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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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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二十七歲左右的年輕人,個子很高,骨骼粗壯,身材魁梧,還有着修長的四肢和寬闊的胸膛。

    如果說他強壯得像頭公牛,每個人都會相信的。

    伯莎認出了那套一見就心裡歡喜的衣服:燈籠褲、高幫松緊鞋、粗呢諾福克夾克、白色硬領襯衫和無邊帽——一切都讓她想起因為他而愛屋及烏的鄉村,一切都充滿了強烈的男子氣息。

    即使是他腳上那雙大碼靴子,也給她一陣愉快的戰栗。

    它的尺寸暗示着性格的堅定和讓人安心的威嚴。

    這樣的衣服式樣,還有棕色馬路和犁過的田,三者互相映襯下顯得完美之至。

    伯莎暗想,他知不知道自己走上山坡時是一幅多美的畫面。

     這個男人經過時問候道:“伯莎小姐,下午好。

    ” 他沒有停下的意思,女孩想,他也許簡單問候一下就繼續往前走了,她的心突然沉了下去。

     她伸出手說:“我看到有人走上山來,猜想就是你。

    ” 他停下腳步,握了握她的手。

    他寬大有力的手讓她情不自禁地顫抖。

    他的手掌那麼寬大厚實,好像一塊石頭似的。

    她擡眼看他,微笑着。

     她問:“很冷,不是嗎?” 心中千言萬語,但礙于傳統,溜出嘴的隻能是普通的問候,委實糟糕。

     他愉快地回答:“那是你沒試過一個小時走上五英裡路。

    我去了一趟布萊克斯達布爾,想買匹賽馬。

    ” 他簡直是健壯的化身,十一月的寒風對于他來說無異于夏日的微風。

    他的臉龐因為舒服的涼意而容光煥發,雙頰微微發紅,眼睛炯炯有神;他生機勃勃,任何人看一眼就會感覺到溫暖。

     他問道:“你準備出去?” 伯莎沒有講真話:“哦,不。

    我隻是出來大門這邊走走,碰巧就看到你了。

    ” “我很高興。

    伯莎小姐,現在我幾乎都見不着你了。

    ” 她喊道:“我希望你别叫我伯莎小姐,聽起來很讨厭。

    ” 語氣的實際效果比這句話更糟糕,幾乎可以稱之為卑微。

     “兒童時代我們都互相喊教名的。

    ” 他有些臉紅。

    他的羞怯讓伯莎十分開心。

     “是,但六個月前你回來時,已經改變了太多——我不敢。

    而且,你也叫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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