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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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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小就不記得母親,因為她去世得太早。

    我的父親給我取了個王侯般的名字:瑟吉厄斯·奧肖内西,從我五歲開始也不再照管我,他隻顧自己到處漂泊,靠打工度日。

    他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其實人并不壞。

    他來孤兒院看望我,隻有那麼屈指可數的幾次,對我來說每次都是大事件,足以讓我回味好多日子。

    他會給我帶來一件禮物,在我哭着求他把我帶走時,他會兩眼滿含憂傷地聽着,答應不久再來看我,但他一去便又會幾年不見蹤影。

    直到我年歲稍長後,才知道他一向不守諾言。

     我十二歲那年,知道了我的姓并不是奧肖内西,而是斯洛文尼亞語中發音類似的一個姓氏。

    我發現原來老爸的血統很雜——他的母親有威爾士—英格蘭血統,他的父親則有俄國和斯洛文尼亞血統,那些祖先的出身都很卑微。

    世上再沒有比被人誤認為愛爾蘭人更糟的事了。

    或許我的母親便是愛爾蘭人。

    有一次父親對我承認了這一事實,但他再也沒有勇氣提供任何細節。

    他終其一生都是個打工者。

    他曾經想當一名演員,奧肖内西便是他嘗試演的人物。

    在輾轉演出一陣之後,他的表演生涯便結束了。

    他當過商船船員,帶着他的口琴在好多列貨車上幹過活,他甚至私自制售朗姆酒,直到東窗事發厄運降臨被投入監獄。

    出獄之後,他便以在飯館洗碟子為生。

    可以說他的有些性格遺傳給了我。

    在孤兒院裡同齡人中我個兒最大,但我談不上如他們所說的機靈敏捷。

    至少那時候談不上。

    然而,父親去世之後,我開始追求一種新的個性。

    才十四歲的年紀,你不可能輕松地頂着瑟吉厄斯的大名——我便隐去這個名字而采用了十多種诨名,我成了格斯、斯派克、麥克、斯利姆,我還能舉出不少别的诨名來——然而一旦父親去世了,一旦我得知他去世了,我就意識到從此再不會有父親來看望我這樣的事了,從此我就舉目無親孤苦伶仃了,于是,我又開始用瑟吉厄斯的名字。

    自然,我為此吵過好多次架,并平生第一回為了赢取某樣東西而相當瘋狂。

    盡管對我和許多孩子來說,遭遇失敗從來就是家常便飯,但我同樣從獲勝中學到不少東西,這一點也相當罕見。

    我喜愛拳擊,當時技藝還不娴熟,但我發現它對我的神經系統大有好處。

    在連續四個月的時間裡,我隻輸了前三場,此後即獲得全勝。

    我甚至在警察部門舉辦的拳擊錦标賽中一舉奪魁。

    在那以後我赢得了自己的大名,他們稱呼我瑟吉厄斯了。

     我需要這名字,也為它付出了代價。

    父親遺傳給我的天性中有一份對自己喜愛之事的迷戀。

    那份迷戀深藏在他的醉酒、他晚年落魄失意的職業和他遲疑畏縮地向我招呼的一聲“哈喽”之中。

    他栖身在一所所牆紙卷曲、簡陋肮髒的小旅店裡,他的歲月在一家家廉價小飯館的洗碟水中流逝,可他仍懷着自己那份微不足道的理想。

    他身上仍有某種特殊的東西,他始終在幻想,有朝一日,在某個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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