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是知道了,可能傳為笑談,更不見得會有人相信。
司星眼的信心慢慢動搖了。
信心一旦不足,連明豔動人也似褪了色。
絆聞和新聞,都纏繞在李豔豔身上,不久之後,人們的注意力都轉向李豔豔。
大家似乎都把司星眼遺忘了。
但司星眼堅強而倔強的要“鬥”下去。
她在心裡發誓:李豔豔,你一直擋在我的前路上,你别逼我……
她知道自己不能敗。
如果敗了,她隻好選擇一條路。
這條路是找一個人,做一件事。
她要找的是人是林明才。
――殺李豔豔。
殺死她。
她知道林明才會答應她的。
因為,一、林明才本來就是黑社會出身的人,她知道他曾經幹過這種事;二、林明才為了得到她,甚麼都會做得出來,他實在愛她太深太狂了,但她…直拒之于千裡之之外。
所以如果她敗,代價就是李豔豔的命。
她真的敗了。
而且輸得還很冤枉。
――李豔豔到底有那點勝過,怎麼自己老是輸給她?
當晚她無視于李豔豔的招呼。
到了第二天,她又主動和李豔豔親近,談笑自若。
因為她已動了殺機。
既然要殺人,就不可讓人瞧破。
她把“使李豔豔永遠消失”的要求,告訴了林明才,并且暗示:他要是能達成任務,她就是他的。
林明才狠狠地眨着眼,很棘手的考慮着,後來隻問:“你非要殺不可?”司星眼決然地點頭。
“殺死她也不是沒有辦法的;”林明才經驗老到的說。
她當選了,一定會到新加坡參加亞太小姐競選。
在外面動手,可免去許多麻煩。
不過……”
司星眼看到了林明才那雙充滿欲火的眼睛,她明白他的意思。
我幹的是殺人的事;”林明才也道出了他的意思,“我自然會小心從事,但卻怕沒有機會來得到你。
”
司星眼明白他的用心。
她恨李豔豔。
――她永遠不能忘懷,李豔豔獲獎的刹那,就是她出醜之際。
她恨她。
她一定要殺她。
為了能殺死她,她甚麼都幹。
所以她點頭。
她答應了林明才的要求。
李豔豔出國了。
她去參加新加坡舉辦的“亞大小姐”選舉。
她在機場時十分轟動。
人人都希望她載譽歸來。
司星眼卻知道:她已不可能回來了。
因為同一天早上,林明才已乘搭另一班機,在新加坡等待他的“獵物”的到來。
司星眼是以送殡的心情去送機。
可是――
李豔豔榮獲“亞大小姐”亞軍,凱旋而歸。
司星眼懷着一絲希望和十分憤怒的心情到機場,她在人群裡看見,李豔豔親熱地把手搭在林明才雄壯的臂彎裡,風神俊朗的走出來。
(《七殺》之《殺機》完)
PostViews:
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