箱裡,然後返回酒店前廳,拿上已經為他包好的午餐。
前台服務員祝他一路順風,他也點頭答謝。
九點鐘的時候,他駕車離開布魯塞爾,沿着E40号老公路向那慕爾疾駛而去。
平坦的原野這會兒已經沐浴在溫暖的陽光裡了,今天看來很熱。
他查了地圖,距離巴斯通還有九十四英裡。
從那兒再多開幾英裡,在小鎮南部的山林地區,就是他要找的僻靜場所。
他加大油門,讓這輛西姆卡-燕子徑直穿越瓦隆平原。
他估計到中午時候開出一百英裡容易得很。
太陽還沒升到最高處時,他已經穿越了那慕爾和馬爾凱。
沿途的路标顯示,離巴斯通越來越近了。
這個小鎮一九四四年冬天曾被哈索·馮·曼陀菲爾的巨型虎式坦克撕成碎片。
豺狼駕車穿過小鎮,向南開進山區。
森林逐漸濃密起來,崎岖的公路不斷被巨大的榆樹和山毛榉樹遮得密不透光。
過了小鎮,順着公路開出五英裡,豺狼發現有一條狹窄的小徑通向森林深處。
他掉轉車頭開了過去,順着這條小路又開了一英裡,他發現了第二條深入森林的小徑。
他沿着小徑開了幾碼,然後把車藏在一片矮樹叢的後面。
豺狼在森林的樹陰裡歇了下來,燃起一支煙,靜靜等着汽車的馬達漸漸冷卻;頭頂上,風兒穿過樹梢,輕聲地呢喃着;一隻鴿子在遠處“咕咕”地叫着。
他慢慢從車上下來,打開後備箱,把背包放在引擎罩上,便開始仔細地換起衣服來。
先把那身完美的鴿子灰套裝疊好放在車後座上,換上牛仔便褲。
天很熱,連外套都不用穿。
他換下打着領結的襯衣,穿上了伐木工人穿的那種格子襯衣。
最後脫下那雙昂貴的都市休閑皮鞋,換上了步行靴和羊毛襪,把牛仔褲的褲腳掖進靴子裡。
他把步槍的零部件一包包地打開,挨個組裝起來。
兩個褲子口袋裡,一個放着消音器,另一個放着瞄準鏡。
他從盒子裡取了二十發子彈放進胸前的口袋,那粒達姆彈還用棉紙包着,放在另一個前胸口袋裡。
豺狼把槍的剩餘部分組裝好,放在汽車引擎罩上,然後又轉到後備箱,取出他前天晚上返回酒店前在布魯塞爾的集市上買的東西——一個蜜瓜,已經在後備箱裡放了一整晚。
他鎖上後備箱,把瓜和油漆、刷子、獵刀一起放進背包,鎖好車,開始向密林深處走去。
這時剛過正午。
不到十分鐘,他就找到了一個視野清晰的狹長的林間空地。
從空地的一端到另一端足足有一百五十碼。
他把槍靠在一棵樹旁,量了一百五十步的距離,然後找了一棵樹,從這裡可以看到他剛才靠在樹上的那支槍。
他把背包裡的東西拿出來放在地上,打開兩罐油漆,在蜜瓜上忙活起來。
深綠色瓜皮的上部和下部很快被刷成棕色,中間被刷成了粉紅色。
油漆還沒幹,他用食指在上面簡略地描出了一雙眼睛,一個鼻子,以及胡子和嘴巴。
為了避免手指接觸抹掉油漆,他把刀插進瓜的頂部,小心翼翼地把它放進網兜。
網眼很大,網兜的線也很細,絕對不會遮擋瓜的輪廓或是瓜上畫的圖案。
最後,他将刀用力插進樹幹,離地大約七英尺高。
然後把網兜的提手挂在刀柄上。
在棕色樹皮的映襯下,被刷得粉一塊棕一塊的蜜瓜懸挂在那裡,活像一個怪異的人頭。
他向後退了幾步,審視了一下自己的手藝——在一百五十碼之外來看,這完全可以滿足他的要求。
他把兩罐油漆蓋好,遠遠地扔進樹林。
它們掉進矮樹叢,摔得不見蹤影。
他把刷子有毛的那端向下插進地裡,然後用力踩到看不見為止。
然後他拿起背包,返回放步槍的地方。
消音器很容易就裝好了,他把它在槍管末端擰緊。
瞄準鏡在槍管上部也裝得很妥帖。
他拉下槍栓,往槍膛裡裝進第一粒子彈,眯起眼,透過瞄準鏡尋找他挂在空地那頭的靶子。
找到的時候他很驚訝,目标看起來又大又清晰。
如果這是個活生生的人頭的話,無論怎麼看,都像是在三十碼之内。
他能看出勒着瓜的網兜上交織的線繩,以及他用手指塗抹出來的那張“臉”上的主要面部特征。
他換了個姿勢,靠在樹上繼續瞄準,又眯起了眼。
瞄準鏡裡的十字線看來不在正中心。
他伸出右手,輕撚着兩個調節螺絲,直到十字線看來完全處于正中。
豺狼很滿意,他小心地瞄準蜜瓜的正中心,開火。
槍的後坐力比他預計的小,槍聲經過消音器的處理,即使是在一條安靜的街上,對面也幾乎聽不到。
他把槍夾在腋下,穿過空地去檢查那隻瓜。
子彈在右上方打穿了那隻瓜,打斷了網兜的部分線繩,彈頭鑽進了樹幹。
他又走了回去,讓瞄準鏡保持先前的設置,再次射擊。
結果還是一樣,有半英寸的偏差。
他沒調節瞄準鏡,連開了四槍,終于發現瞄準鏡有些偏高,并且略略偏右。
于是他調校了一下螺絲。
接下來的射擊位置又有些低,而且偏向左邊。
為了保證精确,他又穿過空地去查看被子彈打出的洞。
彈頭擊穿了“人頭”嘴巴的左下角,他又用這個新調節的瞄準鏡開了三槍,所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