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裡斯,布朗從副局長那裡借了輛黑色的65年的“卡迪拉克”作為盯梢交通工具,他将車停在離第三大街一個街區遠的地方。
從他所在的位置,可以看到赫納德茲家門前的動靜,但必須借助放在座位旁的雙筒望遠鏡才能看清出入那所房子的人的臉。
現在是十一點,布朗剛剛替下前面那位警員。
幾分鐘前他才在局裡的衣帽間脫下制服,沒來得及喘口氣。
又接着加班。
他需要加班費這筆錢。
他從放在汽車底闆上的熱水瓶裡倒了杯濃咖啡。
咖啡溫吞吞的,他小口地啜着,但願它能使他保持清醒,還得熬個漫漫長夜呢。
喝完咖啡,他搖下車窗,伸直長腿,歪在舒适的天鵝絨面座位上,打起瞌睡來。
他的胳膊搭在駕駛座旁的車窗外,突然,他感到手上被什麼東西觸摸了一下、濕濕的,陡地起了一身雞皮疙瘩,差點去拔左輪手槍。
原來是一條龐大的雜種狗正在舔他手上拿着的晚餐吃剩的炸雞。
“他媽的!”他罵了一聲,坐直身,一顆心猶自怦怦直跳。
算他運氣,他迷迷糊糊中感到的那溫熱的玩意兒隻是狗舌頭而不是他自己的鮮血,沒被這一帶的混混們為了偷他腕上的表而砍下他的手臂。
他按下自動按鈕搖上車窗,鎖好車門,發動了引擎,掃視着那條街上的動向。
他猛不丁地呆住了,隻見一位男人正曳足而行地朝停在私人車道上的汽車走去。
抓起座位旁的雙筒望遠鏡,他看清正是他的目标。
眼看那人跨進一輛75年的黑色的“普林茅斯”将車倒回街上。
一直等到那輛車的尾燈幾乎都快看不見了,他才一踩那輛“卡迪拉克”的油門追了上去。
那輛車又進入了他的視線,他是在他正好拐彎時追上他的。
接着,他又故意落在後面,與那輛車至少間隔三輛車的距離。
剛想用無線電呼叫,布朗記起上頭指示要他跟蹤嫌疑犯,隻有在嫌疑犯像是要丢槍時才能跟他正面接觸。
除非等增援人員趕到,不要靠近嫌疑犯。
他可以通過移動電話向局裡報告情況,不得用無線電傳送,以防嫌疑犯可能有警方的掃描器。
街上仍然車水馬龍的,好幾次他差點丢了目标。
駕着車在後街的小巷裡穿進穿出,他感覺幾乎跟在巡邏時沒什麼兩樣,他的速度不急不慢,與路旁标示的最高速度限制仍有一段距離。
他對這一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