你拉住我腰帶,誰也不敢造次。
如果刺史的品秩高于郡守和王國丞相了,那就成了他們的上級,地方就沒法牽制了。
這種辦法,曆代帝王經常使用,玩得爐火純青。
但到了東漢,朝廷沒有認真領會老祖宗的苦心孤詣,給刺史增加了行政權和軍權,刺史正式成為州的長官。
地方行政區劃由郡縣兩級變成州郡縣三級,刺史變成了郡守的上級,這就為漢末的軍閥割據埋下了伏筆。
郡有好幾十個,郡守不具備割據的能力,州就十三個,地盤太大了,具備了同中央叫闆的實力。
第二個是郡縣制與封國制并存,儒家法家一起來。
漢實行郡縣制又兼有封國制,封國分王國、侯國。
王國與割據無異,侯國受所在郡監督。
劉邦建立了漢朝,他就總結,秦為什麼亡?他想起淳于越的話來,他認為亡秦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沒搞分封。
就是淳于越說的,無輔拂,何以救哉?所以我得搞分封,萬一打起來,就有人挺我。
他搞分封是分封同姓王,得跟天子同姓,皇上的兄弟子侄叔伯,這些人可以封王。
妹夫不行,舅舅不行,姨父也不行,因為是外姓。
一筆寫不出兩個劉字來,所以劉邦的大哥劉肥分到山東做齊王,兒子劉長封淮南王。
王國相當于一個郡那麼大,實際上就跟割據沒有區别,因為王國的軍隊是自己招募,官吏自己委任,甚至可以鑄錢。
那會兒的錢是銅錢沒有防僞标志,隻要開出礦來就能做。
你們王國有礦山,你就做吧,結果可能比中央還有錢。
所以劉邦臨死的時候讓大臣們斬白馬盟誓(馬就是很珍貴的,何況白馬):非劉氏而王者,天下共擊之。
劉邦說,姓劉的才能有邦,不姓劉的敢封王建邦,大夥兒群毆他。
異姓不王的傳統從漢朝就确立了,基本上在中國古代,異姓封王的例子是很少的,很多都是追封。
像嶽飛封鄂王,死了60多年才封,已經沒有實際意義了,沒有造反奪權的可能性。
有個别的朝代,像唐、宋,異姓有封郡王的,但沒封親王的,王分郡親,為了有個名義上的限制。
功臣可以封侯,侯有三等,縣侯、鄉侯、亭侯。
縣侯享受一個縣的衣食租稅,但是你不能治民,也不能管軍,你隻有賦稅。
鄉侯就低了,諸葛亮是武鄉侯;亭侯就更低,像關羽漢壽亭侯,劉備早年宜城亭侯。
一般就是王侯這麼兩級搞分封,但還是對中央集權構成了很大的威脅。
因為天子姓劉,我姓張,我要取代天子做皇帝,這算造反。
天下都不同意,我心裡就要打鼓。
現在天子姓劉,我也姓劉,論輩分我還是叔,我哥死了輪着我了,憑什麼你小崽子幹?天下人也無所謂,劉家打仗關你屁事兒,誰當皇上你還不都是在家炒土豆絲,你管這個?所以這些同姓王,實際上對後來的中央集權構成的威脅更大了。
劉邦活着的時候這事不顯,死了就麻煩了,吳王劉濞論輩分就是漢景帝的叔叔,爆發了吳楚七國之亂。
當然漢景帝仨月就平定了,你看着軍隊那麼多,拿木頭棒子的烏合之衆,不如朝廷的正規軍,一下給它滅了。
但靠武力手段鎮壓卻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漢景帝的兒子漢武帝怎麼解決的這個事兒呢?
扼殺于搖籃
第一,漢武帝頒布推恩令。
主父偃給漢武帝建議:衆建諸侯而少其力。
衆建,多建的意思,多封幾個諸侯,諸侯的力量就被平均掉了。
具體操作原理我來解釋一下。
中國古代的宗法制度是嫡長子即位。
嫡長子就是正妻皇後、王後生的長子可以立為太子,将來繼皇帝位。
生個傻子怎麼辦?也一樣。
立國立嫡,不立賢。
隻立大的,不立能幹的。
除了皇後生的長子立為太子之外,其他的孩子和庶子可以分封為王。
那些港台的電視劇裡面有什麼大太子,二太子,三太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