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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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嬌老公是一個鎮的鎮長,作為市裡培養的年輕幹部選送到省黨校學習。

    學習一年回來後,将擔任那個鎮的黨委書記。

     吳小嬌老家在縣裡,市裡沒什麼親人。

    吳小嬌那個縣與徐有福的縣相鄰,五十年代合并“大縣”時曾經合并為一個縣。

    最初獲知這一點時,徐有福眼睛裡像焊槍觸到鐵器上那樣,濺出了一溜火星:“小嬌,咱倆還是老鄉呢!” 一個人喜歡一個人,連帶着會喜歡與她相關聯的一切。

    比如吳小嬌腳上穿的那雙皮鞋,即使她和許小嬌穿一模一樣的皮鞋,喜歡吳小嬌時,就覺得吳小嬌的皮鞋比許小嬌的好看;喜歡許小嬌時,又覺得許小嬌的皮鞋比吳小嬌的好看。

    真是奇怪了!可我怎麼能同時喜歡兩個女人呢?徐有福想。

    如果那樣,不和那些色狼——比如趙勤奮——沒有區别了嗎?徐有福在心裡責備着自己,便決定一心一意地喜歡吳小嬌,不能朝三暮四,吃着碗裡的看着鍋裡的——雖然男人大都是這副德性,可我徐有福不能這樣——徐有福這樣嚴格要求着自己。

     吳小嬌還沒有要孩子。

    她和她愛人商量好,等待她愛人學習完回來,再要一個孩子。

    到時從縣裡将媽媽接來,讓媽媽給咱帶孩子。

     這些話是那天徐有福問完吳小嬌喜不喜歡打乒乓球後,吳小嬌給他說的。

    吳小嬌平時不喜歡多說話,可一旦說起來,卻又有一種止不住的感覺。

    就像那種水庫裡的水一樣,用堤壩攔着,一滴兒也不會流出來;放開堤壩,嘩就流下來了。

     那天吳小嬌給徐有福說話的口吻有點像小妹妹給大哥哥說話的口吻。

    你瞧她怎說的:“到時從縣裡将媽媽接來。

    ”她說的是“媽媽”,而不是“我媽”,那她的媽媽也就是徐有福的媽媽了!她還說“讓媽媽給咱帶孩子”。

    她說的是“給咱”,而不是“給我”或“給我們”。

    一個“給咱”,讓徐有福的心怦怦狂跳起來:莫非她将來的那個孩子是“咱的”? 那天下午,徐有福在家裡吃過飯後,謊稱局裡晚上要開會,與吳小嬌相約第一次打了乒乓球。

    吳小嬌告訴他,她不喜歡跳舞,不喜歡蹦迪,也不喜歡喝茶喝咖啡。

    所以歌廳、舞廳、迪廳、酒吧一律不去。

    丈夫去省裡學習後,她每天晚上就是看電視,然後給丈夫打電話,打着打着就吧嗒吧嗒掉眼淚,丈夫得像哄小孩子一樣在電話裡哄她半天,她才會破涕為笑。

     吳小嬌這樣說時,徐有福心裡想:可惜我不能哄她!此時他腦海裡又會閃現出多年前那個在乒乓球台前報分的女孩白白的臉,仿佛吳小嬌掉出的眼淚蛋兒就是那個女孩掉出的眼淚蛋兒。

    他真想放下球拍去拭吳小嬌臉上像雨後屋檐上滴下來的雨珠兒一樣晶瑩透亮的眼淚蛋兒——直到她破涕為笑。

     吳小嬌的“球技”雖比徐有福要差一些,但還是不錯的。

    “一看你握拍的姿勢,就知你是有一些基本功的。

    ”吳小嬌将第一個球娴熟地發過來時,徐有福一邊輕柔地将球接過去,一邊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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