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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案 夜半槍聲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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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槍,有一米二長。

    加之這是接觸射擊,現在我們來還原一下現場。

    ” 說完,我拿過透明物證袋裡的槍,把槍口頂在死者膝蓋上方的創口處,說:“子彈往上,那麼槍托就應該在膝蓋下面。

    你說,這樣怎麼走火?” 如果是走火,這麼長的槍,應該打中死者的腰部以上,或者彈道是往下的。

    如果是打中膝蓋,而且創道往上,這樣擺放槍支不合理,而且死者是夠不着扳機的。

    即便是死者坐在地上,用槍頂住膝蓋,扳機的位置也在他的腳尖以外,柔韌性再好,也夠不到扳機。

     “有道理!”在場幾人異口同聲地說。

     “所以,隻有可能是别人拿着槍,對着他的膝蓋開了一槍。

    ”我說,“現在我們需要對屍體進行解剖。

    ” 程城市公安局法醫學屍體解剖室裡,陳詩羽仍然默默地站在一邊。

    這是她在兩天内看到的第三個現場、第七具屍體解剖,真可謂是填鴨式教育。

    她現在不僅完全适應了屍檢工作,而且已經可以清楚地說出屍體的解剖位置,這讓我們不禁感歎她适應能力、接受能力的強大。

    我也盡自己所能進行規範化操作,好讓這個白紙一樣的女大學生,對法醫的工作有個規範性的認識。

     我們對屍體進行了全面的屍表檢驗,死者除了左側膝蓋上的一處槍創以外,我們還在他的後枕部摸到了一塊不小的血腫。

    血腫的表面還有一些淺淡的擦傷。

    頭皮沒有創口,隻有血腫和擦傷,用法醫的眼光看,這是一個具有一定平面、一定質量、表面粗糙的鈍性物體形成的損傷。

    可能是摔跌倒在地面,也可能是工具形成的。

     “你看,果真還有其他外傷吧。

    ”我興高采烈地說。

     大寶拿出手術刀,準備剃除死者的頭發。

    我說:“等等。

    ” 我們把屍體翻了個身,暴露出枕部,然後細細地撥動死者的頭發,很快,找到了幾個黃色的小顆粒。

     我用鑷子把小顆粒鉗出來放進物證袋,說:“緻傷工具已經清楚了,是磚頭。

    ” 大寶贊許地點點頭,說:“開顱看看,防止是他中槍後摔跌,跌倒在磚頭上形成的損傷。

    ” 摔跌導緻的損傷,會在顱腦内形成對沖傷[注釋:對沖傷,指的是頭顱在高速運動過程中突然發生減速,導緻着地點的頭皮、顱骨、腦組織損傷出血,同時着地點對側位置的腦組織也因慣性作用和顱骨内壁發生撞擊,形成了損傷出血,但是相應位置的頭皮不會有損傷],而直接打擊所緻的損傷不會有對沖傷。

     打開死者的顱骨,他的枕部果真有一小塊腦挫傷,而對側的額部則沒有發現。

     “沒有對沖傷,可以肯定是有人用磚頭襲擊了他。

    這一處損傷有生活反應,說明他是在中槍前被打擊的。

    ”我說,“這麼小的一塊腦挫傷,不足以緻死也不足以緻暈,但是為我們提供了一個方向,尋找可能存在的物證的方向。

    ” 開完顱,大寶和楊法醫按常規對死者的屍體進行了全面、系統地解剖檢驗。

    大寶動刀的時候,可能是因為疲勞,一不小心用手術刀戳破了死者的胸腔。

     “哎呀,小心點兒。

    ”楊法醫說,“屍檢過程是要錄像的,别給當事人家屬看見了,非說這一處創口是兇手形成的就完蛋了。

    ” 大寶用手抹了抹被他用手術刀刺出的小創口,說:“沒事的,這創口這麼小,這麼薄,看不出來啦。

    而且沒有生活反應,檢驗前我們也拍了屍體照片,不礙事,不礙事。

    ” 我笑着說:“楊哥,你現在被信訪案件鬧得草木皆兵啦。

    法醫在屍檢過程中不慎對屍體造成損傷是常有的事情,不用大驚小怪的。

    ” 楊法醫尴尬地笑了笑,繼續和大寶對屍體進行系統解剖。

    除了在打開死者胃部的時候,一股嗆人的酒精味撲出來以外,并沒有其他特殊的發現。

     在他們進行解剖的時候,我拿起死者的雙手,仔細觀察了一下,沒有說話。

     檢驗完屍體後,我提出要去現場村落附近的小店吃牛肉面。

    除了這是我的嗜好以外,我還有别的意圖。

    路過現場的時候,警戒帶已經撤去,隻留下路面上的片片血迹。

    我叫韓亮停了車,下車在現場周圍轉了一圈。

    不一會兒,我就用物證袋拎了一塊磚頭上了車。

     “林濤,一會兒你去看看這塊磚頭。

    ”我說,“這是兇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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