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二案 夜半槍聲 · 3

首頁
     大寶好奇地朝車窗外張望了一下,說:“你看這路邊好多磚頭,你怎麼知道這是兇器?” 我哈哈一笑,說:“因為這塊磚頭上黏附着血迹、毛發。

    ” 熬夜加之旅途的疲勞突然襲來,我們在吃完中午飯後,找了個賓館美美地睡了一覺,等待着其他實驗室的檢查結果出爐。

     下午四點,我們一起來到了專案組,彙報工作的同時,也聽取其他刑事技術專業的檢驗結果。

     “死者系被霰彈槍打中了大腿,導緻股動脈破裂。

    因為沒有得到及時救治,失血過多死亡。

    ”我說,“除此之外,死者的枕部還有一處鈍器傷,是兇手在開槍前被打擊所緻。

    這是一起命案。

    ” “有點兒奇怪。

    ”偵查員說,“經過我們的調查,死者昨天晚上和幾個狐朋狗友喝酒喝到九點多,有人騎摩托車帶他到現場附近,他下了車。

    九點半左右,死者回到家裡,問他老婆要錢,他老婆不給,他踹了他老婆幾腳,然後硬搶了幾百塊錢離開家。

    過了大約二十分鐘,死者重新回到家裡,搖搖晃晃、罵罵咧咧的,從地窖裡拿出槍就離開家了。

    然後十點鐘就出事了。

    ” “嗯,是這樣的,在他的褲子裡發現了四百六十塊錢。

    不過,他這不就是要去和人約架嗎,怎麼奇怪了?”大寶說,“肯定是他和誰吵架了,然後去打架,結果打不過人家,所以被人搶了槍,打死了呗。

    ” 偵查員搖搖頭,說:“這個人平時喝多了酒,就喜歡尋釁滋事,這是事實。

    但是每次都是帶着棍子帶着刀,吵着喊着要去打架,一旦真的和人家遇上了,又[圖片]了。

    而且,附近有人打麻将,并沒有聽見吵架打架的聲音啊。

    ” “你們說,會不會是這樣,”我說,“死者喝多酒以後,想去和他們一起打麻将,所以去家裡要錢。

    打麻将的時候,發生了糾紛,死者就回家裡去取槍,在重新往打麻将的地方走的時候,遭到了襲擊。

    因為是這幾個打麻将的人幹的,他們當然不會說聽見什麼聲音了。

    ” 專案組沉寂下來,都在思考這一可能性。

     不一會兒,專案組組長拍了桌子,說:“這是最有可能的!你們去抓人吧!其他專業繼續介紹情況。

    ” 幾名偵查員應聲出門。

     理化室的負責人清了清嗓子,說:“我來介紹一下理化檢驗的情況。

    死者的心血中,每100毫升血液的酒精濃度高達280毫克,達到80毫克就算醉酒了,他這個數值都接近緻死量了。

    這說明死者是嚴重醉酒。

    在這個酒精濃度下,死者的自控能力和身體協調能力應該都非常差了。

    如果真的是打架,他沒有多少反抗能力。

    ” “嚴重醉酒,也是加速他失血死亡的一個因素。

    ”大寶補充道。

     “另外,”理化室的負責人接着說,“從死者頭發裡提取的微量顆粒,和現場提取的磚頭,認定同一。

    ” “可惜,”林濤一臉惋惜,“磚頭上太粗糙了,隻有指印痕,沒有指紋,沒有獲取證據、線索的條件。

    ” “那槍支檢驗怎麼樣呢?”我問。

     林濤說:“我進行了整體分離比對,死者家的殘餘材料和槍支認定整體,也就是說,這把槍确實就是他自己做的那把槍。

    另外,就是對槍支表面進行了檢驗,因為表面不光滑等原因,沒有發現有比對鑒定價值的指紋。

    ” 這着實是個不好的消息。

    既然是謀殺,射擊的人很有可能在槍支上留下指紋,可惜,沒有條件。

    我接着問:“那槍彈射擊實驗做了嗎?” 這是涉槍案件中必須進行的實驗,在實驗室中進行。

    把槍放在槍托上,用線牽引扳機射擊,射擊固定目标。

    進行槍彈射擊實驗,可以了解槍支的性能,從而對槍支射擊進行比對認定,是法庭判案的一個依據。

     “槍裡沒子彈,我讓派出所所長去家裡搜了。

    ”林濤說。

     所長接過話茬兒:“死者家裡人情緒很激動,開始很不配合,後來我做了很多工作,才對地窖進行了搜查,找到了幾枚做好的彈藥。

    喏,在這裡。

    ” 說完,他從警服口袋裡摸出了幾枚自制槍彈。

     “那我現在就去做實驗。

    ”林濤說。

     “明早再說吧。

    ”我說,“一方面,看看今晚對那四個打麻将的人的審訊結果。

    另一方面,你趕緊先陪我去看看那塊磚頭。

    ”
上一頁 章節目錄 下一章
推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