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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案 幽綠巨人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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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矛盾嗎?難道真是激情殺人?” “沒有。

    ”偵查員說,“死者的社會交往非常簡單,除了和廢品收購站的人打交道以外,連周圍的拾荒者都不太認識他。

    廢品收購站的老闆看他最近沒有來賣廢品,我們又去調查,所以才提供信息找到了身源。

    廢品收購站的幾個人都查了,沒有疑點。

    ” “這個工廠有多少員工?”我問。

     “三千多人。

    ”偵查員說。

     “有多少是要戴安全帽上班的?”我問。

     陳詩羽看着我,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

    而其他偵查員則是一頭霧水,支支吾吾地翻着筆記本說:“這個……這個……沒問。

    ” “何出此言?”趙支隊長這一句文绉绉的話,在粗人遍地的刑警專案組裡顯得格格不入。

     我笑了笑,說:“我們屍檢的時候,發現兇器是一個表面光滑、有弧度、有平面、質量較輕的鈍器,而且應該易于攜帶。

    這個工具我想了很久,都沒有想出來是什麼東西,直到我去雲泰市出了個現場,看到了這個。

    ” 我把從雲泰市拍攝的安全帽的照片接到投影儀上,說:“安全帽——符合了所有的條件。

    ” 偵查員插話說:“哦,我看到了,這個工廠沒有哪個部門是需要戴安全帽的。

    ” “周圍有建築工地之類的嗎?”這個答案有些出乎我的意料,我的如意算盤也打空了。

     偵查員搖了搖頭。

     大寶說:“也不一定是安全帽吧。

    也有可能是摩托車頭盔。

    ” “對啊!”大寶一語挽救了我的推斷,我說,“我之前還忘了,之所以能造成死者面部出現那樣的創口,是因為工具有突起的棱邊。

    如果是摩托車頭盔的話,比安全帽更加符合條件了。

    因為摩托車頭盔上有可以活動的面罩,面罩掀起時,就會給頭盔頂部的平面增加一條棱邊!” “你是說,兇手是個騎摩托車的人?”趙支隊長問。

     我堅定地點點頭。

     偵查員說:“可是,騎摩托車的人可不少啊,工廠裡有不少員工是騎摩托車的,周圍也有拾荒者平時是騎摩托車的。

    ” “這就是我要說的另外一個問題了。

    ”我說,“這個案子,有五點和其他的命案是不同的,顯得特别奇怪。

    其一,作案地點。

    一般命案,殺人的地點可能是暴露的,而抛屍的地點是隐蔽的;但是這起案件,殺人的地點我們還不得而知,但是抛屍的地點卻非常暴露,這不是一個正常的現象。

    之前我們也懷疑過工廠的保安,但是保安沒有必要壓着監控攝像頭的邊緣去抛屍,太冒險了。

    其二,作案工具。

    一般命案都會使用更加容易造成侵害的工具,而本案選用的卻是很難造成人死亡的工具。

    如果作案地點是在室内,可以取到菜刀、斧錘這樣的工具;如果作案地點是在室外,工廠周圍都是荒地,磚石處處可見。

    為什麼要用一個那麼不順手的工具打擊那麼多下,白費那麼多力氣去殺人呢?” 我頓了頓,喝了口水,整理了一下思路,接着說:“其三,作案手段。

    一般殺人都會速戰速決,而本案的兇手卻不惜花費大量的時間和力氣去殺一個人,這是一個過度作案的典型例子。

    所謂的過度作案,就是明明花一成力氣就可以殺人,他卻花了十成。

    其四,侵害對象。

    我們知道,拾荒者是弱勢群體,這個拾荒者更是和他人沒有什麼矛盾糾葛,侵害一個拾荒者,這本身就不是一件正常的事情。

    我們現在在辦的‘清道夫專案’,我也認為兇手是個精神不正常,或者說是個人格不健全的人。

    其五,侵害部位。

    我們知道,要用暴力緻使一個人死亡,一定要攻擊他的要害部位。

    但是本案被害人被攻擊的是面部,有點兒常識的人都會知道,攻擊面部導緻死亡是很困難的。

    這也是很奇怪的一點。

    ” “你說了這麼多,是想表達什麼意思呢?”趙支隊長問。

     我看了一眼林濤,說:“你說。

    ” 林濤點點頭,說:“依據很充分。

    我們昨天早上還在讨論精神病殺人的一些特點,我覺得這個案子就很符合。

    從作案手段、作案工具、抛屍地點、侵害對象和侵害部位來看,都不符合一個正常人殺人的思維。

    既然用正常人的思維解釋不了,就隻有用精神病人的思維去解釋。

    ” “精神病人?”趙支隊長沉吟道。

     我說:“既然是精神病人,工廠自然不會聘用。

    而且侵害對象是拾荒者,我總覺得作案動機可能和拾荒有關。

    你們剛才說有些拾荒者就騎摩托車,所以,我覺得你們偵查的重點應該放在那些騎摩托車的拾荒者身上,而且這個人有精神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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