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明的政策
明清時期,統治者調整生産關系,鼓勵生産,經濟繼續發展。
明清時期一直到鴉片戰争,1840年,中國的國民生産總值不是高于英國就是跟英國持平,反正絕不比它差。
乾隆50年的時候,就是1785年,中國的國民生産總值GDP,占世界的32%,歐洲占22%,中國一國的國民生産總值比歐洲11個主要國家,高十個百分點。
乾隆50年,1785年,就是200年前,美國都已經有了,那時候中國就牛成這樣了。
全世界人口超過50萬的城市,隻有十個,六個在中國,八個在亞洲,除了中國的就是日本東京,當時叫江戶,印度的馬德拉斯,歐洲就倆:倫敦、巴黎,剩下的全在中國,北京、南京、揚州、廣州、蘇州、杭州。
所以中國當時的經濟發展水平還是世界之最,農民富裕程度也是世界最高的。
這個原因就是因為統治者調整生産關系。
第一,明朝推行一條鞭法。
這是内閣首輔張居正推行的。
一般最早入閣的那哥們兒,就被稱為首輔。
我進内閣十年了,你剛來,那當然你得聽我的。
張居正就是入閣的時間非常長,等于是穆宗皇帝臨終的時候托孤給他。
當時即位的神宗就是萬曆皇帝,又很小,他等于是太子太師輔政這樣的大臣,就是他在全國推行一條鞭法。
将原來的田賦、徭役、雜稅,并為一條,折成銀兩,把從前按戶丁征收的役銀,分攤在田畝上,按人丁和田畝的多寡來分擔。
兩稅法按人丁征稅征的是個人所得稅,是你的财産,這個征的是役銀。
就是說,你本來應該去服役,服徭役,現在你不去,按規定你可以納銀代役。
服徭役是按人丁服,但是現在這個役銀也分攤在田畝上了,這表示人丁在稅收當中的作用就越來越下降。
資産在其中的作用越來越上升。
役銀按照人丁和田畝來分擔,這叫一條鞭法。
它的作用是賦役征銀,适應了商品經濟,然後農産品的商品化和資本主義萌芽。
你得把這個農産品給賣了,你地裡長不出銀子來,你得賣了,賣了就有了銅錢,然後到銀莊兌換成白銀。
這樣一來,促進了農産品的商品化,等于把農民推向市場,你必須跟市場發生聯系,你不發生聯系的話,除非地裡能長出銀子來,那是不可能的。
第二,納銀代役,保證農民生産時間,減輕農民負擔。
農民對國家的人身依附關系有所松弛,這個跟前面講的兩稅法的意思其實是一樣的,你納銀代役,可以保證農民的生産時間,其實它不減輕農民的負擔。
因為真正收糧食,農民的負擔可能輕,你收銀子,他的負擔可能會加重。
如果豐産了,糧價就降下來了,它跟市場發生關系。
這個是在調整賦稅制度。
到康熙帝,開始調整生産關系的第二點,康熙帝宣布原來明朝藩王土地歸現在的耕種人所有,叫做更名田,這解決了農民的土地問題。
農民失去土地是因為土地兼并。
在明朝的藩王們最能兼并土地,朱元障本人就弄出25個兒子,這25個兒子,每個人再來上七八個兒子,這七八個兒子再弄上七八個兒子,你算算多少個。
所以到了明朝末年,朱氏皇族有好幾十萬人,從朱元璋一家繁衍出來好幾十萬。
明朝是隻要皇子就封王,明朝得有多少個王爺?弄不好能趕上太平天國了,封王都封濫了。
所以清朝除了開國的八家鐵帽子王之外,隻有後來雍正爺封怡親王,是鐵帽子王。
然後清末是恭王、醇王、慶王,三個鐵帽王。
等于清朝一共就十二家王爺是不降爵的,别的王爺都是往下降,逐級下降,你是親王,你的兒子就是郡王,你孫子就是貝勒,曾孫就是貝子。
親王降到鎮國公,郡王降到輔國公,就是一級一級地往下降,到輔國公就不再往下降了,往下世襲就是世襲輔國公,輔國公跟王爺的級别可就差得太遠了。
你是王爺你住在王府,等你不是王爺的時候,你得從王府搬出來,自己找地兒住去。
你們家四居室改筒子樓了,你就找地兒住去吧!所以清朝一般來講,一朝一個皇帝在位的時候,它王爺沒多少,十幾個了不起了,但是像明朝太多了,而且明朝又是把王爺封到别的地兒,清朝是弄到北京城裡不許出去,圈死在北京。
所以你看清朝的王府全在北京,什麼鄭王府、豫王府全在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