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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那些誇耀自己戒備森嚴的地方下手,那可就名聲在外了,而且也會更有樂趣。
比如說,英格蘭銀行就是一個理想的對象,可那樣我們得有六個人,還得花上好幾年的時間去好好籌劃籌劃,而對你我兩個人來說,這個魯本·羅森莎爾就已經足夠了。
我們知道他是有武器的,也知道比利·帕維斯是如何地骁勇。
我承認,這絕不是塊好啃的骨頭。
可是那又如何呢,親愛的兔寶,那又如何呢?人應當超越自我,親愛的夥計,否則天堂又有什麼意義呢?”
“我倒甯可我們不要去超越自我。
”我笑着答道。
拉菲茲的熱情真是令人無法抗拒,雖然我腦子裡還是疑慮重重,心裡卻開始接受這個計劃了。
“相信我,”拉菲茲答道,“我保證你會沒事的。
我預計,所有的困難,大緻都是表面上的。
這兩個家夥都是酒鬼,這就讓整個事情大大地簡化了,不過我們還是要從長計議。
也許,會有十二種可能的方法,我們得從中進行篩選。
這就意味着我們得至少花上一周的時間,來觀察他的房子。
也許還會有很多其他的事情,得花上更多的時間。
不過先給我一周的時間吧,到時候我再告訴你下一步的打算。
現在的問題是,你真的打算參與嗎?”
“當然是真的。
”我憤憤地說道,“可是為什麼我得給你一周的時間呢?為什麼我們不能一起去觀察那幢房子昵?”
“因為兩隻眼睛跟四隻眼睛的作用一樣,占的地方還少。
除非迫不得已,我們不要結伴行動。
你也不要做出這麼一副受傷的樣子嘛,兔寶,到時候會有很多事情要你來做的,我向你保證。
你會得到你應得的那份樂趣,還有屬于你自已的一顆完整的紫色鑽石,卻絕不會遇上什麼可怕的事情——當然,如果我們走運的話。
”
不過,這次談話之後,我還是提不起什麼熱情。
我現在還記得,拉菲茲走的時候,我的心情是多麼沮喪。
我看到了自己投身的這項事業多麼荒唐——徹徹底底、毫無理由、毫無意義的荒唐。
拉菲茲沉迷其中的那些似是而非的悖論,那些半心半意的輕浮辯詞,那些經過他的魅力渲染之後、聽着毫無破綻的東西,一旦定下心來,仔細再想的時候,都沒有什麼說服力。
他似乎準備拿自己的自由乃至生命來冒險,純粹就為了搞搞惡作劇,我贊賞他這種熱情,可冷靜地回想起來,自己卻并不能受到這種熱情的感染;盡管如此,我卻片刻也未曾有過退出的想法,相反,還對拉菲茲的這種拖延,感到很不耐煩。
也許,他在做出那個惱人的決定——直到最後一刻,才要我上場——的時候,壓根兒就沒有注意到我内心的不滿。
事情向來就是這個樣子,這個人還有他對我的态度,一貫就是如此。
依我看,這一個月以來,我們應該是全倫敦最親密的兩個賊了。
奇怪的是,我們之間的親密還是不夠徹底。
盡管拉菲茲的直率坦白很讨人喜歡,可他也動不動就會變得有所保留,這一點我已經察覺到了,因此還非常惱怒。
他犯罪成瘾,遮遮掩掩成了一種本能,就連一些跟我們倆都有關的事情,他也會保密。
比如,我就不知道邦德街上弄來的那些珠寶,他是怎麼處理的,弄到哪兒去了。
正是靠着這筆收益,我們兩個才能維持着跟城裡那幾百個纨绔子弟一樣的生活。
對于此事,以及其他一些細節問題,他一直神神秘秘的,而我卻以為,自己已經贏得了知曉一切的權利。
我所記得的就是他怎樣引誘我、讓我犯下了此生的第一次重罪,但卻依然無法肯定他是否信得過我。
對此我已經無力再計較了,現在卻不免有些憤恨,因為他要我表現出信心來。
我嘴上沒說什麼,但是在羅森莎爾宴會之後的那一個星期當中,每一天,這事兒都在折磨着我。
我在俱樂部裡碰見拉菲茲的時候,他什麼也不跟我說;我去他家的時候,他要麼不在,要麼就是假裝不在。
有一天,他告訴我一切順利,不過進展很慢,這個遊戲比他原先所想的要棘手。
可是等我向他提問的時候,他又什麼都不說了。
我對此煩惱之至,就在那個時候,我自己也做好了決定。
既然他不願意告訴我偵察的結果,那我就自己去一趟。
于是,就在那天夜裡,我來到了那位富豪的家門前。
在我看來,這所房子應該是整個聖約翰伍德區最大的一幢宅子了。
它矗立在兩條大道的交接處,而這兩條路都不是公交車道,我很懷疑在方圓六公裡之内,能否找出比這裡還要安靜的地方。
這座方方正正的大房子外,就是花園裡那些草坪和灌木叢,房子很安靜,燈光很暗,那位富豪和他的朋友們,顯然是到别處歡度良宵去了。
花園的圍牆隻有不到兩米高,其中一面牆上有一扇邊門,通往一條玻璃通道,另外兩面牆上各是一扇大門,門上塗着五道條紋,被刷成木紋色,又塗上了清漆,分别通向那兩條半圃的小小的車行道,兩扇門都洞開着。
一切都是如此寂靜。
于是我有了個大膽的念頭,想要徑直走進去,對這個地方勘察一番;事實上,我已經快要邁出腳去了。
就在這時候,我聽到身後的人行道上傳來了一陣急促混亂的腳步聲。
我轉過身去,看到了一個衣衫褴褛的流浪漢,他陰沉着臉,髒兮兮的雙手緊握着。
“你這個白癡!”他說,“你這個大白癡!”
“拉菲玆!”
“你就叫吧,”他惡狠狠地小聲說道,“讓這附近所有的人都能聽見——用你最大的聲音把我給賣了吧!”
然後他轉過身去,背對着我,搖搖晃晃地沿着馬路走了下去,一邊聳着肩,一邊咕哝着什麼,好像我拒絕了他的乞讨似的。
有那麼一會兒,我就那樣呆呆地站了一會兒,心裡又是愕然又是憤慨,然後跟了過去。
他拖着步子往前走,膝蓋彎曲,弓着背,腦袋不住地搖來晃去——這樣的走路姿勢,隻屬于一個八十歲的老頭。
過了一會兒,他在兩個路燈柱之間站住了,等着我過去。
我過去的時候,他正拿着一個短短的煙鬥在點煙,那煙臭烘烘的,火柴的味道也很難聞。
借着火光,我看到他的臉上似乎帶着微笑。
“兔寶,你得原諒我那麼大動肝火;可是,你這麼做,真的是愚蠢透頂。
我用盡辦法讓自己不現形——有一個晚上是在門口要飯,接着那天,是躲在灌木叢裡——什麼都幹過,唯一沒幹的,就是像你那樣,直直地站在那裡,直勾勾地盯着房子看。
這樣的戲碼是需要行頭的,而你卻穿着日常的衣服沖了進來。
我告訴你,他們日夜都在防着我們。
這是我啃過的最硬的骨頭!”
“呃,”我說,“如果你之前就告訴我的話,我就不會來了。
可你什麼也沒跟我說啊。
”
拉菲茲的目光,透過一頂邋遢禮帽的破爛帽檐,緊緊地盯着我。
“你說得沒錯。
”最後他說道,“我的嘴巴是太緊了點。
每次要做什麼事情的時候,我都這樣,已經習慣成自然了。
不過兔寶,以後我不會再對你這樣了。
現在我要回家了,你跟我一起回去吧。
不過看在老天爺的份上,請你跟我保持距離,在我跟你說話之前,不要跟我說話。
你先等等,我先走。
”
然後他繼續往前走去,整個一副老流浪漢的模樣:雙手插兜,手肘彎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