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其他任何損傷。
而這些細小的擦傷,很容易理解,就是在滾落山坡的時候,被灌木劃傷的。
因為此時已經入冬,天氣漸冷,加之山裡氣溫更低,所以村民們都已經穿上了小棉襖,有了較厚的衣服保護,擦傷也就僅限于手部、面部等暴露部位。
四名死者的屍僵都已經形成并到了最硬的程度,死亡時間和村民們反映的時間也是吻合的。
另外,四名死者的窒息征象都非常明顯。
從這四具屍體的表象來看,完全符合村民叙述的死亡過程,沒有任何疑點。
這也是我們之前就預料到的,隻是按照程序把必要的工作完成罷了。
此時,楊大隊已經看出了我和大寶的疲憊,讓我們脫去解剖服,到一旁的更衣室休息。
最後一具屍體——房塔先的屍體,交給林海一組繼續進行。
我們還沒有在更衣室裡坐下,就聽見解剖間裡一陣驚呼。
我和大寶慌忙跑過去看。
“怎麼了?”我問。
“奇怪了!死者的内衣上有血!”林海說。
我擡眼望去,果然看到死者白色的襯衫上有殷紅的血迹。
我和大寶趕緊重新穿上解剖服,幫忙收拾死者的衣服。
“死者的右側季肋部[注釋:季肋部,就是腹腔的上部]下方有個圓形的小孔!”林海說。
“啊!死者的左側肩膀後方有一個圓形的小孔!”林海的助手也有了發現。
“槍彈傷!”大寶驚叫道,“難道這裡還隐藏着一個案件?”
村主任在一旁插話:“怎麼可能!打獵,也有可能誤傷自己啊!”
我拍了一下自己的腦袋說:“我真是笨,這麼重要的問題都忽略了!”
“什麼問題?”林濤問。
我說:“可能是太困的原因吧。
你記得嗎,我們到現場的時候,楊大隊就介紹了案情。
村民是怎麼知道房塔先掉落在現場那個山坡下的?”
“先在山頂看到了他的槍,然後看到了山坡下有他的腿。
”大寶說。
“就是啊。
”我說,“一個獵人,怎麼可能讓槍離開自己?然後自己不帶槍,貿然下山坡?不可能啊。
”
“是啊,你說得有道理。
”林濤說,“在看屍體之前,我們就該想到,房塔先為什麼會跌落山崖,還沒有帶槍。
他跌落的理由自然和其他四個人不一樣。
”
“是啊,我們忽視了這一點。
”大寶說,“房塔先是在中槍後,跌落山崖的。
”
“可是,為什麼現場沒有血啊?”林濤說。
“因為冬天穿的衣服太多了,加上槍的威力又不大,口徑也不大。
”我說,“在衣服上和皮膚上鑽出來的小孔,很快被外層衣服和皮下組織堵上了,所以血液流不出來。
”
“可是,屍體的窒息征象很明顯啊。
”大寶拿起死者的十指,說,“按理說,内髒被擊穿破裂、失血死亡,都不該有這麼明顯的屍·斑和這麼明顯的窒息征象。
”
“那是因為他被擊傷後,滾落山崖,在失血死亡之前,就已經窒息死亡了。
”我微微一笑,說。
“分析得有道理。
”村主任捋了捋長胡子,說,“那就這樣吧,麻煩政府了。
”
“這樣可不行。
”我說,“我們要解剖屍體。
”
“我說了這不可能是命案!”村主任跳了起來,“他打獵誤傷了自己,跌落山崖,還連累這麼多青壯年的村民跟着死!這事兒已經夠大了!你們不能再解剖屍體!誰敢解剖我就去上訪!”
“上訪也要有理由,老同志。
”楊大隊前來調停,“《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了,在死因不明的情況下,公安機關有權決定解剖。
”
村主任仍在解剖室外跳腳,堅決反對解剖。
楊大隊皺了皺眉頭,朝身邊的刑警使了使眼色。
兩名刑警把村主任拉進了警車。
“先辦手續吧。
”我說,“通知死者家屬到場,如果死者家屬拒絕到場,在筆錄中注明,然後我們照常解剖。
”
“可是,村主任說得不錯,看起來這個案子并沒有什麼疑點。
”林濤說。
我說:“不管有沒有疑點,出現了可以緻命的損傷,我們就必須要搞清楚原因。
死者身上的損傷是不是槍彈創,兩個洞眼哪個是入口哪個是出口,死者處于什麼姿勢,子彈如何打入,這些問題都是需要解決的。
”
“又是獵戶,又是圓孔損傷,肯定是槍彈創啊。
”大寶說。
“可不要先入為主。
”我說,“記得我們之前的一個案子嗎?若是簡單地相信調查情況,認定是槍傷,那可就誤導了偵查了。
”
“不過說來也奇怪,一般槍彈創的出入口都是有區别的。
這具屍體上看到的就是完全相同的兩個圓洞,說不定還真是無刃刺器損傷。
”大寶說。
“這我也不認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