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哦,不對,你說了,他是為了強奸。
難道,就是因為他離異獨居,所以具備性侵女孩的動機嗎?”
“這個動機我還真沒考慮到。
”我自嘲地笑笑,說,“我之所以判斷是強奸殺人,還是依靠着客觀的證據。
”
“會陰部無損傷,處女膜完整,陰·道口未檢出精斑。
”林濤說,“如何存在客觀的證據?”
“并不是說會陰部無損傷,就一定不是強奸案件。
”我說,“很多性侵案件,都是沒有實施性行為,或者沒有實施傳統意義上的性行為就終止了。
”
“那讓我們來聽聽你的客觀依據。
”朱大隊饒有興趣。
我打開幻燈片,說:“先說輔助依據。
大家可以看看,這是女孩衣服的照片。
從照片上我們可以看出,女孩子穿着的短褲,是松緊邊的。
也就是說,除了褲腰帶,褲腿也是松緊的,而且松緊帶還很緊,都把大腿根勒出了痕迹。
那麼,女孩子入水後,水中的泥沙還有可能進入内褲内側嗎?”
大家都在搖頭。
我接着說:“顯然不能。
但是,我們在檢查女孩會陰部的時候,發現陰·道口有不少泥沙。
因為泥沙是濕潤的,所以誤導了我們,讓我們認為是入水的時候進入的。
”
“其實不是。
”林濤說,“若想泥沙進入内褲,必須脫掉内褲,黏附泥沙,再穿上内褲。
”
“對!”我說,“這就是我的輔助依據之一,女孩在落水前,被脫掉了内褲。
”
“那會不會是上廁所,摔跤了或者蹭到了呢?”朱大隊說。
我點點頭,說:“我也想過要排除這種可能。
現在我說輔助依據之二。
孩子們的衣服被吹幹後,男孩子的衣服都是正常的,唯獨女孩子的衣服後背部有青綠色的痕迹,這樣的痕迹怎麼來的呢?唯一一種可能,就是在有綠色素的地方仰卧過,甚至還有一定重力的壓迫、摩擦。
”
“會不會是孩子們打滾胡鬧?”
“如果是打滾的話,該是男孩子打滾才對吧。
”我說,“哪有女孩子打滾,男孩子在旁邊看的道理?”
朱大隊點頭。
我接着說:“接下來,是最為關鍵的依據,就是孩子背部的點狀壓迹。
”
“這些壓迹的産生原因你找到了?”朱大隊問。
我點點頭,說:“開始我單純地認為是在地面或者三輪車上,會有這樣的物體,壓迫孩子的背部導緻壓迹。
可萬萬沒有想到,造成這些壓迹的,居然是女孩子胸口的水鑽。
”
說完,我點擊出一張幻燈片。
這張幻燈片是我昨天晚上用了兩個小時的時間,用我不熟練的PS技術拼出來的一張圖。
我根據圖中的比例尺,把女孩衣服的照片和男孩後背部點狀壓迹的照片調整成大小一緻,然後把女孩衣服的照片鏡面反轉,調成半透明後,和男孩後背的點狀壓迹進行圖片重合。
比對的時候,連我自己都吓了一跳。
兩張圖片居然驚人地重合了。
“也就是說,男孩子背部的壓迹,是女孩子胸口的水鑽形成的?”朱大隊說,“這一點确實可以判斷男孩被人用力壓在女孩子身上,但是怎麼判斷這是強奸殺人案?”
我說:“不知道朱大隊知道不知道,其實解剖的時候,最先發現壓迹的,不是男孩的背部,而是女孩的背部。
”
“女孩的背部怎麼可能也有壓迹?”朱大隊說,“難道她自己的後背能壓在自己的胸口?”
這一句話引來哄堂大笑。
朱大隊一時慌亂,甚至沒有想通這個簡單的道理。
“是女孩子的外套被掀起,前襟翻轉至頸後,所以才會在肩背部形成這樣的壓迹。
”我笑着說,“從這一點可以判斷,女孩子的上衣也被掀開了。
掀上衣、脫褲子,還能做什麼?至于為什麼沒有強奸成,我覺得就是因為被其他幾個男孩子發現了,所以兇手不得已殺人滅口。
”
“可是,”朱大隊皺着眉頭說,“為什麼女孩子衣服一會兒是穿好的,一會兒又是掀開的?男孩子是在女孩衣服穿好的時候就壓在女孩身上的,那衣服掀起來的時候,男孩子去哪裡了?”
“我覺得應該是先掀起來造成女孩子的損傷,被男孩發現後,兇手又把女孩的衣服恢複了,再把男孩壓在女孩身上。
”我說,“這樣解釋,更合理一些。
不過,具體的作案過程,因為現場情況的約束,我也沒法更進一步分析,隻有讓犯罪嫌疑人自己交代出來了。
”
“他根本就不會交代。
”朱大隊說,“你之前都說了,這樣挨千刀的行為,劉兆國他死也不會交代出來。
交代出來,他自己的兒子都沒法在村裡生活了。
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