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之埋藏。
若不明理之愚人,見人埋藏父母以為行孝,則将欲以活父母而埋藏之而盡孝。
或見人供養父母以為孝,遂對已死之父母,仍依平日供養之儀供養之。
二者皆非真孝也。
經像之不能讀不能供者,固當焚化之。
然不可作平常字紙化,必須另設化器,嚴以防守,不令灰飛餘處。
以其灰取而裝于極密緻之布袋中,又加以淨沙或淨石,俾入水即沉,不緻漂于兩岸。
有過海者,到深處投之海中,或大江深處則可,小溝小河斷不可投。
如是行者,是為如法。
若不加沙石,決定漂至兩傍,仍成亵渎,其罪非小。
而穢石穢磚,切不可用。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十三第10頁 複如岑師代友人問書)
【332】抄錄佛祖經論依據什麼次序?
●先經,次論。
經論又須先大乘,次小乘,不可前後倒置。
凡錄佛祖經論,須先經,次論,然後方及此方著述。
經論又須先大乘,次小乘,不可前後倒置。
如綸音⑴告示,不可倒列。
一部中不能如此列者,一門斷不可不依此而列。
否則令無知者藐忽佛經,而大方家謂不知法耳。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十四第231頁 複丁福保居士書五)
【333】經書善書應當送給什麼人?
●當送通文理、有信心、能恭敬者。
善書為入聖超凡之前導,須送給稍有信心,通達文理之人。
送時又須誡以恭敬,切勿亵渎。
《淨土五經》乃念佛法門之根本。
當送通文理、有信心、能恭敬者。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十六第673頁 複拜竹居士書四)
善書貴于流通,然須其人稍有信心、通達文理,然後可以送彼。
送時又須誡以恭敬,切勿亵渎。
若或亵渎,必有罪咎。
此種書,皆為入聖超凡之前導,不得與一切小說閑書一例看,則或稍有益彼處。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十八第1180頁 複傅法霖居士書)
己于十三日令弘化社寄《文鈔》十包,每包二部,尚欠分量,因加《了凡四訓》一本,此書文理極圓滿周到,為一切人所當詳讀之書。
現今紙貴之極,印書之報紙,賤時二元三角一領,今已五元多矣,尚日見漲價。
當保貴經書,否則後來恐無力能得矣。
送人時,亦當以此告之。
又須令其恭敬,不可亵渎。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二十三第210頁 複趙智雲居士書一)
【334】有字有佛像的衣服等,可不可以作殓具?
●不可。
問,有字有佛像之衣服等,可作殓具否?(師旁批雲不可。
)經典可焚化以送亡人否?(師旁批雲不可妄焚。
)
答,如焚當另備化器,不可以經灰歸錫箔灰賣。
宜另包,用淨布作袋,内加淨沙,有人過海,投之深處,否則勿焚。
不加沙,恐不沉,仍漂岸邊。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二十二第1940頁 答卓智立居士問)
【335】慢佛、毀佛會遭禍嗎?
●會。
護法神必令其遭禍,以儆其效此作惡者。
佛雖慈悲廣大,而欲度衆生,須有折攝。
若慢佛、毀佛,佛實不生憎愛,然不行折伏,則無以為勸。
以故護法神,必令其遭禍,以儆其效此作惡者,其慈悲為何如也。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二十第1510頁 複卓智立居士書七)
【336】能否在卧室或寮房供佛?
●卧室斷不可供佛,除貧無餘屋。
若寮房供佛,當作大雄寶殿想,或可少招罪過。
否則其功甚少,其過無量。
欲供養者,當于北京路長康裡佛經流通處,請石印之西方三聖像,用鏡龛裝好,彼處亦有,則阿彌陀佛、觀音、勢至,俱全矣。
卧室若不潔,可将佛像供于淨室,日請來熟視一二次,則心中便可作憶念矣。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三第621頁 複裘佩卿居士書二)
卧室供佛,除貧無餘屋則可。
若有餘屋,斷不可在卧室供也。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十三第114頁 複許止淨居士書)
既有佛堂,彼何須又在寮房供佛。
今人多半是粗心浮氣,殿堂上尚肆無忌憚。
正念誦禮拜時,尚敢出下氣,則寮房之放肆,更不堪言。
若寮房供佛,當作大雄寶殿想,或可少招罪過,否則其功甚少,其過無量。
每見高座法師,尚不以出下氣為罪,而于念誦時竟敢行之,況悠悠泛泛之學人乎。
座下所說,乃于無可設法中,與彼作一方便,當以在殿禮拜,為免招罪過之第一法。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十三第9頁 複如岑師代友人問書)
【337】為什麼不能在佛殿放屁?
●吾人業力凡夫,在聖中聖、天中天之佛殿中,三寶具足之地,竟敢不加束斂,任意放屁,此之罪過,極大無比。
●念佛之人,夜間不可赤體睡,須穿衫褲,以心常如在佛前也。
學佛之人,夜間不可赤體睡,須穿衫褲,以心常如在佛前也。
吃飯不可過度,再好的飯,隻可吃八九程。
若吃十程,已不養人。
吃十幾程,髒腑必傷。
常如此吃,必定短壽。
飯一吃多,心昏身疲,行消不動,必至放屁。
放屁一事,最為下作,最為罪過。
佛殿僧堂,均須恭敬。
若燒香,不過表心,究無甚香。
若吃多了放的屁,極其臭穢,以此臭氣,熏及三寶,将來必作糞坑中蛆。
不吃過度,則無有屁。
若或受涼,覺得不好,無事則出至空地放之,待其氣消,再回屋中。
如有事不能出外,當用力提之,不一刻,即在腹中散開矣。
有謂,不放則成病,此話比放屁還罪過,萬不可聽。
佛制戒律,未說此事,想古人身體好,又不貪吃,無有此事,故未說。
若有,佛必說之。
切不可謂佛不說,就應當放,則是自求堕落,佛也難救矣。
孔子以聖人之資格,朝于凡夫之國君,将欲升堂,在階下,便不敢大出氣,況入堂面君乎。
故《論語》雲:“攝齊升堂,鞠躬如也,屏氣似不息者。
”(攝,提也。
齊,音咨,與[]同,衣岔子也。
鞠,曲也。
屏,閉藏也。
息,鼻中氣也。
孔子朝君,将升堂,先鞠躬而行。
鞠躬,則衣前長,故必提其兩岔,去地約一尺,方不至蹋其衣而跌蹶失儀。
嚴肅之極,故鼻中之氣,似乎不出。
試看此是何等敬畏。
今人比孔子,則相去懸遠。
時君與佛,又相去懸遠。
放屁與不出氣,又相去懸遠。
靜言思之,直大地無容身之處矣,可不極力留心乎。
)吾人業力凡夫,在聖中聖、天中天之佛殿中,三寶具足之地,竟敢不加束斂,任意放屁,此之罪過,極大無比。
許多人因不多看古德著述,當做古德不說。
不知古德說的巧,雲洩下氣,他也不理會是什麼話,仍不介意。
光三四十年前,常說此事,後試問之,人不知是何事,以故隻好直說放屁耳。
唱戲罵人說放肆,就是說你說的話是放屁。
凡有所畏懼,氣都不敢大出,從何會放屁。
由其肆無忌憚,故才有屁。
你勿謂說放屁話,為不雅聽,我實在要救人于作糞坑之蛆之前耳。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八第23頁 誡吾鄉初發心學佛者書)
【338】為什麼萬萬不可完全把經文編做白話?
●佛經竊謂以白話解,須先列經文,後再以白話簡略注之。
凡不關緊要之閑字,概不用,既明了又不枝蔓。
若完全把經文編做白話,萬萬不可。
何以故?以久則不得其要,而失本源故。
小說每以回名。
吾人解經,自有成規,何得反效小說之用回乎?竊謂以白話解,須先列經文,後再以白話簡略注之。
凡不關緊要之閑字,概不用,既明了又不枝蔓。
每見有白話不幾個字,便弄成十數字,反費事。
若完全把經文編做白話,萬萬不可。
何以故?以久則不得其要,而失本源故。
光老矣,目力不給,己于二十二年冬登新、申報(按:即新聞報、申報)半月刊,拒絕一切信劄差事。
序文不能作,以無精力目力,非不願為經效勞也。
即此來往信,乃以手眼二鏡強勉從事。
若用其一,尚不能見。
當憫光老而業重障深,不以見怪,則幸甚。
以白話解用譯字,未免有僭譯經⑴之過,不可不慎。
凡說話須按事實,汝之推尊于光,何異以平民稱皇帝,欲不累我以凡濫聖之愆⑵,何可得乎?切戒切戒!(《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十五第470頁 複胡宅梵居士書三)
第二章 念佛正行,持佛名号
【339】淨土法門的正行和助行是什麼?
●具真信切願,持佛名号為正行。
修行衆善,回向往生為助行。
佛愍衆生無力斷惑,難了生死,故特開一仗佛慈力,帶業往生之橫超法門。
無論斷惑與否,若具真信切願,持佛名号(此是正行),及修行衆善,回向往生(此是助行),無一不得生者。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一第73頁 複高邵麟居士書三)
數日前接手書,知居士近來道心真切,不勝欣忭。
所謂修淨業者,唯在一心求生西方,不作此世來生一切人天福樂想耳。
凡所持誦經咒,并一切種種功德,無論大小,皆以此功德,回向往生,則心無二念,凡一切讀誦禮拜及諸善行,皆成淨土助行。
念佛之正行,再加以種種功德助之,則如船遇順風,又加高挂風篷,則一日千裡,速登彼岸矣。
所忌者,心口不相應,則一切善行,隻得現世虛名,無有了生脫死之實果矣。
縱令來生得其人天福樂,則由享福故,必定大造惡業。
及至命終,則永堕地獄,萬劫難出矣。
哀哉!由是之故,諸佛諸祖,皆勸衆生求生西方也。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二十三第92頁 複馬香瑞居士書)
【340】什麼是三昧?如何修證念佛三昧?
●三昧者,華言正定,亦雲正受。
正定者,寂照雙融之謂。
正受者,妄伏真現之謂。
●念佛人以真切之信願,持萬德之洪名。
念至功純力極,則全心是佛,全佛是心,心佛不二,心佛一如而已。
欲證三昧,自有佛祖所示三世不易之法。
何得問我所證,方能缵步⑴。
《彌陀經》雲,執持名号,若一日乃至若七日,一心不亂。
(此一日七日,乃是舉例之詞,不可執定。
若是等覺根性,一念即能不亂,何待一日。
若是逆惡根性,畢生亦難一心,何況七日。
王耕心⑵混上中下根為一例,發而為論,深自矜誇⑶,謂為發前人所未發,實為上違佛祖誠言,下啟後進狂妄,令人不勝悲痛哀憐而莫之能止也。
)《觀經》雲:“諸佛如來,是法界身,入一切衆生心想中,是故汝等心想佛時,是心即是三十二相,八十随形好,是心作佛,是心是佛。
”(作指心想,是指心是,觀想既是作,持誦禮拜豈不是作。
舉一反三,儒者尚然,況博地凡夫,上窺佛意,何得不依圓頓妙解,而以擔闆之見推測乎。
)楞嚴大勢至雲:“都攝六根,淨念相繼,得三摩地,斯為第一。
”文殊選圓通偈,謂反聞聞自性,性成無上道。
今例之曰,反念念自性,性成無上道。
《四十二章經》雲:“夫心者,置之一處,無事不辦。
”夢東雲:“真為生死,發菩提心,以深信願,持佛名号,此十六字為念佛法門一大綱宗。
”欲修三昧,何不于此等語句中全身靠倒。
不以聖言為量,而以我之罪業凡夫為準,豈不颠倒之甚乎?然汝發此言,蓋亦有由。
以衷論詳示省一大師所見之境,及耕心謂承彼心傳,意者必有種種不思議妙境,及口傳心受之妙訣耳。
不知三昧者,華言正定,亦雲正受。
正定者,寂照雙融之謂。
正受者,妄伏真現之謂。
寂照雙融,有何境界之可得。
《心經》雲:“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
”又曰:以無所得故,三世諸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楞嚴雲:“圓滿菩提,歸無所得。
”修禅定人(指四禅八定)及參禅人,以唯仗自力,不求佛加,故于工夫得力真妄相攻之時,每有種種境界,幻出幻沒。
譬如陰雨将晴之時,濃雲破綻,忽見日光,恍惚之間,變化不測。
所有境界,非真具道眼者,不能辨識。
若錯認消息,則著魔發狂,莫之能醫。
念佛人以真切之信願,持萬德之洪名,喻如杲日當空,行大王路。
不但魑魅魍魉⑴,鏟蹤滅迹,即歧途是非之念,亦無從生。
推而極之,不過曰,念至功純力極,則全心是佛,全佛是心,心佛不二,心佛一如而已。
此理此行,唯恐人之不知,不能合佛普度衆生之願,豈秘而不傳,獨傳于汝乎?若有暗地裡口傳心受之妙訣,即是邪魔外道,即非佛法。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一第163頁 複永嘉某居士書五)
【341】怎樣才能做到念佛成片?
●制心不令外馳,久久自會成片。
念佛不能純一,必須制心不令外馳,久久自會純一。
成片者,純一無雜之謂也。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三第488頁 複馬契西居士書四)
【342】事持、理持的含義和關系是什麼?
●事持者,信有西方阿彌陀佛,而未達“是心作佛,是心是佛”。
理持者,信西方阿彌陀佛,是我心具,是我心造。
以事持縱未悟理,豈能出于理外,不過行人自心未能圓悟。
既悟焉,則即事是理,豈所悟之理,不在事中乎?理不離事,事不離理,事理無二。
狂妄知見,執理廢事,則便不融合矣。
“事持者,信有西方阿彌陀佛,而未達是心作佛,是心是佛。
但以決志願求生故,如子憶母,無時暫忘。
”此未達理性,而但依事修持也。
“理持者,信西方阿彌陀佛,是我心具,是我心造。
”心具者,自心原具此理;心造者,依心具之理而起修,則此理方能彰顯,故名為造。
心具即理體,心造即事修。
心具即是心是佛,心造即是心作佛。
是心作佛,即稱性起修;是心是佛,即全修在性。
修德有功,性德方顯。
雖悟理而仍不廢事,方為真修。
否則便堕執理廢事之狂妄知見矣。
故下曰:“即以自心所具所造洪名,為系心之境,令不暫忘也”此種解法,千古未有。
實為機理雙契,理事圓融。
非法身大士,孰克臻此?以事持縱未悟理,豈能出于理外。
不過行人自心未能圓悟。
既悟焉,則即事是理。
豈所悟之理,不在事中乎?理不離事,事不離理,事理無二。
如人身心,二俱同時運用,斷未有心與身,彼此分張者。
達人則欲不融合而不可得,狂妄知見,執理廢事,則便不融合矣。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三第496頁 複馬契西居士書九)
【343】學解與學行有什麼不同?
●學解,從凡夫地,乃至佛地,一切諸法,無不當學。
若欲學行,當擇其契理契機之一法,專精緻力,方能速證實益。
所謂契理契機之法,無過信願持佛名号,求生西方。
善導和尚雲:“若欲學解,從凡夫地,乃至佛地,一切諸法,無不當學。
若欲學行,當擇其契理契機之一法,專精緻力,方能速證實益。
否則經劫至劫,尚難出離。
”所謂契理契機之法,無過信願持佛名号,求生西方。
其法備在《彌陀要解》及淨土諸書中。
當尋繹⑴之,茲不多贅。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一第57頁 複鄧新安居士書)
【344】善導和尚所說的“專雜二修”是什麼?
●身業專禮,口業專稱,意業專念,如是則往生西方,萬不漏一。
雜修謂兼修種種法門,回向往生。
以心不純一,故難得益,則百中希得一二,千中希得三四往生者。
此金口誠言,千古不易之鐵案也。
善導和尚系彌陀化身,有大神通,有大智慧。
其宏闡淨土,不尚玄妙,唯在真切平實處,教人修持。
至于所示專雜二修,其利無窮。
專修謂身業專禮,(凡圍繞及一切處身不放逸皆是。
)口業專稱,(凡誦經咒,能志心回向,亦可名專稱。
)意業專念。
如是則往生西方,萬不漏一。
雜修謂兼修種種法門,回向往生。
以心不純一,故難得益,則百中希得一二,千中希得三四往生者。
此金口誠言,千古不易之鐵案也。
二位當以此自利,又當以此普利一切。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一第136頁 複永嘉某居士昆季書)
【345】如何處理專修與兼修的關系?
●生死心切,誠敬真摯,則專兼均可。
否則一切皆難得利益矣。
修行用功,固宜專精。
然凡夫妄想紛飛,若不加經咒之助,或緻悠忽懈怠。
倘能如喪考妣⑴,如救頭然⑵之痛切,則于一行三昧,實為最善。
若以悠忽當之,久或懈惰放廢,固不如兼持經咒為有把握。
汝祈我決,我與汝說其所以,汝可自決。
總之生死心切,誠敬肫摯⑶,則專兼均可。
否則專落悠忽,兼落紛繁。
良以根本不真切,故緻一切皆難得利益矣。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二十一第1680頁 開示五則)
【346】為什麼念佛雖貴心念,亦不可廢口誦?
●具縛凡夫,心多昏散。
若不假身口禮誦之力,則欲得一心,末由也已。
念佛雖貴心念,亦不可廢口誦。
以身口意三,互相資助。
若心能憶念,身不禮敬,口不持誦,亦難得益。
世之舉重物者,尚須以聲相助,況欲攝心以證三昧者乎。
所以《大集經》雲,大念見大佛,小念見小佛。
古德謂大聲念,則所見之佛身大。
小聲念,則所見之佛身小耳。
而具縛凡夫,心多昏散,若不假身口禮誦之力,則欲得一心,末由也已。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一第33頁 複濮大凡居士書)
【347】什麼是十念記數念佛?為什麼不可對十念記數之法遂生疑惑?
●所謂十念記數者,當念佛時,從一句至十句,須念得分明,仍須記得分明。
至十句已,又須從一句至十句念,不可二十三十。
随念随記,不可掐珠,唯憑心記。
若十句直記為難,或分為兩氣,則從一至五,從六至十。
若又費力,當從一至三,從四至六,從七至十,作三氣念。
念得清楚,記得清楚,聽得清楚,妄念無處著腳,一心不亂,久當自得耳。
●吾輩之鈍根,舍此十念記數之法,欲都攝六根,淨念相繼,大難大難。
又須知此攝心念佛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