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五章

首頁
我沒有曆史,不知道父母是誰,沒有叔叔,沒有表親,沒有家鄉。

    我隻有一個哥哥,大我兩歲。

    我三歲時,我哥哥亞蒂五歲,我們倆被留在紐約郊外的一間孤兒院裡。

    我們的母親把我們扔在那裡。

    我完全不記得她。

     我沒把這個告訴卡裡、喬丹和戴安娜。

    這種事我從不談起,甚至連我哥哥亞蒂也不,他是這世上跟我最親的人。

     我從不提及它,因為聽上去太可悲了,而它其實并不可悲。

    孤兒院不錯,是個舒适又井井有條的地方,還有很好的學校體系和一位睿智的管理人。

    在我和亞蒂離開之前,那裡對我不錯。

    他當時十八歲,找到了一份工作,租了間公寓。

    我逃離孤兒院加入了他。

    幾個月後,我離開了他,謊報年齡參加了陸軍去打二戰。

    現在,十六年後,在拉斯維加斯,我對喬丹、卡裡和戴安娜講述了那場戰争和我之後的人生故事。

     戰後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報名參加社會研究新學校的寫作班。

    那時人人都想當作家,就像二十年後人人都想當電影制作人一樣。

     在陸軍裡,我發現自己很難交到朋友。

    在學校裡就容易得多。

    我正是在那兒遇上了我未來的妻子。

    除了哥哥,我沒有家人,所以便花很多時間待在學校,跟朋友在食堂裡待着,而不是回到格羅夫街的孤寂房間去。

    有趣的是,每隔一段時間我就會走運,說服某個姑娘跟我同居幾個星期。

    我交到的男性朋友都是從陸軍退役後利用《退役軍人法案》去上學的,我們很有共同語言。

    問題在于,他們感興趣的都是文學的生命,而我不是,我想成為作家的原因隻是我總能夢到一些故事,那些精彩絕倫的冒險能把我從這個世界中孤立出來。

     我發現自己比其他所有人讀書都多,即便是那些在讀英語博士的也一樣。

    其實我沒别的事情可做,除了賭博。

    我在東邊第十街附近找到個下注人,便每天都賭球類比賽,橄榄球、籃球和棒球。

    我寫了些短篇故事,正準備寫一本關于戰争的小說。

    我是在短篇故事班裡遇到我妻子的。

     她是個小個子愛爾蘭和蘇格蘭混血姑娘,胸部豐滿,大大的藍眸,對一切都非常嚴肅。

    她雖然謹慎客氣,但批評其他人的故事時非常嚴苛。

    她還沒有機會對我評頭論足,因為我還沒上交一篇短篇故事。

    她朗讀了自己的一個作品。

    我很意外,因為那故事寫得很好,非常風趣。

    是關于她那些愛爾蘭酒鬼叔叔們的。

     所以,當她念完,全班都批評她套用了所有愛爾蘭人都是酒鬼的刻闆印象。

    她漂
上一章 章節目錄 下一頁
推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