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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案 地室懸女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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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衣服上也有很多破口。

    ”我說,“現在我們要觀察的是,衣服上的破口可以和胸·部的創口一一對應嗎?” 說完,我掀起死者的衣服,對比着破口和創口,說:“好,你們也認可了,是可以對應的。

    既然每一處破口都對應了胸·部的一個創口,那麼,就可以說明死者被刀刺的時候,衣服不是被撩起的,而是平整地穿着在死者身上的,對吧?” 偵查員點了點頭,表示認可。

     我接着說:“現在回答你的第二個問題。

    作案的現場應該不是污水井,污水井不具備作案現場的條件,要麼井口狹小,要麼井室較高,死者的雙腿褲管也沒有污水的痕迹,說明死者并沒有到達過井室的底部,當然,死者也不可能沒事兒到污水井裡面去。

    所以,污水井應該是抛屍現場。

    ” 我頓了頓,指着死者額頭部位的一處沒有生活反應的創傷,說:“屍體之所以會被挂在線纜上,是因為兇手把屍體頭上腳下直立扔進了污水井。

    因為有個初始加速度,屍體是向斜下方墜落,在頭部碰撞扶梯欄杆後,發生反彈,這個反彈,恰巧讓她挂在了井裡線纜上,發生了轉身,所以屍體沒有落到井底,而是呈直立位挂在了線纜上。

    死者的衣服也是因為線纜的刮擦,所以才會向上撩起,造成一個性侵害屍體的假象。

    ” “那殺人的第一現場會在哪裡呢?”偵查員說,“總不能在樓外面殺人,然後拖進樓裡面藏屍吧?” 林濤說:“沒事兒,找第一現場這個事兒交給我了。

    ” “那我就去屍檢了。

    ”我說。

     死者是大失血死亡的。

     屍體的胸·部被單刃刺器刺了十七刀,其中十一刀都從肋間隙進入了胸腔。

    這十一刀刺破了死者的心髒、主動脈和肺,導緻死者迅速大量失血而死亡。

     我們仔細記錄了屍體上每一處損傷的部位、形狀、長度和深度,分析緻傷工具是一把刃寬三厘米,長度超過十五厘米的單刃刺器。

     很多人認為緻傷物推斷除了推斷出一些特征性的緻傷物以外,其他似乎沒有什麼作用。

    比如這起案件中,緻傷物推斷得很詳細了,但是大家仔細想一想,幾乎每一家都會有類似的、符合條件的水果刀。

    其實緻傷物推斷不僅僅是為了縮小偵查範圍,更重要的是可以為後期快速、便捷提取到有價值物證提供線索。

    比如案件破獲後,去嫌疑人家裡搜查,可能嫌疑人家會有數十把刀具,那麼根據法醫對緻傷物的推斷,搜查人員可以很快提取到類似的緻傷物,再進行物證檢驗,這可以節約很多時間和精力。

     這就是一起簡單的用刀捅死人的案例,屍體檢驗可能并不能發現太多的線索和證據,隻能做一些固定死亡原因、死亡時間、緻傷物、緻傷方式的鑒定。

     死者的胃内還有殘存的玉米粒,食物還沒有進入十二指腸,我們推斷死者是在最後一次進餐後兩小時之内死亡的。

     除此之外,我們依照慣例,對死者的衣物進行了檢驗和拍照固定。

    死者的外套背部沾着大量的灰塵。

    值得注意的是,死者的外衣外褲口袋内側都有擦拭狀血迹。

     “你說死者的衣褲口袋内側的血迹是怎麼形成的?”我笑着問大寶。

     大寶對這種問題信手拈來:“有兩種可能,一種是死者受傷後,用黏附有血迹的手掏了自己的口袋;第二種是兇手殺完人後,用黏附有血迹的手掏了死者的口袋。

    一般第一種隻會在個别口袋裡出現,而第二種通常在每個口袋裡都出現血迹。

    本案中,死者上衣三個口袋,褲子兩個口袋都有血迹,所以我傾向是第二種,兇手掏的。

    ” “對!”我點頭說道,“有掏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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