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小說寫于一九〇〇年,當時被認為思想過于激進,所以遭到出版商的屢次拒絕,其中威廉·海涅曼的态度最為堅決。
最終,這本書有幸入了羅伯特森·尼柯爾的法眼。
他是霍頓&斯托頓出版社的合夥人,雖然他心裡認可了它,但覺得不符合自己出版社的風格,于是力勸威廉·海涅曼重新考慮出版事宜。
海涅曼這次親自閱讀,并同意出版,但條件是我得删除他認為偏激的段落。
這是一九〇二年的事了。
必須承認它取得了一定的成功,因為之後的第二年和一九〇八年都曾再版。
三十年之後,重新印刷事宜又提上桌面。
新版本根據最初的手稿排印,保留了那些冒犯性的部分,因為我無論如何也想象不出這些内容到底有多冒犯,也根本沒有耐心去比較原稿和出版的書之間的差别。
相反,那本删減到得體的書,讓我難以忍受。
不管怎樣,我作出了一定程度的修改。
作者已于多年前去世。
我對待原稿的方式,宛如一位逝世的老友将未曾修改的書委托我出版那樣:保留瑕疵,保持原味,滿足于做一點兒校對工作。
作者的标點符号用得随意,我盡力讓它們各歸其位。
他使用了很多破折号,我擔心自己對高深藝術的無知,改成了冒号、分号或逗号;作者為了讓讀者的注意力集中在情感的雅緻和觀察力的細微上,原文整行滿是小圓點,我删除了;他顯然想強調對自己聰敏程度的驚訝,滿篇都是電線杆般的感歎号,我用句号代替了。
我不明白他為什麼喜歡把“H”看作元音字母,以至于一匹馬(horse)、一間房(house)和一個家(home)前面的冠詞都用“an”而不是“a”;我删去了所有能找到的多餘字母“N”,如果仍有遺漏,請讀者原諒一個年輕而粗心的編輯的錯漏。
如何處理這些特殊字母,是一個不容易解決的疑難。
為了尋求答案,我查詢過很多語法書。
但最終能領悟的是:“H”是元音還是輔音,取決于你自然放在其相鄰音節的重音。
所以,對于準備寫另一部戰争小說的朋友而言,讓他用心寫(haveanheart)顯得很可笑;但提出建議,假如他一定要寫,那最好寫一本曆史演義(anhistoricalromance),這倒不無道理。
有一則關于阿爾弗雷德·德·缪塞的故事,很有意思。
某天,他坐在喬治·桑的家裡等她回來,順手拿起放在書桌上的小說。
他認為她這本書寫得繁冗不堪。
于是,她進門後,隻見他手握鉛筆,正忙于劃掉所有不必要的形容詞;據說,她相當不高興。
我同情他的急躁和她的懊惱,但是在這件事上我的想法有所保留。
作者特别喜愛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