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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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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途徑維護正當權益。

     法律頂個屁用,蘭曉詩破天荒地罵了一句粗話。

    狗急跳牆,韓江林腦海裡蹦出這個詞,看來被逼急了,弱女子也敢紅刀子進白刀子出。

     為什麼? 法律講求證據,叫停北原鋁業的廣告隻是意見,知道嗎,隻是意見!找電視台理論,說是宣傳部領導的意見,找宣傳部,宣傳部說隻是一個意見,對電視台的行為沒有約束力,找法院,法院說這官司不好打,如果把電視台列為被告,合同上明确地說,不得違背國家法律,不得把政治意識帶入到廣告中去。

    根據宣傳部的意見,電視台由此認定廣告在政治方面存在問題,停播完全符合合同要求;把宣傳部列為被告,人家隻是提了一個意見,再說,除了經濟上的糾紛,還從來沒有因為意識形态上的問題,把一貫光榮而正确的黨委部門告上法庭,法院的人反過來問,在意識形态上,法院完全服從宣傳部門的領導,我們能宣判宣傳部輸掉官司嗎? 聯想出來的事實不是事實,我們完全有理由赢得這場官司,涉及到對手,我感覺他們就在對面,完全能夠打敗他們,揮起拳頭,發現一個殘酷的事實就是,拳頭打中的是一團空氣,我們永遠也不可能赢得這場官司。

    蘭曉詩傷感地說。

     什麼是政治啊,政治就是正道,是文明,哲學家談論政治的時候,往往把政治和文明聯系在一起,政治文明引導着人類社會走向文明進步,走向合理和諧,可是,庸俗哲學把政治和鬥争過于緊密地結合,把鬥争變成政治的主要方式甚至是唯一方式,是政治走了一條庸俗化道路。

     政治鬥争本來就是人類社會的常态。

     不不,蘭曉詩搖頭堅決否定韓江林的意思,說,政治鬥争隻是政治的一個方面,鬥争本身也包含多重意義,從華夏大地政治文明的初始形态來看,政治是文明的競争,類似于少數民族村落自然形成的寨佬權力歸屬之争,村民自發地把私權交給誰,誰就當寨佬,建立管理公共事務、處理糾紛的公權,而不是寨佬以暴力強行占有村民的私權。

     《孟子》和《史記》記述了堯舜時代政治權力的合理演變,堯傳位給舜,舜三年沒有坐上王位,他自己在河之北主政,讓堯的兒子在河之南主政,天下諸侯都不到堯的兒子那裡朝貢,而是向舜朝貢,官司不到堯的兒子那裡打,而讓舜來裁決,民間讴歌也不歌頌堯的兒子,而是歌頌舜;舜傳位于禹,禹也采取舜的辦法,自己在一個地方,舜的兒子在陽城,"天下之民從之,若堯崩之後,不從堯之子而從舜也"。

    黑格爾說,人權不是天賦的,而是曆史形成的。

    也就是說,早期公共權力不是天賦的,也不是暴力獲得的,而是曆史形成的。

     韓江林如聽天書,說,你真該去當曆史學家。

     蘭曉詩凄然一笑,我不過是考證政治這一問題,重讀了一點曆史。

    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的政治權力大多靠軍隊取得的,槍杆子裡面出政權就是高度總結。

    禹的兒子夏破壞了類似于仲裁似的政治文明,強行占有了民衆的私權,建立起專制制度,但這是不文明社會的本質形态,政治文明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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