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了,“什麼?”
“噢,我隻是說說而已,實際上并沒有這麼誇張。
”看到我驚恐的表情,她說。
“那你為什麼這麼說?他是你前任?”
她甩了甩鬃毛般的黑發,灌了一大口啤酒。
“他倒是想和我好。
”她笑道,我更生氣了。
發現我并不買賬,她臉上的笑容消失了,也停止了跳舞。
“隻不過是……”她猶豫了一下,說,“聽着……第一次見到他的時候,我很喜歡他,有一個月我們經常接吻來着,可後來他總是纏着我,我就疏遠他了,就這樣。
”
“他想和你約會?”
“當然。
不過,他雖然長得好看,但不是我喜歡的類型,而且既沒前途,也沒有野心。
”我張了張嘴,想要反駁她,說他不是那樣的人,但她假裝沒看見,“他有點像是在騷擾我,最後,我不得不明确地告訴他,我對他不感興趣,而且動用了一點點威脅的手段,好在最後他終于明白了。
”
她的話讓我的心沉了下去。
“可你們現在是朋友?”我說,我想起上周在莫霍的酒吧再次見到她的時候,她是和他在一起的。
弗蘭琪暧昧地笑笑,仿佛不得不保守什麼秘密似的。
“好吧,雖然做朋友并非他的第一選擇,但我覺得你可以說我們現在是朋友。
”她閉上眼睛,繼續跳起了舞,自信得簡直讓人想要打她。
我很想借着跳滑步的機會狠狠踩她一腳,可我不确定為什麼要這樣做:萊昂喜歡弗蘭琪,這并非她的錯。
跳舞的時候,我掃視着她的黑色短裙和黑色長靴,她就像六十年代的性感小野貓,難怪萊昂會喜歡她,看來我是沒有機會了。
我試圖在煙霧彌漫的夜總會裡搜尋他的蹤影,然而找遍一大群人之後,我卻再也沒有看到萊昂。
淩晨一點剛過,我們離開了夜總會,弗蘭琪一路上都在絮絮叨叨地講着傑茲約她出去的事(她覺得這很自然!)。
直到今天早上,我才在外套口袋裡找到一張紙條:一截折疊起來的票根,前面印着衣帽寄存處的編号,後面的一點小小的空白處潦草塗抹着一句簡短的留言,萊昂一定是賄賂了寄存處的工作人員,才把它放進了我的口袋,留言說:
與我見面。
老碼頭。
周五晚上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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