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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賭場出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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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到了賭檔裡,沒見到想見的東西的确是很讓人失望的,那種感覺就像約了美女出來見面,見面後卻發現來的竟然是“鳳姐”。

    不過,子曰“既來之,則安之”,這裡雖沒有正規賭場裡的派頭,卻也有不少新鮮玩意,也還是有些看點的。

     老楊在玩骰子,那排山倒海般地呼喊聲令人熱血沸騰,于是我自己瞎逛起來,順手拿了個水果,這種地方會給賭徒們提供香煙和水果。

    我喜歡玩撲克,看到一個人不太多的撲克台子便走了過去。

     前面我說沒有漂亮的女荷官,對此我深表歉意,因為那個派牌的荷官長得很帶勁。

    我就在那看,看了一會兒大概也了解了是怎麼玩的。

    那種賭法叫21點,是比較受賭徒歡迎的經典賭法,我也不多作介紹了,用文字表達撲克牌的玩法很費事,而且難以理解。

     我大緻了解了遊戲規則,心想:我要是在這裡出千的話不知道能不能行?當然,當時隻是想想而已,真要到這裡來出千,我感覺還是有點欠妥的,後來也證實了這一想法,那樣做不是欠妥,是欠揍。

     他們是在快中午的時候開始賭的,我們也就順便在那裡吃了個飯,菜倒是不錯,還有啤酒。

    到吃飯時老楊赢了兩千多元,他問我要不要玩兩把,我說不用了,看看就好。

    老楊也沒多說,迅速解決了手裡的午餐,又到桌子上去搏殺了。

    我想至于這麼着急嗎,吃飯還趕時間。

    回頭一想,也是,要有錢的話,什麼時候都能吃到比這好的。

     下午就在檔子裡左看看,右瞅瞅,看到擺了水果,就去嘗一下鮮,聽到有人歡呼雀躍,也去幫人家喊兩聲,下午就這麼混過去了。

    晚上和老楊一塊兒回去,車不送到家,有一段路得步行,路上他丢給了我兩百元,算是喜錢。

    賭錢有一個這種不成文的規定,誰赢了錢,就得給周遭的人一點喜錢,當然隻是赢的錢裡很小的一部分。

     他說赢了五千多元,講着自己在場上如何搏殺,下注是怎麼怎麼的英明神武,我也跟着随聲附和。

    他赢大錢,我拿小錢,倆人都高興。

    我看着自己手裡的兩百元,心裡想着老楊兜裡的那五千元,人就是這樣。

    當然我不是要算計老楊,這種想法是不曾有過的。

    隻是對那個21點的台子産生了興趣,感覺有種令人莫名的興奮。

     回到家裡躺在床上,回想着今天的事情,心想要是找份工作掙到五千元錢,起碼得半年吧,但要是上賭場搏殺的話,也許半天就差不多了,于是作出了一個大膽到變态的決定,上賭場出老千。

     人一旦有了大膽的念想,壓都壓不住,自己會給自己找N個理由要去做那件大膽的事。

     去賭場出千得做好充足的準備,于是我上街買了點材料,在家裡加工了一個小道具。

    那個道具是用來将牌從袖子裡彈到手裡的。

    要是用平常的方法,将袖子裡的牌放到手裡,手就得往下放,這樣撲克會滑落到手中,這樣的動作做一次兩次沒事,如果經常做的話就會引人懷疑。

     雖然也可以一直将牌扣在手裡,但那危險系數不是我能接受的。

     那個道具花的錢雖不多,但是花了很長時間才做好。

    構思我在學校的時候就有了,隻是一直沒做,那時做了也沒有用武之地。

    道具做得還算是比較巧妙的,牌彈進袖子之後會進到一個機關裡面去,但是牌很薄,直接彈進去的話要練相當長的時間。

    我沒那麼多的時間練習,因為我意識到了“時間就是金錢”。

     我在道具的開口處設計了一個類似于漏鬥的裝置,作用是能将撲克引導到機關裡去,啟動機關的開關裝在手肘關節,将關節往桌上輕輕一摁,牌就會彈到手上。

    接下來就要與機關做到“人機合一”了。

     每一種出千道具的使用都得事先操練,一定要能夠熟練操控了才能拿到場上去用,不然到場上出現了失誤的話,足夠你休息十天半個月的。

     練習了兩三天的樣子,自己感覺差不多了,就打算去賭場。

    晚上在牌局裡探聽到了情報,老楊因為生意上的事第二天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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