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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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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活動的。

    然而,強迫症患者總是有辦法的。

    我又想到了那些看不見的鳥;我看到它們繞着鮮血淋漓的N.,一點點啄走他的血肉。

     等我擡起眼時,他已經躺在沙發上了,手還是像上次那樣交叉着放在胸前。

    而且,他同樣也重新擺放了桌上的紙巾盒和花瓶,讓它們對角相連。

    今天的花是白色百合。

    看到它們那樣擺在桌上,我不由地想到了葬禮。

     “請不要讓我把它們放回原位,”他抱歉地說,但态度很堅決,“否則我馬上離開。

    ” 我告訴他我絕對無此打算。

    我拿起表格,恭維他說那些表格看起來非常專業。

    他聳聳肩膀。

    然後,我問他,那些數字是總的概數,還是僅僅記錄了上個星期。

     “隻是上周。

    ”他的語氣仿佛這完全是個無關緊要的問題。

    我想,可能的确如此。

    一個被鳥群啄食的人是不會在意去年甚至上個星期的侮辱和傷害的;他關心的隻有今天。

    還有,未來。

    願上帝幫助他。

     “這裡有兩三千個條目吧。

    ”我說。

     “我把它們稱作事件。

    共有六百零四個計數事件、八百七十八個觸摸事件和兩千兩百四十六個放置事件。

    你會注意到,都是偶數。

    它們加起來是三千七百二十八,同樣也是偶數。

    把每個數位上的數字加起來——三、七、二、八——得到二十,同樣是偶數。

    一個好數字。

    ”他點點頭,像是對自己确認這一點,“三千七百二十八除以二,會得到一千八百六十四。

    一、八、六、四,各個數位上的數加起來是十九,一個強大的奇數,強大而糟糕。

    ”他竟顫抖了一下。

     “你一定很累吧。

    ”我說。

     他沒說話,也沒有點頭,卻仍然以他的方式回答了我。

    淚水沿着他的臉頰一直流到耳旁。

    我不想加重他的負擔,但我也意識到一個事實:如果不盡早開始——希拉妹妹會說,“别磨磨唧唧繞圈子”一一恐怕他根本就無法進行下去。

    從他的外表可以看出,他的狀況在惡化:襯衫皺皺巴巴,胡子也刮得潦草,頭發長久沒有修剪,而且,如果去向他的同事打聽,我敢說得到的是他們心照不宣、欲言又止的眼神。

    那些表格做得十分細緻專業,但N.的精力已經快耗盡了。

    在我看來,除了直入主題,觸及問題的核心以外,帕羅西汀或是百憂解或是其他什麼藥物,都沒有任何作用。

     我問他是否準備好告訴我去年八月發生了什麼。

     “是的,”他說,“這正是我來的目的。

    ” 他從紙巾盒裡抽了幾張紙,疲憊地擦了擦臉,“但是,醫生……你确定想要知道嗎?” 從來沒有哪個病人這樣問過我,也沒有人以那樣同情而又勉強的口氣跟我說過話。

    但我給了他肯定的答案,我确定想知道。

    我的工作就是幫助他,而為了得到幫助,他必須先幫助他自己。

     “即使冒着淪落到我這一步的風險嗎?這是有可能發生的。

    我是陷進去了,但我認為——我希望——我還沒有變成像溺水的人那樣慌不擇路,把任何試圖救我的人都拖下水。

    ” 我對他說我不太明白。

     “我來這裡,因為這些都在我的腦子裡,”他邊說邊用指關節敲了敲太陽穴,像是要确保我知道他的腦袋在哪裡,“但也有可能不是這樣。

    我也不清楚。

    我說我陷進去了,就是這個意思。

    而如果這一切不是臆想一一如果我在阿克曼地看到和感覺到的是真實的——那麼我身上攜帶的就是一種感染源,可能會傳染給你。

    ” 阿克曼地。

    盡管所有的談話都有錄音,我還是在紙上記下了這個名詞。

    小時候,妹妹和我生活一個叫哈洛的小鎮,安德羅斯科金河的岸邊是我們的學校:阿克曼小學。

    那裡距此不遠,最多三十英裡。

     我告訴他我要碰碰運氣,最後說——為了給他更積極的心理暗示——我确定我們都會沒事的。

     他發出空虛而落寞的一聲笑。

    “那樣就好了。

    ”他說。

     “告訴我阿克曼地發生了什麼。

    ” 他歎了口氣,說道:“是在莫頓。

    安德羅斯科金河的東岸。

    ” 莫頓,離切斯特米爾鎮很近。

    我母親曾在莫頓的“男孩山農場”買牛奶和雞蛋。

    N.說的那個地方距離我長大的農莊超不過七英裡。

    我差點脫口而出,我知道那裡! 我的話并未出口。

    然而,他眼神銳利地看着我,幾乎像是看透了我。

    也許他真的知道我在想什麼。

    我并不相信所謂超感覺,但也并非全然否定這一可能性。

     “永遠别去那兒,醫生,”他說,“甚至别去找。

    答應我。

    ” 我答應了他。

    事實上,我有十五年沒有回過緬因州的那個破落的小鎮了。

    那裡對我而言雖然距離上近在咫尺,心理上卻遠在天邊。

    在為其鴻篇巨制命名時,托馬斯·沃爾夫一如往常般一語中的:《無處還鄉》;并非對所有人都是如此——妹妹希拉經常回去,她和兒時的幾個朋友還保持着密切聯系——可對我來說是這樣。

    若是我寫一本書,書名恐怕要叫做《不想還鄉》。

    我對那裡的記憶隻有長着兔唇、在操場上橫行霸道欺負人的家夥們,還有空蕩蕩的房子,沒有玻璃的窗戶像眼睛一樣空洞地瞪着行人,車輛破破爛爛,連天空都總是又白又冷,常有烏鴉飛過。

     “好。

    ”N.說,他仰起頭,咧咧嘴,牙齒露了出來。

    我确信,這并非挑釁的表情,而是一個人準備舉起足以讓他明天腰酸背疼一整天的重物。

     “我不知道能不能表達清楚,但我會盡力的。

    要記住的重要一點是,八月的那天之前,我最接近強迫症的舉動隻是上班前去下洗手問,看看自己的鼻毛是不是都修理幹淨了。

    ” 也許他說的是真的;更有可能不是。

    我沒有在這個問題上糾結。

    相反,我讓他告訴我那天發生了什麼。

    他照辦了。

     接下來的三次見面中,他都在講述去年八月的事情。

    第二次見面——也就是六月十五日——他給我拿來一本月曆。

    按俗話說,那東西是第一号證物。

    

3、N.的故事

我以會計為業,愛好攝影。

    離婚之後——孩子們都長大了,這樣的離婚與在孩子年幼時離婚不同,但也差不多痛苦——大多數的周末,我都拿着我的尼康到處轉悠,拍拍風景。

    我的相機是用膠片的,不是數碼的。

    每年快到年末時,我會挑十二張最滿意的照片做成月曆。

    是在弗裡波特的一家名叫茶隼印刷的小店裡制作的。

    收費不菲,但做得很好。

    我把它們當做聖誕禮物送給朋友、同事和客戶。

    有些客戶,但不是很多——有些月入五六位數的人通常喜歡昂貴的東西。

    但我,甯願每次都收到漂亮的風景照。

    我沒有阿克曼地的照片。

    我拍了一些,但從來都洗不出來。

    後來,我借了一台數碼相機。

    結果不僅照片沒有出來,連相機裡面都燒壞了,我不得不買了台新的還給人家。

    當然這也是小事。

    那時,我就想,反正就算真的拍了那個地方,我也會把照片毀掉的。

    那是說,如果它允許的話。

     我問他“它”指什麼。

    N.無視我的問題,仿佛完全沒聽見。

    
整個緬因和新罕布什爾我都拍遍了,但還是最喜歡自己的一畝三分地。

    我住在城堡岩,但我是在哈洛長大的,跟你一樣。

    别那麼吃驚,醫生。

    我的家庭醫生向我推薦了你之後,我就用谷歌搜索了一下你的信息——現在這年頭,每個人都在用谷歌,想搜誰就搜誰,不是嗎? 不管怎麼說,我拍得最好的是中部緬因:哈洛、莫頓、切斯特米爾、聖利弗斯、聖利弗斯堡,坎頓、裡斯本瀑布。

    換句話說,都在宏偉的安德羅思科金河沿岸。

    不知為什麼,那些照片看上去更……真實。

    二零零五年的月曆就是個好例子。

    我給你拿一本來,你自己來看。

    一月到四月,九月到十二月,都是在本地拍的。

    五月到八月……讓我想想……果園沙灘……沛馬奎特,當然,是那裡的燈塔……哈裡森州立公園……還有巴港的雷霆洞。

    我認為我在雷霆洞很是拍了些好照片,當時很激動,但把照片洗出來之後,現實擊碎了我的得意。

    不過是些尋常的“到此一遊”之類的照片罷了。

    構圖不錯又如何?任何風景照片做的月曆構圖都不錯。

     想聽聽我作為一個攝影愛好者的觀點嗎?我認為,攝影比大多數人想象的更藝術。

    人們似乎有理由相信,隻要一個人構圖的感覺還可以——再加上在任何一個攝影培訓班裡學到的一點技巧——就可以把任何漂亮的風景用膠片捕捉下來,特别是當你很喜歡那個地方的時候。

    不管是緬因州的哈洛,還是佛羅裡達州的薩拉索塔,隻要你選對了合适的濾光器,然後對焦,拍攝,就可以了。

    可是,事實并沒有那麼簡單。

    地點在攝影中的地位就跟它在繪畫、故事和詩歌中一樣重要。

    我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但是…… 長時間的停頓。

    
其實我知道。

    因為一個追求藝術的人,特别是我這樣的業餘愛好者,會把他的靈魂放入創作中。

    對于一些人來說——我猜,比如那些有流浪精神的人一一靈魂是可以随處安放的。

    但是對我來說,它似乎連巴港那麼近的地方都沒有去過。

    那些在安德羅思科金河沿岸拍攝的照片……它們仿佛在和我對話,而且也與别人說話。

    茶隼印刷社的人對我說,紐約的書商很可能願意将我的照片出版,這樣,就會有人為我的月曆買單,但那個主意從來沒有打動過我。

    怎麼說呢,似乎有點太……公開化?或是自命不凡?說不清楚,就是那類的感受吧。

     我做的月曆本來就是些小東西,朋友之間送送而已。

    而且,我有自己的工作,也樂意跟數字打交道。

    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沒有這個愛好,我的生活會無味很多。

    知道有幾個朋友會把我的月曆挂在廚房或客廳,我就很開心了。

    甚至挂在髒衣室也無所謂。

    諷刺的是,自從在阿克曼地進行了幾次不成功的拍攝後,我就沒怎麼拍照了。

     我想,我生活中的那部分算是完結了,它在我心裡留下一個空洞,一個在夜晚會嗚咽、仿佛被風貫穿的空洞。

    那陣風想要填滿它,替代原先在那裡而現在卻已不在的東西。

    有時,我覺得生活又悲哀,又糟糕。

    真的,醫生,我真的這樣覺得。

     去年八月的某一天,我無意間來到莫頓的一條土路上。

    我并不記得以前見過那條路。

    我邊開車邊聽廣播,雖然看不到安德羅思科金河,但憑着河水散發出的潮濕而又清新的味道,我知道它就在不遠。

    你肯定知道我在講什麼。

    那條河的味道一直沒有變。

    總之,我上了那條路。

     路面崎岖不平,有幾個地方完全被水沖壞了。

    天色已晚,肯定已經差不多晚上七點了,我一直沒有停下來吃晚飯,到那裡時肚子便餓了。

    就在我想要掉轉車頭時,前方的路突然變得平坦了,而且由一路來的下坡路轉為向上爬了。

    河水的味道更加濃。

    關掉廣播後,我聽到了河水的聲音一一不太響,不太近,但可以聽得到。

     然後,路中間有一棵倒下的樹擋住了去路,我幾乎就要掉頭了。

    雖然幾乎沒有倒車的空間,但原本還是可以走回頭路的。

    我離117号公路隻有大概一英裡,五分鐘内我就可以離開那個地方。

    現在想來,我們生命的光明面存在着某種力量,正是那種力量當時在給我機會。

    如果去年那時候我掉轉車頭,我的人生将會完全不同。

    然而,我沒有。

    因為那味道……它總讓我想起童年。

    而且,小山的山頂現出了更多的天光。

    那裡的樹——有松樹,更多的是白桦——肯定比别處少。

    我還想,“那邊肯定是塊空地。

    ”若真是空地的話,很有可能是俯瞰大河的。

    還有一個想法是,那邊會比較容易倒車,但比起這些,更能說服我向前的是,說不定我能拍到日落的安德羅斯科金河。

    不知道你是否記得,去年八月有幾次非常壯麗的日落,的确如此。

     于是我走出車門去搬那棵樹。

    那是一棵桦樹,腐爛得厲害,幾乎在我手裡散了架。

    回到車裡後,我又一次差點往後退。

    我相信,的确有一種力量把人牽引到光明的地方。

    但是,樹搬走後,河水的聲音似乎更清晰了——我知道這個想法很蠢,但當時的感覺真的是那樣——于是我放慢了速度,開着我的豐田越野車繼續往前。

     我看到了一棵樹上挂着個小牌子。

    上面寫着阿克曼地,禁止狩獵,不得入内。

    再往前走,先是左邊的樹漸漸稀少,後是右邊,再後來,就看到它了。

    我目瞪口呆,幾乎記不得是怎麼關掉引擎走出車門的,也記不得要拿相機。

    但我肯定是本能地抓起了相機,因為等我走到阿克曼地的邊緣時,我發現相機就在我手上,背帶和鏡頭包挨着腿。

    我的心像是被擊中、被穿透了,一下子被抛出了日常生活的世界。

     現實是神秘的,博恩森特醫生,日常所做之事和所接之物是蒙在上面的一層布,蓋在了它的黑暗和光明。

    我想,在死者身上蒙一塊布也是出于同樣的原因。

    死者的臉就像是一扇門。

    這扇門對于我們目前是關閉的……但我們都知道,它不會永遠關着。

    總有一天,它會向我們打開,每個人都會走進去。

     然後,世界上有些地方,蓋在上面的布破了,露出了現實。

    下面的臉在向外張望……但不是屍體的臉。

    如果那樣反倒好了。

    阿克曼地就是那樣的地方,難怪那塊地的主人要挂個不得入内的牌子了。

     天光漸漸隐退,太陽像個紅紅的火球,頂部和底端略平,懸在西邊的地平線上。

    大河蜿蜒的河水在夕陽下像是一條血紅而蜷曲的長蛇,據此大約八到十英裡,但水流的聲音仍穿過傍晚寂靜的空氣傳到我耳邊。

    河的另一岸是綿延的樹林,藍灰色一片,一直到遙遠的天邊。

    看不見一棟房子或是一條路,也沒有鳥的叫聲,就好像我穿越到了四百年前。

    或是四百萬年前。

    白色的霧氣從草堆上升起,飄得很高。

    沒有人來打擾,盡管這是塊廣闊的田地,草也長得好,适合畜牧。

    暗綠色草叢裡升騰的霧氣看上去像呼吸一樣。

    就像是土地本身是活着的。

     我想,我當時踉跄了一下。

    不是因為那塊地的美麗,盡管它的确很美;而是眼前所有的一切看上去很稀薄,幾乎像是幻覺。

    然後。

    我看到草地上冒出了那些該死的石頭。

     一共有七塊石頭,或許是七塊,最高的兩塊大約有五英尺高,最矮的大概三英尺,其餘的介于這兩個高度之間。

    我記得自己走向最近的一塊,但這段記憶就像是在清晨的陽光中回憶昨晚做的夢——你知道我的意思嗎?你當然知道,夢肯定是你每天工作都要打交道的。

    但那不是夢。

    我能聽見草被風刮着在我的卡其褲子上蹭來蹭去,能感覺到膝蓋以下都潮濕了粘在腿上。

    時不時地會有樹枝——地裡零星生長着一些漆樹——挂住我的鏡頭包,掙開後會更重地撞在我的大腿上。

     我走到最近的一塊石頭面前,它是最高的兩塊之一。

    起初,我覺得上面刻着像是臉的圖案——不是人臉,而是野獸和怪物——但當我稍微變動位置,便發現那不過因為傍晚的光線加重了陰影,使它們看上去像……像任何東西。

    事實上,當我在新的角度站了一會兒後,我又看到了新的臉。

    一些臉有點像人,但同樣恐怖。

    不,應該說更恐怖,因為人類總是更恐怖的,你說呢?因為我們了解人類,我們理解人類。

    或者說我們自認為如此。

    這些臉看上去又像尖叫又像大笑。

    也許是同時在做這兩件事情。

     當時,我以為這些都是我的想象。

    眼前的景色廣闊宏偉,絕世獨立,時間在這裡仿佛是靜止的,一切都不會改變,看上去頂多還有四十分鐘就會落下的太陽會永遠這樣懸挂在西邊的地平線上,空氣像是被蒙住了一樣,什麼都看不真切。

    我以為是這些因素讓我在什麼都沒有的石頭上看到了臉,純屬巧合。

    現在,我的想法不一樣了,可是已經太遲了。

     我拍了幾張照片。

    好像是五張。

    不是個好數字,可惜我那時候并不知道。

    然後,我後退了幾步,想把七塊石頭都拍進去,而當我對焦時,我發現,事實上那裡有八塊石頭,圍成了一個圈。

    可以看得出來一一隻要你用心去看,就能看出——它們是地下某個地質結構的一部分,要麼是萬古之前突出地表的,要麼是距今稍近些時候被洪水沖刷出來的,阿克曼地有一個向下傾斜得很厲害的陡坡,所以我覺得有第二種可能性的存在,但它們似乎也是某個規劃的産物,就像德魯伊之圈裡的石頭一樣。

    盡管上面并沒有雕刻的圖案,隻有自然力作用的痕迹。

    我知道這一點,是因為後來我在白天的時候重返那裡再次确認過,結果隻看到石頭上的溝壑。

    僅此而已。

     我又拍了四張照片——加起來是九張,也是個壞數字,雖然比五稍微好一點——當我放下相機,再次用肉眼看去時,我又看到了石頭上的臉,它們斜着眼,咬牙切齒地沖我露出猙獰的笑容。

    有些是人臉,有些是野獸。

    我數到了七塊石頭。

     可是,當我從鏡頭裡看時,又變成了八塊。

     我開始感覺頭暈和害怕。

    我想在天完全黑下來之前離開——離開這塊地,回到117号公路,把收音機裡的搖滾開得大大的。

    但我拔不動腳,内心深處的某個東西——像讓我們一直吸氣、呼氣的本能那樣不着痕迹——不讓我走。

    我覺得,要是我走了,就會發生很可怕的事,而且說不定牽扯的不止是我。

    那種稀薄感再次席卷過來,似乎在此處,世界十分脆弱,一個人就能制造不可想象的災難,如果他不是非常、非常小心的話。

     我的強迫症就是那時開始的。

    我從一塊石頭走到另一塊石頭,一個個地數過去、摸過去,标記它們所在的位置。

    我想走——瘋狂地想要離開——但我把那套動作繼續了下去,因為不得不那樣做。

    我知道,就像我知道自己要活着就得不停地呼吸一樣。

    完成之後,我回到開始的地方,才發現自己不住地顫抖,出了一身汗,再加上露水和潮氣,已經濕透了。

    摸那些石頭的感覺……很不好。

    你會産生一些……想法。

    還會看到一些畫面,醜陋的畫面。

    其中一幅畫面是,我在用斧頭砍我的前妻,她尖叫着,伸出鮮血淋漓的雙手想擋住斧頭,而我卻在哈哈大笑。

     但是,那裡有八塊石頭。

    阿克曼地裡有八塊石頭。

    八是個好數字。

    一個安全的數字。

    我知道。

    至于我是從鏡頭裡看到的,還是肉眼看到的,這是無關緊要的;把它們摸過一遍後,它們就被固定住了。

    天更黑了,地平線上方的太陽已經落了一半,繞着石頭轉圈一定是花了二十分鐘或更多,那個圈大約直徑有四十碼,但我可以清楚地看到——空氣中的東西詭異地變得清晰了。

    我仍然覺得害怕——所有的一切、甚至連鳥兒也通過它們的沉寂告訴我這裡不對勁——但我同時又感到松了一口氣。

    我已經糾正了,至少是部分的錯誤,通過我摸石頭……還有,再看一次。

    牢牢記住石頭在這塊地裡的位置,這點與觸摸同樣重要。

     他停下想了一下。

    
不,應該說,更重要,因為它們連着這個世界和世界以外的黑暗,不讓黑暗湧上來,把我們淹沒。

    我想,我們所有人都知道,在我們内心最深處。

    我轉身離開,快走到車前時——我甚至已經碰到了把手——不知什麼力量又讓我回過頭去。

    就是在那時,我看見了。

     他沉默了很久。

    我注意到他在顫抖。

    不知什麼時候,他出了很多汗,在他額頭上像露珠一樣閃着光。

    
石頭中間有什麼東西,在它們不知是偶然還是刻意圍成的圓圈中間。

    那東西像東方的天空一樣黑,又像草地一樣綠。

    它在慢慢地轉動,但一刻也沒有把眼睛從我身上挪開。

    它是有眼睛的,令人作嘔的粉色眼睛。

    我知道——我的理智知道——那肯定是天上的光線,但與此同時,我又知道沒那麼簡單。

    是某個東西在利用光線。

    某個東西在利用落日來獲得視覺,而它看的正是我。

     他又哭了起來。

    我沒有遞給他紙巾,因為我不想打破傾訴的狀态。

    然而,事實上我也不确定自己究竟會不會做出遞紙巾這個動作,因為他仿佛給我施了咒語。

    他描述的是他的幻覺,可能他自己對此也有所認識——他說,“像臉一樣的陰影,”
等等——然而,這些幻覺十分逼真,而逼真的幻覺會像噴嚏裡的感冒病毒一樣傳播。

    
我一定是往回走了。

    我并不記得那樣做了,但我記得自己站在外面的黑暗中,看着那可怕怪物的腦袋,還想,有一個,就會有更多。

    八塊石頭就能關住它們——就那也是勉強的——但要是隻有七塊,它們就會從現實另一端的黑暗中跑出來,控制這個世界。

    我知道,我看見的隻是最小最弱的一隻。

    我知道,那瞪着粉色眼睛、嘴裡伸出長羽毛般的東西、頭像壓平了的蛇頭一樣的怪物不過是個嬰兒。

     它看見我在看它。

     那該死的怪物咧開嘴對我笑了。

    它的牙都是頭。

    活着的人的頭。

     我踩到了一根枯樹枝。

    它折斷了,發出了鞭炮一樣的脆響,打破了催眠。

    我認為,說當時石圈中漂浮的怪物在催眠我未必是不可能的,就像蛇可以催眠一隻鳥那樣。

     我轉身就跑。

    鏡頭包一直在拍打我的腿,每一下都像是在說醒醒!醒醒!離開!離開!我一把拉開車門,聽到了輕微的鈴聲,說明我剛剛把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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