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濤說:“隻有頸部兩側的頸動脈這樣的大血管斷了才會緻命。
而且,這些血管斷裂後,會有一個往外噴血的過程,是需要幾分鐘時間才會喪失意識的。
在這個過程中,懷着必死信念的人,有足夠的時間去多砍上幾刀。
”
“關鍵的一點,是人在情緒激動的情況下,腎上腺素過度分泌,甚至連疼都感覺不到。
”韓亮說,“所以從理論上講,這種極端手段的刎頸,也沒什麼做不到的。
尤其是古代,霸王啊、虞姬啊,不都是刎頸死的嗎。
”
“哇,你連法醫學都懂?”陳詩羽崇拜地看着韓亮。
林濤一臉無奈,顯然是在郁悶:“明明重要的法醫學知識點都是我說出來的好不好?”
“刎頸,可見于自殺和他殺。
”我看着林濤的表情,笑了笑,說,“刀數越多,越好判斷死亡方式。
”
“哦?為什麼呢?”陳詩羽問道。
“很多種死亡方式,越複雜,反而越能說明是自殺。
”林濤說,“比如前不久那個投河自盡的男孩子,不就是給自己的嘴巴上貼了塊膠布嗎?”
“确實,我還見過用上吊、服藥、割腕等多種方式都沒死掉,最後還是用榔頭敲碎了自己的顱蓋骨,顱腦損傷死亡的。
”我說,“刎頸案件中,如果好幾刀都是平行、密集的,說明什麼?”
“說明死者是固定體位下,被連續砍、切的。
”韓亮說。
“聰明。
”陳詩羽看了眼韓亮,甜甜一笑。
林濤咬了咬牙。
我點點頭,說:“那麼,怎麼才能在固定體位下行兇呢?其一,死者當時處于昏迷狀态,被割頸。
其二,死者被約束、控制,沒有抵抗和逃避的能力。
其三,死者自己形成。
”
“那具體怎麼分辨呢?”陳詩羽問。
“每個案子都是不一樣的。
”我說,“這樣,我來舉一個具體的案例吧。
”
“兩年前有一起案件,是一個家庭主婦在家中死亡。
”我接着說,“報案人是她的丈夫,下班後回家,走到卧室門口的時候,就發現卧室裡都是血,于是就報案了。
經過現場勘查,死者仰卧在卧室的床鋪中間,周圍的床單、被褥以及地面上全都是密密麻麻的噴濺狀血迹,分布非常均勻。
經過屍體檢驗,死者的衣領往下翻卷,她的頸部有一個大創口,從創角的試切創來看,是切割、砍擊了好幾次形成的,頸椎前面也有砍痕,頸部軟組織都斷裂了,兩側的大血管也都斷裂了。
乍一看,非常像兇殺案。
因為現場是一個封閉的現場,所以死者家屬認為是她丈夫作案。
那麼,這個案子該怎麼去判斷死亡方式呢?”
林濤擺擺手,說:“這個案子,我們一起去的,我就不公布答案了。
我就解釋一下啥叫試切創。
試切創是創口一角的拖刀痕,一般是死者在自殺的時候試探性的損傷,在自殺中多見。
那麼,韓亮,你來猜猜這個案子如何定性?”
韓亮看出了林濤的挑釁,笑着搖了搖頭。
陳詩羽說:“她丈夫是下班後回家就發現這情況的,那麼我們偵查部門可以通過調查、監控、偵查實驗來判斷她丈夫到底有沒有作案時間。
”
我點點頭,說:“很好。
調查也很關鍵。
通過調查死者的丈夫下班、回家的時間,小區監控、電梯監控都可以判斷出他沒有作案時間。
同時,我們刑事技術也給予了很大的支持。
比如,現場勘查方面,我們發現了遺書。
”
“有遺書還說個啥啊?”陳詩羽說。
“不,很多關于自殺案件的信訪,都有遺書,而且都做過筆迹鑒定,但是家屬依舊不服,認為遺書是死者被兇手脅迫着寫的。
”我說。
“哦,那不是天方夜譚嗎。
”陳詩羽鄙視地說。
我笑了笑,說:“所以,我們要說服死者家屬,不能僅僅靠遺書。
這個案子中,除了遺書,現場勘查也有其他方面的支持。
比如,現場的血迹分布非常均勻,沒有空白區。
啥叫空白區呢?打個比方,一個人站在死者的旁邊,切斷血管,血液是瞬間往四周噴濺的,但是兇手站着的地方,會因為兇手的遮擋而出現一個血液的空白區。
沒有空白區,就表示沒有遮擋物,那麼兇手站在什麼地方行兇呢?”
陳詩羽和韓亮點了點頭。
我接着說:“除了空白區,還有噴濺血迹的原始形态。
血液噴濺出來後,是以小點點的狀态遺留在地面上的。
如果有兇手,行兇完成後,必然要離開現場。
兇手是人,不能飄浮,他隻能在地面上行走,這一行走,肯定會破壞地面血迹的原始形态,甚至遺留下血足迹。
如果現場隻有均勻分布的點狀噴濺血,那麼說明沒有人在事發後離開現場,也就說明現場除了自殺者,沒有其他人的存在。
”
“這很有道理啊!”陳詩羽若有所悟。
“除了現場勘查,還有屍體檢驗也可以支持我們的論斷。
”我說,“第一,死者的領口是往下翻的,為了更方便下刀,誰在殺人前,還會嫌衣領礙事?第二,最關鍵的,就是我剛才提出的問題。
刀口是平行密集的,符合在固定體位下連續切割、砍擊形成。
那麼,死者怎麼會一動不動引頸受戮?毒化檢驗排除了死者中毒昏迷,屍體檢驗排除了死者顱腦損傷或者窒息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