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二十七歲左右的年輕人,個子很高,骨骼粗壯,身材魁梧,還有着修長的四肢和寬闊的胸膛。
如果說他強壯得像頭公牛,每個人都會相信的。
伯莎認出了那套一見就心裡歡喜的衣服:燈籠褲、高幫松緊鞋、粗呢諾福克夾克、白色硬領襯衫和無邊帽——一切都讓她想起因為他而愛屋及烏的鄉村,一切都充滿了強烈的男子氣息。
即使是他腳上那雙大碼靴子,也給她一陣愉快的戰栗。
它的尺寸暗示着性格的堅定和讓人安心的威嚴。
這樣的衣服式樣,還有棕色馬路和犁過的田,三者互相映襯下顯得完美之至。
伯莎暗想,他知不知道自己走上山坡時是一幅多美的畫面。
這個男人經過時問候道:“伯莎小姐,下午好。
”
他沒有停下的意思,女孩想,他也許簡單問候一下就繼續往前走了,她的心突然沉了下去。
她伸出手說:“我看到有人走上山來,猜想就是你。
”
他停下腳步,握了握她的手。
他寬大有力的手讓她情不自禁地顫抖。
他的手掌那麼寬大厚實,好像一塊石頭似的。
她擡眼看他,微笑着。
她問:“很冷,不是嗎?”
心中千言萬語,但礙于傳統,溜出嘴的隻能是普通的問候,委實糟糕。
他愉快地回答:“那是你沒試過一個小時走上五英裡路。
我去了一趟布萊克斯達布爾,想買匹賽馬。
”
他簡直是健壯的化身,十一月的寒風對于他來說無異于夏日的微風。
他的臉龐因為舒服的涼意而容光煥發,雙頰微微發紅,眼睛炯炯有神;他生機勃勃,任何人看一眼就會感覺到溫暖。
他問道:“你準備出去?”
伯莎沒有講真話:“哦,不。
我隻是出來大門這邊走走,碰巧就看到你了。
”
“我很高興。
伯莎小姐,現在我幾乎都見不着你了。
”
她喊道:“我希望你别叫我伯莎小姐,聽起來很讨厭。
”
語氣的實際效果比這句話更糟糕,幾乎可以稱之為卑微。
“兒童時代我們都互相喊教名的。
”
他有些臉紅。
他的羞怯讓伯莎十分開心。
“是,但六個月前你回來時,已經改變了太多——我不敢。
而且,你也叫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