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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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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的理由。

    這當然不會令人開心,但是,從長遠的角度看,也許會有益處。

    不論額頭上還是額頭後面腦子上的傷口都不要讓它長膿。

    否則,感染會四處擴散。

     但是,聽到這消息,他隻是嘟哝了聲,于是我決定稍微再加把力。

     “你我共同承擔還款。

    ”我說,“到聖誕節前,如果我們把貸款還清的話,錢可能加起來隻有三十八美元。

    也就是每人十九美元。

    我會把你的那一部分從你幹零活的錢裡拿出來的。

    ” 肯定,我心想,這話會激起他一陣狂怒……可是,它帶來的隻是又一聲小小的、惡聲惡氣的嘟哝。

    他甚至都沒有就他不得不開T-型車到學校的事情争吵,盡管他說别的孩子會拿這車取笑,把它叫做“漢克的要命車”。

     “兒子?” “嗯?” “你還好吧?” 他轉過來,對着我,笑了笑——起碼,他的嘴唇動了動。

     “還行吧。

    爸爸,祝你明天在銀行一切順利。

    我要睡覺了。

    ” 就在他站起身子的那一刻,我說:“能親親我嗎?” 他親親我的面頰。

    這是他最後一次親我。

     他開着T-型車去了學校,我則開着卡車到了赫明頓鎮。

    在那裡,隻等了五分鐘,斯圖本華沙先生便把我帶到了他的辦公室。

     我說明了我的需求,但是拒絕透露錢的用途,隻是列舉了幾個個人原因。

    我想為了這麼屁大的一點數目,我沒必要說得太具體。

    我做得對。

    可是當我把話說完,他把手疊在記事簿上,用一種近乎父親般威嚴的表情看着我。

    屋子的角落裡,那隻校準者牌時鐘“滴滴答答”地帶走了一塊塊不聲不響的時間。

    街上——相當喧嚣——傳來了一陣引擎“啪嗒啪嗒”的聲音。

    引擎停止,一片寂靜;然後,又一隻引擎發動起來。

    那是我兒子,先是開着T-型車來到這裡,然後偷偷地開走了我的卡車嗎?我無從确切知道。

    不過現在我認為,當時的情形就是這樣的。

     “威爾弗,”斯圖本華沙先生說,“你克服妻子出走給你造成的心理影響已經有一段時間了——原諒我提起這個傷心的話題,但是它與我們今天要談的事情有關,而且,銀行家的辦公室有點類似牧師的忏悔室——因此,我想我要像個荷蘭大叔一樣跟你談話。

    巧合的是,因為我父母就是從荷蘭來的。

    ” 這種話我曾經聽過——正如到過這間辦公室的許多來訪者一樣,我想象得出來——于是例行公事地笑了笑,這也正是這句話所要達到的效果。

     “家鄉銀行願意貸給你三十五美元嗎?這還用說。

    我甚至願意采取私人對私人的模式放貸,從我自己的錢包裡拿錢來做成這筆交易,隻是我身上帶的錢從來隻夠在‘漂亮餐廳’買頓中飯,再去理發店擦次皮鞋。

    帶太多的錢總是個誘惑,甚至是對像我這樣狡猾的老家夥而言;再說了,公事還是應該公辦。

    但是!”他舉起手指頭,“你不需要三十五美元。

    ” “很傷心地說,我确實需要。

    ”我思忖他是否知道其中的原因。

    他也許知道了;他确實是個狡猾的老家夥。

    但是,哈蘭·考特利也是這樣的人。

    而且,那年秋天,哈蘭還是個不知廉恥的老家夥。

     “不,你不需要。

    你需要的是七百五十美元,那才是你需要的,而且你今天就可以得到這筆錢。

    要麼存起來,要麼把現金放在口袋裡走出銀行,對我而言,哪一種方式都行。

    三年前,你付清了住宅的抵押款。

    沒有拖欠,清清爽爽。

    因此,絕對沒有理由說你不能再借一次。

    孩子,人們一直在這麼做,而且都是最優秀的人在做。

    看到我們正在準備的文書,你會吃驚的。

    最優秀的人在做。

    是的先生。

    ” “我得好好感謝你,斯圖本華沙先生,可是我不這麼認為。

    抵押貸款自從生效起就像是我頭上的烏雲,而且——” “威爾弗,這話說到點子上了!”那隻手指頭又豎了起來。

    這次它在來回搖擺,像是校準者時鐘的鐘擺一樣。

     “那正是關鍵!恰恰是那些借了抵押貸款卻覺得自己永遠可以在陽光底下晃悠的家夥們最後往往拖欠不還,丢光了自己值錢的房産!像你這樣拿着銀行文書就像是在陰天推着一車石塊的人,往往才是還得清錢的人!難道你想告訴我,沒有任何需要整修的地方?屋頂要不要補?再添些牲口行不行?”他看看我,顯得狡詐,又帶着流氓氣。

     “或者加個室内衛生設備,就像你一條路上的鄰居那樣?你知道的,這些東西值得啊。

    有了這些整修,你最終得到的價值會大大超過抵押的成本。

    錢有所值嘛,威爾弗。

    錢有所值嘛!” 我仔細考慮了一下。

    最後說:“我很想,先生,對此我不說假話——” “是的,沒必要嘛。

    銀行家的辦公室,就是牧師的忏悔室——沒有多大差别。

    威爾弗,城裡最優秀的男人曾坐在那張椅子上。

    最優秀的男人。

    ” “可我來這裡隻為了貸筆短期的小款子——這你已經非常體諒地答應了——這個新建議要再稍微考慮考慮。

    ”我腦子裡生出一個新的念頭,它讓我又驚又喜。

     “我得跟兒子好好談談,亨利——漢克,他現在喜歡被這麼叫喚。

    他已經長大了,到了需要有人跟他商量的年齡了,因為我的東西将來有朝一日都是他的。

    ” “理解,完全理解。

    但是相信我,這事兒做起來沒錯。

    ”他站起來,伸出手。

     我也伸手握了握。

     “威爾弗,你來這裡想買一條魚。

    我還主動賣給你一根漁竿兒。

    多好的交易啊。

    ” “謝謝你。

    ”離開銀行的時候,我在想:我要跟兒子好好商量。

    這個想法不錯。

     在一顆冰涼了幾個月的心裡頭,這個想法暖洋洋的。

     思維是個好笑的東西,對吧?由于滿腦子斯圖本華沙先生不請自來的抵押貸款提議,我壓根就沒留意,我開到銀行的卡車已經被亨利用上學開的T-型車換了。

     我并不能肯定自己能立刻留意到這一點,即使腦子裡沒有比這更沉重的心事。

    畢竟,這兩部車我都很熟悉;都是我自己的嘛。

     直到我斜身進去抓曲柄,看到駕駛座椅上放着一張疊好的紙條,上面壓着一塊石頭,才意識到。

     我在那兒站了片刻,半身在車外,半身在車裡,一隻手放在駕駛室一側,一隻手伸到座椅下面,那是我們裝曲柄的地方。

     我想,就在我從臨時的鎮紙下面抽出紙條把它打開之前,我就已經知道亨利離校并且換車的原因了。

    長途旅行,卡車要更牢靠。

     比如說,到奧馬哈的旅程。

     爸爸,我已經開走卡車。

    我想你知道我去哪兒了。

    别管我。

    我知道,你可以讓瓊斯治安官來追我,帶我回去,但是,要是你那樣做的話,我就會把一切說出來。

    你也許認為我會改變想法,因為我“隻是個孩子,” 可是我不會的。

    失去了香農,我會什麼也不在乎。

    我愛你,爸爸,即便我不知道為什麼,因為我們的每一件事都給我帶來了痛苦。

     你的愛子亨利·“漢克”·詹姆斯恍恍惚惚中,我開車回到農場。

    我感到有些人在朝我揮手——我甚至感到正在照看考特利家路邊蔬菜攤的薩莉,考特利也在朝我揮手——也許我朝她回招手了,可我記不清是否真的回過了。

    自從瓊斯來過我們農場,問了那些興高采烈、無需回答的問題,并且用他那冰冷的、探尋的眼神打量過一切之後,這還是頭一回,電椅對我來說好像是個真真切切的可能了。

    如此真切,我幾乎可以感覺到皮帶在我手腕和上臂綁緊,搭扣壓在皮膚上。

     不管我是否緘默閉口,他都會被抓住。

     這個結局對我而言是不可避免的。

    他沒錢,甚至連加油的六個鋼鋪兒都沒有,因此,他會徒步走很遠的路才能抵達艾爾克豪恩。

    如果他設法偷到些油,也會在接近她現在住所的時候被抓住(亨利認為她是個囚犯,卻從未想到她也許是個心甘情願的訪客)。

    哈蘭無疑已經對監護人——卡米拉修女——描繪過亨利了。

    即使他沒考慮過怒氣沖天的鄉村情郎有可能出現在監禁他心上人的地點,卡米拉修女也會考慮的。

     在她的工作範圍内,她以前一定已經對付過怒氣沖天的鄉村情郎。

     我唯一的希望是,亨利被警察逮住後會保持沉默,沉默的時間長到足以讓他領悟到,他被逮住是因為自己愚蠢的浪漫想法,而不是因為我的幹涉。

    希望一個十來歲的男孩頭腦清醒,就像是對着賽馬跑道下希望渺茫的賭注一樣,可是,除了這樣,我還能有别的什麼指望呢?就在我把車子開進前院裡的當兒,一個瘋狂的念頭在我腦海中劃過:T-型車别熄火,打包,動身前往科羅拉多。

    這念頭持續了僅有兩秒鐘。

    我有錢——七十五美元——但在我于朱爾斯堡越過州界老早之前,T-型車就會熄火。

    但這并不要緊;如果要緊的話,我總可以開到林肯,然後用T-型車和六十美金去換輛牢靠的車。

     不,要緊的是地點。

    是家。

    我的家。

    我殺了老婆就是為了保住這個家,我現在不能棄它不顧,僅僅因為我那愚蠢幼稚的小同謀腦子裡有了離家出走去追尋浪漫的念頭。

     如果我撇下農場,那絕不是前往科羅拉多,而是前往州監獄。

    我會被套上枷鎖帶到那兒。

     那是周一。

    關于周二和周三沒什麼好說的。

    瓊斯治安官沒來告訴我,亨利在林肯—奧馬哈地段的公路上搭便車時被逮住;哈蘭·考特利也沒來告訴我(無疑,帶着清教徒的那般心滿意足),奧馬哈警方根據卡米拉修女的要求逮捕了亨利,目前他正蹲在監獄裡,天花亂墜地講述關于刀、井和麻袋的故事。

    農場上萬物甯靜。

    我在園子裡采摘蔬菜,我修理籬笆,我擠奶,我喂雞——所有這一切,我都是在恍恍惚惚中完成的。

    我的一部分,而且不是一小部分,相信,所有這一切都是漫長的、極其錯綜複雜的夢幻,從這夢幻中醒來時,我會發現阿萊特就在身邊打着呼噜,亨利在“噼啪噼啪”地劈柴,準備清晨生火。

     接下來,周四那天,麥克雷迪夫人——那位親愛的、矮墩墩的寡婦,在赫明頓學校教書——坐着她的T-型車來訪了,她問亨利是否一切都好。

     “某種腸胃流行病正在蔓延,”她說,“我想知道他是否得了這病。

    他離開學校很突然。

    ” “是的,他是生病了,”我說,“但不是腸胃病,而是相思病。

    麥克雷迪夫人,他離家出走了。

    ”眼淚,熱辣辣的眼淚啊,意想不到地從我眼裡湧了出來。

    我從前襟胸口的袋子裡掏出手帕,可是還沒來得及擦,淚水就已經順着面頰流了下來。

     當視線重新清晰的時候,我看到麥克雷迪夫人,這個對每個孩子,哪怕是問題孩子,都很和善的人,也快落下淚來。

    她一定本來就知道亨利被什麼折磨吧。

     “他會回來的,詹姆斯先生。

    别害怕。

    我以前見過這類事情,在我退休前還可能再看到一兩次,盡管我的退休時間不像以前看起來那麼遙遠了。

    ”她的聲音低了下去,仿佛擔心公雞喬治或某隻小母雞是間諜一樣。

     “你要提防的是她的父親。

    他是個心硬脾氣倔的男人。

    人不壞,可是心硬。

    ” “我知道,”我說,“我想您知道他女兒在什麼地方吧。

    ” 她垂下了目光。

    這足以算得上是答案了。

     “謝謝您來這裡,麥克雷迪夫人。

    我能否請您别把這事告訴别人呢?” “當然可以……但是孩子們已經在嘀咕了。

    ” 是的,他們會的。

     “詹姆斯先生,你裝電話了嗎?”她尋找着電話線,“看得出來,你沒電話。

    沒關系的。

    如果我聽到任何音訊,我會來告訴你的。

    ” “您是說,如果在哈蘭·考特利或者瓊斯之前聽到任何音訊。

    ” “上帝會照顧你的孩子的。

    還有香農。

    你知道,他們曾經真的是可愛的一對。

    大家都這麼說。

    有時候果子熟得太早就會遭霜折。

    這不像話。

    太不像話。

    ” 她握握我的手——那是通常男人才有的用力一握——然後就開車走了。

    我想,她當時沒有意識到,她談到香農跟我兒子時用的是過去時态。

     周五,瓊斯治安官來了,開着那輛門上帶有金星的車。

    而且他不是單獨一人。

     一直緊随其後的是我的卡車。

    見此,我的心狂跳起來,接着又沉了下去,因為我看清了坐在方向盤後面的人是誰:拉斯·奧爾森。

     我極力平靜地等待着,當瓊斯進行他的“抵達儀式”時:提提褲帶,擦擦前額(雖然那天涼飕飕的,陰霾密布),梳梳頭發。

     可我無法冷靜。

     “他好嗎?你找到他了嗎?” “沒有。

    沒有,不能說我們找到了。

    ” 他走上門廊台階,“在萊姆比斯卡以東的州界處,巡查人員發現了卡車,但是沒有孩子的任何迹象。

    如果事情一發生你就來報告,我們興許會對他的健康狀況了解得更清楚。

    對嗎?” “我一直希望他自己回來,”我低聲說,“他到奧馬哈去了。

    我不知道到底該告訴你多少,治安官——” 拉斯·奧爾森已經漫不經心地走到能聽到我們談話的地方了,而且耳朵差不多都豎了起來。

     “回到我的車上去,奧爾森,” 瓊斯說,“這是私密談話。

    ” 拉斯是個性格溫順之人,他一聲不吭,趕忙溜走。

    瓊斯轉過身,面對着我。

    比起上次來訪,這回他看上去老大不開心的,而且還丢掉了閑談扯淡的性格。

     “我已經了解得夠多的了,對吧?你兒子把哈蘭·考特利的女兒搞大了肚子,現在可能已經像兔子一樣往奧馬哈跑了。

    他知道油箱快幹的時候,就把車子開下馬路,進入高高的草地裡。

    很聰明。

    他是從你身上學到了這份聰明吧?還是從阿萊特身上?” 我一言不發,不過,他已經讓我生出了個主意。

    隻是一個小小的主意,但算得上是來得輕巧又方便。

     “我要告訴你他幹過的一件事情,但是我們得為這件事情感謝他。

    ”瓊斯說,“也許這事會使他免于蹲監獄。

    他把卡車底下所有的草全揪掉之後才愉快上路的。

    因此,廢氣不會使草着火,你知道的。

    引發一場草原大火,燒掉一兩千英畝的土地,陪審團可能會為此感到有些不快,你不這麼認為嗎?即使肇事者隻有十五歲。

    ” “哦,火災沒有發生,治安官——他幹得對——那麼,你為什麼現在談這個呢?”當然,我知道這個問題的答案。

    瓊斯治安官不會在乎大律師安德魯·萊斯特的喜好。

    可他跟哈蘭是好朋友。

    他倆都是剛剛成立的治安委員會會員,哈蘭人會是因為我的兒子。

     “你情緒有點兒不對,是嗎?”他又擦了擦前額,然後重新戴好他的斯泰森帽子。

     “嗨,假如是我的兒子,我也許也會這樣。

    你知道嗎?如果他是我的兒子,哈蘭·考特利是我的鄰居——我的好鄰居——我也許會跑到他家,對他說:‘哈蘭,你知道嗎?我認為我的兒子要去見你的女兒。

    你要通知那裡的人多留意嗎?’可你沒有那麼幹,對不對?” 他給我的主意看起來越來越好了,現在快是把它彈射出來的時候了。

     “在她待的地方,他還沒出現,是嗎?” “沒有,沒有,也許還在尋找吧。

    ” “我認為他出走不是為了去看香農。

    ” 我說。

     “那是為了什麼呢?難道在奧馬哈有更好吃的冰淇淋嗎?因為那就是他前進的方向,我敢肯定。

    ” “我認為他是去尋她母親去了。

    我認為她也許跟亨利聯系上了。

    ” 這話使他怔了足足有十秒鐘,時間長得足以擦擦前額、梳梳頭發了。

    然後他問:“她怎麼跟他聯系的呢?” “我猜最有可能是寫信。

    ”赫明頓鎮的雜貨店同時也是郵局,所有的普通郵件都從那裡發出。

     “他在放學路上常常進去買糖或花生什麼的,他們也許就是那時把信給了他。

    治安官,我并不十分确定,就像我不知道你為什麼到這裡,氣勢洶洶好像我犯了什麼事似的。

    讓她懷孕的可不是我。

    ” “閉嘴!别那樣說一個好姑娘!” “也許應該,也許不是,但這件事對我來說跟對考特利一家同樣意外。

    現在我兒子走了,可起碼他們還知道女兒在哪裡。

    ” 再一次,他怔住了。

    然後他從後褲袋裡掏出一個小筆記本,在上面寫了些什麼,放回口袋,問道:“你并不确定你妻子跟你兒子取得了聯系,但是——這就是你在告訴我的?僅僅就是個猜測?” “我知道他母親出走之後,他沒少談過她,可後來他閉口不談了。

    我還知道,他沒在哈蘭跟他妻子藏香農的地方露面。

    ” 事實上,在這一問題上,我和瓊斯治安官一樣感到驚訝……同時又感到慶幸。

     “把這兩點放在一塊兒,你能得出什麼結論?” “我不知道,”瓊斯說道,皺了皺眉頭。

     “真的不知道。

    我原以為我把事情搞清楚了,不過我以前也弄錯過,不是嗎?是的,将來還有可能會犯錯。

    ‘我們注定會出錯,’這是《聖經》上說的。

    可是好上帝啊,孩子讓我的生活艱難。

    如果你得到兒子的音訊,威爾弗雷德,我會叫他這頭皮包骨頭的瘦驢回家,而且不要跟香農·考特利接觸,假如他知道香農在哪裡的話。

    她不想見到他,這一點我向你保證。

    好消息是,沒發生草原火災,而且,我們不能因為他偷了父親的卡車就逮捕他。

    ” “不能,”我陰森森地說道,“你是不能讓我指控自己的兒子的。

    ” “但是,”他舉起手指頭,這讓我想到銀行裡頭的斯圖本華沙先生。

     “三天前,在萊姆比斯卡——離州界巡視員發現你卡車的地方不遠——有人搶劫了小鎮邊上的一個雜貨店和加油站。

    那家屋頂挂着藍帽姑娘标牌的店。

    搶了二十三美元。

    案情報告還放在我辦公桌上呢。

    搶劫的家夥年紀很輕,穿着舊牛仔服,嘴上蒙着塊印花大手帕,眼睛上面遮着一頂平原居民戴的帽子。

    店主的母親正在打理櫃台,就在這時,那個家夥拿個什麼工具威脅她。

    她認為可能是撬棍或者撬杆,可誰知道呢?她快八十歲了,眼睛瞎了一半。

    ” 輪到我沉默了。

    我很震驚。

    末了,我說:“治安官,亨利是從學校離開的,我記得那天他穿了件法蘭絨襯衫和燈芯絨褲子。

    他沒拿衣服,無論如何,他都沒有牛仔服,如果你指的是靴子和諸如此類的打扮的話。

    他也沒戴平原居民的帽子。

    ” “他可以偷這些東西,對不對?” “要是除了剛剛說的,你什麼都不知道,你就應該閉嘴。

    我知道你是哈蘭的朋友——” “嗨,嗨,這與那無關。

    ” 事實并非如此,我們都知道,可這點不宜深究。

    也許我的八十英畝地跟哈蘭·考特利的四百英畝地相比不算什麼,但是我畢竟也是個土地擁有者,還是個納稅人,我不會被人用氣勢威逼吓到的。

    這就是我說話的要點,這一要點,瓊斯也領會了。

     “我兒子不是個搶劫犯,他沒有威脅女人。

    這不是他會做出的事,他也不是這樣教養長大的。

    ” 直到最近,我心裡有個聲音嘀咕道。

     “也可能隻是個手頭缺錢的遊民。

    ” 瓊斯說,“不過,我覺得必須向你交代這件事,于是我就這麼做了。

    再說,我們也不知道别人會說些什麼,是不是?話傳起來很快。

    大家都長了一張嘴,不是麼?閑話又不值什麼錢。

    就我而言,這個話題結束了——讓萊姆縣的法官為萊姆比斯卡發生的事情操心吧,這是我的座右銘——但是你應該知道,奧馬哈的警察正在密切注視香農,考特利所在的地方。

    你知道的,就是防止你兒子聯系到她。

    ” 他把頭發梳回去,最後一次戴好帽子。

     “也許他會自己回來,什麼壞事都沒做,若是這樣,我們就可以把整件事作為一筆,我不知道,一筆壞賬,勾銷掉。

    ” “好。

    就是别叫他壞小子,除非你願意叫香農·考特利壞姑娘。

    ” 他鼻孔張開的樣子表明他不喜歡這句話,可是他沒接我的話茬。

    他說的是:“如果他回來,說他見到了他母親,讓我知道,好嗎?我們已經把她作為失蹤人口登記在冊。

    這樣做是有點愚蠢,我知道,但法律就是法律。

    ” “肯定,我會照辦。

    ” 他點點頭,朝車子走去。

    拉斯已經在方向盤後面坐好。

    瓊斯示意他挪開——治安官屬于那種自己開自己車的人。

    我在考慮那個劫持商店的年輕人,極力告訴自己,我的兒子亨利不會幹那種事,即使他被逼無奈,也不會狡猾到穿上從别人家牛棚偷來的衣服。

    不過,亨利現在變了,殺人者學會狡猾,不是嗎?這是人的求生技能。

     我想也許——但是,不。

    我不會那樣說。

    那樣太脆弱了。

    這是我的忏悔,我的關于所有一切的最後證詞,如果我不說出真相,全部的真相,僅僅是真相,又有什麼益處呢?這份證詞又有什麼意義呢?是他。

    是亨利。

    我從瓊斯治安官的眼神裡已經明白,他提出馬路邊的搶劫案,僅僅是因為我沒有像他料想的那樣向他磕頭求饒。

    但是,我相信事情就是那樣的。

     因為我比瓊斯知道得更多。

    幫你父親殺了你母親之後,偷幾件新衣服、手裡拿着撬棍在年邁的老太婆面前揮舞又算得了什麼呢?沒什麼大不了的。

    有第一次,就會有第二次,等那二十三美元花光之後。

    可能在奧馬哈。

    在那裡,他們會拿住他。

    然後一切也許都會敗露。

    差不多肯定的是,一切都會敗露。

     我吃力地走上門廊,坐下來,雙手捂住臉。

     日子一天天地過去了。

    過去了多少天,我不知道,但是我記得那些日子是陰雨連綿的。

    秋季雨天來臨的時候,戶外的雜活就得拖後,而我又沒有足夠的牲口或者外屋的活兒可做,沒法用室内的雜活打發時光。

    于是,我就試着讀讀書,可是,詞語好像就是連不到一塊兒,盡管時不時地會從書頁上蹦出一個單詞出來,厲聲高叫:謀殺,内疚,背叛!諸如此類的單詞。

     白天,我就坐在門廊上,把書放在膝蓋上面,身子蜷縮進用來抵禦潮濕寒冷的羊皮大衣裡頭,望着雨水“滴滴答答”地從屋子的懸挑處墜落。

    夜晚,我躺在床上,聽頭上屋頂的雨水聲響,直到第二天淩晨時分,也還是睡不着。

    雨聲聽上去像是手指頭在膽膽怯怯地敲門,想要進屋。

    我好長時間都在思考留在井裡的、跟艾爾菲斯一起的阿萊特。

    我開始胡思亂想,她依舊……不是活着(我雖然緊張,但是還沒瘋),卻不知怎麼地還有意識,還在從她的簡易墳墓那兒觀望着事态的發展,而且心情愉快。

     威爾弗,你喜歡事情的發展嗎?如果能的話,她會問的(在我的想象中,她确實問了)。

    值得嗎?你覺得呢?瓊斯治安官來訪後約摸過了一周的某個晚上,就在我坐着要讀《七角樓》的時候,阿萊特在我身後爬了過來,手從我的頭側繞過,冰涼潮濕的手指頭輕磕着我的鼻梁。

     我把書甩到客廳地毯上面,大聲尖叫,一躍而起。

    就在這當兒,那個冰涼的指尖往下跑到我的嘴角了。

    然後,它又摸到我,停在頭頂那塊頭發越漸稀少的部位。

    這一回,我大笑起來——顫顫巍巍的、滿懷憤怒的大笑——彎腰去撿書。

    這時候,手指再一次輕敲我的後脖頸。

    我的亡妻好像在說,威爾弗,你注意到我了嗎?我走開去——這樣第四次就不會磕到我的眼睛上了——然後擡起頭。

    頭頂上的天花闆已經變色,正在脫落。

    石膏還沒有浮凸起來,但是,如果繼續下雨的話,就會了。

    石膏也許還會分解,成塊地往下掉。

    漏雨的地方就在我讀書專用地的上頭。

    當然是。

    天花闆的其他地方看起來還是好好的,起碼目前是這樣。

     我想到斯圖本華沙說的話:難道你想告訴我,沒有任何需要整修的地方?屋頂要不要補?還有那鬼鬼祟祟的眼神。

    好像他早已知道了一切。

    好像他是跟阿萊特聯手合謀的。

     腦子裡别盡弄這些事情進去,我告訴自己,不斷地想到身在井裡的她已經夠糟糕了。

    不知她的眼睛生蛆了嗎?臭蟲有沒有吃光她的利舌,或者起碼把它咬鈍了?我走到擺在屋子遠處一個角落的桌子邊上,拿了上面的那瓶酒,給自己倒了一大杯棕色的威土忌。

    手顫抖,不過隻是略微有點兒。

    我兩口就把酒喝完。

    我知道把這種喝酒方式變成一種習慣将是一件糟糕的事,不過,不是每個晚上男人都感到他的亡妻輕磕他的鼻子的。

    酒倒讓我感覺更好了。

    更能掌控自己了。

    我不需要動用七百五十美元的抵押款項來修屋頂。

    雨停的時候,我可以用碎木片來修修補補。

    不過,那樣修起來會很難看,會把家裡搞得像我母親所說的破爛垃圾場。

    然而,這也不是問題的關鍵。

    修雨漏會花一兩天的工夫。

     我需要幹活兒,好把冬天挨過去。

    苦活兒會趕走腦子裡頭關于坐在肮髒皇位上的阿萊特、戴着麻布發套的阿萊特的種種想法。

     我需要來些家修工程,這樣,當我累死累活地上床時,馬上就能睡得着,而不是躺在那裡聽雨,想着亨利是否身在雨中,是否可能因為感冒而咳嗽。

    有時,幹活成了唯一的事,唯一的答案。

     翌日,我開着卡車進城,幹了我壓根想都沒想到要幹的事,如果我不需要借那三十五美元的話:我在銀行抵押了房産,拿了七百五十美元。

    最後,我們全會被給自己的謀劃套住。

    我相信是這樣。

    最後,我們全給套住了。

     就在那一周,在奧馬哈,一個戴着平原居民帽的年輕人走進了多吉街上的一家典當鋪,買了支鍍鎳點32口徑的左輪手槍。

     他付了五美元,那錢,毫無疑問,是那個眼睛半盲、在藍帽姑娘标牌下面做生意的老太太在脅迫下交給他的。

    第二天,一個頭上戴着鴨舌帽,嘴巴和鼻子用紅色印花大手帕蒙住的年輕人走進第一農業銀行奧馬哈支行,用槍指着一名叫羅達·潘馬克的漂亮出納,索要她抽屜裡的所有現金。

     她遞給他約摸二百美元,大多是一元和五元的——農民們卷起來放在工裝褲口袋裡帶過來的那種。

     就在他離開銀行、一隻手把錢塞進褲袋(顯然很緊張,掉了幾張在地闆上)的時候,胖墩墩的門衛——一個退休警察——說道:“孩子,你可不想幹這事情。

    ” 年輕人朝天上開了一槍。

    幾個人尖叫起來。

     “我也不想打你,”年輕人從印花大手帕後面說道,“但是如果非逼我開槍,我會開的。

    要是你知道什麼對自己有益,就退後,靠到柱子上,先生,站在那兒别動。

    外面我有朋友在望風。

    ” 年輕人跑了出去,邊跑邊摘掉臉上的印花大手帕。

    門衛等了片刻,然後跟了出去。

    他舉着雙手(沒有随身攜帶武器),以防萬一外面他真有朋友。

    當然沒有。

    亨利,詹姆斯在奧馬哈沒有朋友,除了那位肚裡的孩子在不斷長大的姑娘。

     我從抵押貸款得的錢裡拿出二百美元的現金,剩下的都存在斯圖本華沙先生的銀行裡。

    我在五金店、木料場和雜貨店購了物,就是那家亨利可能收到了他母親信件的雜貨店……如果她還活着,可以寫信的話。

    在毛毛細雨中,我開車駛出城裡,到家時,毛毛細雨已經轉為瓢潑大雨。

    我卸下剛買的木頭和木瓦,喂完牲口,擠好奶,然後開始安放雜貨——大多是幹貨和主食,離了阿萊特掌管廚房,這些東西已經越來越少了。

    幹完了這事,我把水壺放在火爐上,準備洗澡,然後脫下濕衣服。

    從皺巴巴的工裝服右前襟口袋裡面,我把一摞錢掏出來數數,結果發現還有近一百六十美元。

    我為什麼要拿這麼多現金呢?因為我的心思在别的地方。

    請問,這别的地方是哪裡呢?當然是在阿萊特和亨利身上。

    不用提亨利和阿萊特了。

    這些多雨的日子裡,我滿腦子想的就是他們,想得夠多的了。

     我知道身邊放這麼多現金不是個好主意。

    得放回銀行,還可以生些利息(雖然并不足以抵掉貸款利息),在此期間我可以考慮一下如何讓這筆錢最好地派上用場。

     可在那之前,我應該把它放到某個保險的地方去。

     我的腦子裡出現了裝着那頂紅色婊子帽的盒子。

    那是她藏私房錢的地方,錢在那裡安全地待了多久,隻有上帝才知道。

     我這一摞錢太多,帽圈裡塞不進去,于是我想,就把它放在帽子裡頭吧。

    在我找到理由進城之前,錢隻能放在那裡了。

     我一絲不挂地走進卧室,打開櫃門。

     我把裝着她那頂去教堂戴的白帽子的盒子推到一邊,伸手去拿另一隻。

    我已經把它推到了最裡面,現在隻好踮腳去夠了。

    盒子上系着根松緊帶。

    我把手指鈎到帶子下面,把它往前拉,刹那間,我意識到,這帽盒子感覺太沉——好像裡面裝的是磚頭,而不是帽子——接着便有一種怪兮兮的、發僵的感覺,好像手指頭浸泡在冰水裡。

     又一會兒,發僵的感覺變成了火燒火燎。

     疼得太厲害了,我手臂上的所有肌肉都被拴住了。

    我朝後趔趄了一下,又驚又疼,嚎叫起來,錢撒了一地。

    我的手指頭還鈎在那松緊帶裡面,這時帽盒子“嘭嘭”地出來了。

    蜷縮在盒子上面的是一隻樣子再熟悉不過的挪威鼠。

     你也許要對我說:“威爾弗,老鼠和老鼠樣子都差不多的。

    ”平常情況下,你說得有道理,但是,這隻老鼠我認識;我不是見過它嘴裡叼着奶牛的奶頭、像是銜着香煙屁股從我身邊逃走的嗎?帽盒掙脫我流血的手,老鼠“咕咚” 一聲掉到地闆上。

    要是我稍微愣一下想一想,它又會跑掉,但是,有意識的思考已經被疼痛、驚訝和恐懼所取代,那種我想差不多每個人看到血從幾秒鐘前還是完整的身體某部湧出來時都會感到的恐懼。

    我甚至忘記了自己身上一絲不挂,像出生的時候一樣,隻是擡起右腳,踩住老鼠。

    我聽到老鼠骨頭在我腳下“嘎吱嘎吱”地斷裂,感到它的内髒被壓扁。

    血和成了液體的腸子從它尾巴下面噴了出來,帶着熱氣,弄濕了我的左腳踝。

    它掙紮着,扭動着,想再咬我一口;我看到它碩大的前齒在咬齧,可是夠不着我。

    夠不着,是的,隻要我腳踩着它。

    就這樣,我踩着它。

    我更用力,把受傷的手抵着胸部攥緊,感覺到熱乎乎的血黏在那裡的厚皮上。

    老鼠扭動着,“啪啪”地撲騰着。

    它的尾巴首先甩打到我的腿肚子,然後像草蛇一樣纏繞住它。

    血從它嘴裡噴射出來,黑眼睛像大理石一樣鼓突。

     腳踩着垂死的老鼠,我在那裡站了老大一會兒。

    它的身體内部已經粉碎,内髒變得稀巴爛,可它還在扭來扭去,試圖咬上一口。

    最後,它終于不再動彈。

    我又在它身上站了一會兒,想确定它沒玩裝死的花頭精(老鼠玩裝死——哈!),确定它已經死了後,我才一瘸一拐地走進廚房,一邊留下血腳印,一邊還迷迷糊糊地想到警告珀利阿斯當心“隻穿一隻涼鞋的男人”的神谕。

    可我不是伊阿宋;我隻是個因疼痛和驚奇而變得有點瘋狂的農民,一個似乎遭到懲罰、用血玷污了睡眠之地的農民。

     當我把手舉到水泵下用涼水沖的時候,我聽到有人說道:“别再這樣,别再這樣,别再這樣了。

    ”是我在說話,我知道是我,不過,聽起來像個老人的聲音。

    一個已經淪為乞丐的老人。

     我還記得那晚的剩餘時光,但那就與看發黴相冊上的老照片一樣。

    老鼠咬穿了我左手大拇指和食指之間的虎口膜——咬得真的厲害,但是某種程度上說也僥幸。

     如果它逮住我鈎松緊帶下面的那隻指頭咬,會把整個指頭都咬斷的。

    我在走進卧室抓起敵手的尾巴時(用的是右手,左手太僵硬太疼)才意識到這一點。

    老鼠長兩英尺,重六磅,至少。

     那麼,它就不是那隻逃到管道裡的老鼠了,我聽到你說,不可能的。

    可它偏偏就是,我告訴你它就是。

    并沒有辨認标記——沒有一塊白毛或是容易記住的被咬過的耳朵——但我知道它是傷害過阿刻羅伊斯的那一隻,正如我知道它不是碰巧蜷伏在櫃子裡的。

     我抓着它的尾巴,把它提到廚房,扔在垃圾桶裡,又把垃圾桶拿到外面的泔水坑旁邊。

    在滂沱大雨中,我一絲不挂,可幾乎沒有意識到。

    我大多數時候意識到的是我的左手,因為它疼得太厲害,一跳一抽地,大有要把整個意識泯滅掉的勢頭。

     從濕物間的鈎子上,我取下防塵外套(我隻能做到這個),縮縮身子鑽進去,然後走了出來,這回進了牛棚。

    我用羅萊牌藥膏塗抹受傷的手。

    它上回使阿刻羅伊斯的傷口免于感染,也許對我的手有同樣功效。

    我轉身離開,又想到上次老鼠躲過我的事。

    那個管道!我走到那裡,彎下身子,希望看到或許已經咬成碎片的水泥塞子,要麼就是空無一物,但是水泥塞子完好無損。

    當然是的。

    有一會兒,我似乎跳出來看到了自己:除了披着件沒系扣子的風衣,這個男人赤身露體,帶血的胸毛一直長到腹股溝,撕裂的左手在厚厚的一層鼻涕般的藥膏下面亮閃閃的,眼睛從頭上突出來。

     跟我用腳踩死它時,老鼠眼睛突出來的樣子一樣。

     不是同一隻老鼠,我告訴自己,咬阿刻羅伊斯的那隻要麼死在管道裡,要麼死在阿萊特的膝蓋上。

     可我知道是的。

    當時我就知道,現在也知道。

     是的。

     我回到卧室,跪着蹲下,開始撿血迹斑斑的錢。

    因為隻能用一隻手撿,所以這活幾千得很緩慢。

    有一次,我撕裂的手撞到了床邊,疼得我嗷嗷大叫。

    我能看到鮮血玷污了藥膏,把它染成粉紅色。

    我把現金放到梳妝台上,甚至都不想麻煩用本書或者阿萊特那該死的裝飾碟子壓住。

    我甚至記不得為什麼之前覺得有必要把錢藏起來。

    我把紅色帽盒踢進櫃子裡,然後“嘭” 地把門關上。

    對我的全部一切而言,它可以放在那兒,一直到時間的盡頭。

     擁有一塊農場或者侍弄過農場的人都會告訴你,事故是家常便飯,需要謹慎處理。

     廚房水泵邊上的抽屜裡,我放着一大卷繃帶——阿萊特總是把那抽屜叫做“受傷櫃子”。

    我開始把繃帶卷放開,但是,後來火爐上冒氣的大壺吸引了我的注意。

    身體還是完好無損的時候,當這樣一種劇痛似乎要耗盡我的體力還隻是個理論假設的時候,我曾把水放在上面燒,準備用來洗澡。

     我突然想到滾燙的、沸騰冒泡的開水也許就是為我的手準備的。

    反正傷口疼得不能再厲害了,我推想,放在開水裡浸一下又能清洗傷口。

    我在兩方面都錯了,可是,我當時怎麼會知道呢?這麼多年以後,這個想法似乎還有道理。

    我想,如果咬傷我的是一隻尋常老鼠,那個做法甚至可能是有效的。

     我用沒受傷的右手把熱水用勺子過到浴盆裡(傾斜水壺把水倒出是不可能了),然後,加一塊阿萊特用的棕色洗衣皂。

    我才發現這是最後一塊了。

    男人不習慣儲備東西的時候,被他忽視的、需要補充添置的東西就會很多。

    我拿了塊布,走進卧室,雙膝跪下,開始擦老鼠的血和内髒。

    整個清洗過程中,我都在回想(當然)上一次在那該死的卧室清理地闆上血污的情景。

     那次,起碼亨利還跟我一起分擔恐懼。

    現在一人擦洗,而且還處于疼痛之中,着實不好受。

    我的影子在牆上忽上忽下、忽左忽右地閃現,讓我想起雨果《巴黎聖母院》中的伽西莫多。

     擦血污的活兒快幹完時,我停下來,側了側頭,屏住呼吸,眼睛睜得老大,心髒似乎在被咬傷的左手上怦怦跳動。

    我聽到一種逃奔的聲音,似乎來自四面八方。

     是老鼠奔跑的聲音。

    刹那間,我斷定無疑。

     來自井裡的老鼠們。

    她忠誠的侍臣們。

    它們已經找到另一條出路。

    蜷伏在紅色帽盒上面的那隻老鼠不過是第一隻,也是最膽大的一隻。

    它們已經滲入屋子,待在牆裡,很快就會出來征服我。

    她在複仇。

    當老鼠把我撕成碎片的時候,我會聽到她大笑。

     風刮得很大,大得晃動屋子,還順着屋檐發出尖利的“嚯嚯”聲。

    奔逃的聲音愈發劇烈起來,風熄時分,這聲音才稍微消退了些。

    我渾身輕松,輕松感如此強烈,居然讓我忘卻了疼痛(起碼有幾秒鐘)。

     不是老鼠;是凍雨。

    夜色來臨,氣溫下降,雨也變成半固體的了。

    我繼續去刮剩下的血污和内髒。

     擦畢,我把帶血的水潑下門廊,然後回到牛棚去重新給手敷一層藥膏。

    傷口完全清洗完畢後,我能看到拇指和食指間的虎口膜撕裂了三處,看起來像是下士肩章上的三道杠。

    左手的大拇指歪挂着,好像老鼠的牙齒咬斷了它和其他部分的某條重要的連接線。

    敷完藥膏後,我邁着沉重的步子走回屋裡,一邊想,傷口還在疼,但是起碼幹淨了。

    阿刻羅伊斯沒事,我也不會有事。

    一切都不會有問題。

    我努力想象身體的防禦系統全都調動起來抵達咬傷之處,像是戴着紅帽子、穿着長帆布外衣的小小消防員。

     在“受傷櫃子”的底部,有東西用一塊破綢布包着,這綢布也許曾是從某條襯裙上撕下來的。

    我發現其中有瓶藥片,從赫明頓鎮的藥店買來的。

    标簽上用水筆寫着整齊的大寫字母:阿萊特·詹姆斯睡前服一到兩片減緩每月疼痛。

    我吞了三片,喝了一大口威士忌。

    我不知道藥裡有什麼成分——嗎啡,我想——但是确實靈驗。

     疼痛還在,但是好像屬于此時此刻生存在現實其他層面的另一個威爾弗雷德·詹姆斯。

    頭在飄浮,天花闆開始在我周圍輕輕轉動,小小消防員及時到達澆滅感染大火的形象越來越清晰。

    風刮得更猛烈了,在我半夢半醒的大腦裡,從沒間斷的凍雨拍打屋子發出的低沉沙沙聲比原來聽起來更像是老鼠了,不過我心裡清楚得很。

    我想我當時甚至在大聲自言自語:“我清楚得很,阿萊特,你别騙我。

    ” 在意識越來越模糊的時候,我意識到,我可能會永遠走了:震驚、酒醉和嗎啡摻和在一起可以結束我的生命。

    人們會發現我倒在一個寒冷的農舍裡,皮膚青紫,撕裂的手放在肚子上面。

    這念頭并沒有令我害怕;相反,它讓我感到快慰。

     在我睡着的時候,凍雨變成了雪。

     翌日黎明時分,我醒來的時候,屋子冷如墳墓,我的手腫成原來的兩倍。

    傷口周圍的肉蒼白得發灰,可前三根指頭變成了暗淡的粉紅色,是日落時分的那種紅色。

     隻要碰一碰除粉紅色之外的其他任何部位,都會激起劇烈的疼痛。

    不管怎樣,我還是把它能包多緊就包多緊,這減輕了傷口的抽痛。

    在廚房的爐子上,我生了火——一隻手做的,費了好久,但還是弄成了——然後把身子往爐子靠近取暖。

    也就是說,除了咬傷的手以外的身體;那一部分早已經發熱了,又熱又跳,像是戴了一隻裡面躲藏着老鼠的手套。

     到下午三點鐘光景,我發燒了,手腫得厲害,繃帶便覺太緊,我隻好給它松一松。

    就是做這麼件事兒,也疼得我喊了出來。

     我需要看醫生,但是,雪下得比以前更猛烈了,就連考特利家,我也無法到達,更不用說一路趕到赫明頓鎮。

    即使天氣晴朗,明亮幹燥,我又怎麼能用一隻手開卡車或者T-型車呢?我坐在廚房裡頭,給爐子喂火,直喂到火像龍一樣騰躍起來。

    我不住地出汗,畏寒發抖,将綁着繃帶的手貼在胸前,我記起了麥克雷迪夫人友善地打量我那亂七八糟、不是特别有錢的前院的樣子。

    詹姆斯先生,你裝電話了嗎?看得出來,你沒電話。

     是的,我沒電話。

    我獨自一人待在靠殺人才保住的農場,沒有任何求助的手段。

     我能看得出來,綁帶沒裹住的地方,肉在發紅:手腕處全是靜脈,它們會把毒素送到身體的各個部位。

    小消防員們失敗了。

     我想過用松緊帶把手腕處紮緊,使它與别處隔斷——放棄左手以保全其他部位——甚至想過用劈柴或者偶爾宰雞用的斧頭砍掉左手。

    兩個想法似乎全有道理,不過又好像太難實施。

    最終,除了一瘸一拐走到“受傷櫃子”去再拿幾片阿萊特的藥片之外,我什麼都沒做。

    這次,我多服了三片,用冷水送下——我的嗓子發燒般灼熱——然後,重新坐到火邊。

    我将會死于咬傷。

    這點我有數,也認了。

    死于咬傷和感染平常得像是平原上的塵垢。

    如果傷口疼得我不堪忍受,我會立刻把所有剩下的藥片吞光。

     眼下,我沒這麼做——除了害怕死去之外,我認為對死亡的恐懼或多或少折磨着所有的人——是因為我覺得可能會有人來:哈蘭,或者瓊斯治安官,或者是善良的麥克雷迪夫人。

    甚至,可能是萊斯特律師,會到場诘問我更多有關那該死的一百畝地的問題。

     可我心中最期盼的還是,亨利或許會來。

    可他沒有。

    倒是阿萊特來了。

     你也許會疑惑,我是怎麼知道亨利在多吉街典當鋪買到那把槍以及傑弗遜廣場銀行搶劫案的。

    如果你真的疑惑,你很可能告訴自己:噢,一九二二到一九三三年之間,間隔的時間夠長,長得足以讓人在塞滿《奧馬哈世界先驅報》過期報紙的圖書館裡填補上許多細節。

     不錯,我确實去看報紙了。

    而且,我給在内布拉斯加到内華達短暫而又多災多難的路途上見到我兒子跟他懷孕女友的那些人都寫了信。

    多數人回了信,相當願意提供詳情。

    那種調查性工作是有用的,其結果毫無疑問令人滿意。

    不過,調查是在多年以後才進行的,是在我離開農場之後,而且隻是确認我已經知道的情況而已。

     已經知道?你問道,我的回答很簡單:是的。

    已經知道了。

    我知道的并非完全是事情發展的原貌,但起碼是部分的實情,最後一部分的實情,而且是在事情發生之前。

     怎麼知道的呢?答案很簡單。

    我的亡妻告訴我的。

     當然,你不相信。

    這我理解。

    任何理性的人都不會相信。

    我所能做的就是,重申一下這是我的忏悔,我在世上的臨終之言,我所說的每句話,都是認真的。

     當晚(也可能第二天晚上;因為高燒,我記不清時間了),我在火爐前迷迷糊糊醒來,又聽到了奔跑的沙沙聲響。

    起初,我以為又開始下凍雨了,可當我站起來,從廚台上發硬的面包撕下一片時,卻看到地平線上一縷薄薄的橘色晚霞和金星在天空閃耀。

    風暴已過,可奔跑的聲音比原先更大了。

    不過聲音不是來自牆内,而是來自後廊。

     門闩開始晃動。

    一開始僅僅是抖動,好像試圖拉動門闩的那隻手太虛弱無力,無法把它從闩扣中撥出來。

    抖動停止了,我剛剛斷定自己壓根沒有看到門闩的晃動——隻是因為發燒産生的幻覺罷了——它卻輕輕的“咔嚓”一聲打開,門就在一陣寒風中轉開了。

    站在門廊上的,是我的妻子,依舊戴着麻布發套,此時上面點綴着雪花。

    從原本應該是她最後的安息之地走到這裡來,一定是個緩慢而又痛苦的行程。

    她的臉因為腐爛而顯得松松垮垮的,下半部滑向一側,咧嘴的笑容比以前更加闊大。

    這是會心的笑容,為什麼不是呢?死人什麼都明白。

     她的四周包圍着她忠實的侍從。

    是它們不知道用什麼方式把她從井裡弄出來的。

     是它們支撐了她。

    沒有它們,她隻會是幽靈,心懷歹意,卻無助無救。

    她成了它們的女王,也成了它們的傀儡。

    她宛若無骨,踩着一種與走路無關的、令人恐怖的步子,來到了廚房。

    老鼠在她的周圍奔跑着,有些愛慕地仰望着她,有些憎恨地看着我。

    她在廚房裡晃來晃去,巡遊曾經屬于她的領地,泥塊從她連衣裙的裙邊掉下(此時已沒有被子和床罩的痕迹),她的頭在被切斷的喉管上方快速地上下擺動,前後翻滾。

    有一回,頭一直向後倒到肩胛骨,然後猛地向前,伴随着低低的肉被撕裂的聲音。

     當她終于把渾濁迷糊的目光轉向我時,我已經退到了廚房角落放劈柴木箱的地方,現在木箱裡幾乎已經空了。

     “别過來,” 我低聲說,“你甚至根本就不在這裡。

    你在井裡,即使你沒死,你也出不來。

    ” 她發出咯咯大笑的聲音——這聲音聽起來像是人被厚厚的肉汁嗆住了——同時她不停步地走過來,真切得足以投下一層陰影。

    我能聞到她正在腐爛的肉味兒,這個過去時常在激情澎湃時把舌頭放到我嘴裡的女人。

    她就在那裡。

    她真真切切。

    她的忠誠仆從們也是真真切切。

    我能感到它們在我腳上來回奔跑,每當它們嗅我褲腳的時候,胡須便會撩到我的腳踝。

     我的腳跟撞到了木箱,就在我想弓腰遠離走來的屍體時,我失去了平衡,一下子坐到了箱子裡面。

    我撞到了腫脹感染的手,卻幾乎忘記了疼痛。

    她在我的上方彎身下來,她的臉……懸蕩着。

    肉已經從骨頭上面脫落,她的臉向下垂着,像張畫在孩子氣球上面的臉。

    一隻老鼠爬到了木箱的一邊,“噗通”跳到我的肚子上,跑到我的胸口,聞聞我的下巴。

    我能感到其他老鼠在我彎起的膝蓋下面四處奔跑。

    不過它們并不咬我,因為它們此行的任務已經完成。

     她俯得更低。

    她身體的氣味讓人難以忍受,她翹起的、咧到耳根的笑容……現在寫字的時候,那笑容曆曆在目。

    我告訴自己去死,可我的心依然在怦怦跳動。

    她那挂着的臉滑向了我的,兩張臉碰在了一起。

    我能感到我的胡根把她的皮一塊一塊地拉下;我能聽到她破碎的下颌在“吱吱嘎嘎”地磨着,像是上面帶着冰的樹枝。

     然後,她冰涼的嘴唇壓上我發燙的耳背,開始嘀咕隻有死去的女人才會知道的秘密。

     我尖叫了一聲。

    我答應尋死,在地獄裡取代她的位置,隻要她停止這一切。

    可她不依不饒。

    她不會停止。

    死人不會罷休的。

     我現在才知道這一點。

     把二百美元塞進口袋(或者更可能是一百五十美元;記住,有些錢掉在地闆上了),逃離了第一農業銀行之後,亨利消失了一陣子。

    用刑法術語說,他“隐匿” 起來了。

    講這話時,我是帶着某種自豪感的。

    我本想,他進城之後差不多馬上就會被逮住,但是,事實證明我錯了。

    他處于熱戀之中,他急切而又絕望,對于我跟他一起犯下的罪惡,他依然懷有強烈的負罪感和恐怖感……不過,盡管有了那些分心的事兒,我的兒子還是表現出勇敢、機智、甚至某種令人心酸的高貴。

    想到最後這點讓我感覺最糟。

    至今,它還讓我為他虛擲的生命(三條虛擲的生命;我無法忘懷可憐的懷孕的香農·考特利)充滿悲傷,為我領着他,如同牽着一頭脖子上系着繩子的小牛,走進毀滅而感到羞辱。

     阿萊特把他藏身的棚子指給我看,然後是藏在外面的自行車——那輛自行車是他用偷來的現金買的第一樣東西。

    當時我無法準确地告訴你,他到底躲藏在何處,但多年後,我終于鎖定他的藏身之地,并且到過那裡;隻是個路邊的披棚,棚子一側刷着的皇冠可樂廣告已經褪色。

    那裡距奧馬哈西部邊界幾英裡之遠,從男孩鎮上可以望見。

    一個房間,一扇沒有玻璃的窗戶,沒有火爐。

    他用幹草和雜草把自行車遮好,設計自己的計劃。

    後來,大概是搶劫第一農業銀行之後的一周吧——那個時候,警察對一件小小的搶劫案的興趣已經淡薄了——他開始騎自行車到奧馬哈去。

     傻男孩才會徑直到聖歐塞比亞天主教教養院去,讓奧馬哈的警察誘捕呢(正如瓊斯治安官笃定地預料他會那麼做一樣),亨利可機靈得多了。

    他估摸出教養院的方位,但沒去接近它。

    相反,他找了最近的賣糖果和冷飲的小店。

    他猜得沒錯,隻要可能(也就是說,隻要她們表現好,值得院裡準許她們放一個下午的假,而且口袋裡還有些錢),教養院的女孩子們會經常光顧那裡,雖然她們沒有被要求穿校服,但是,從她們邋遢的連衣裙、沮喪的目光以及言行舉止——輕佻而又羞怯——來識别出她們還是相當容易的。

    那些挺着大肚子、又沒戴結婚戒指的女孩更是格外惹人注目。

     傻男孩會試圖在店内搭讪某個不幸的夏娃的女兒,因而引起注意。

    亨利卻在外面選了個地方,在位于糖果店和糖果店隔壁的雜貨店之間胡同的人口處。

    他坐在貨箱上讀報紙,自行車斜靠着身旁的磚牆。

     他在等待一位比那些隻滿足于舔舔冰淇淋、然後匆匆回到修女們身邊的女孩更膽大些的姑娘。

    也就是說,一位抽煙的姑娘。

    守在胡同裡的第三個下午,這樣一位姑娘到了。

     後來,我找到了那位姑娘,與她談過話。

     不需要做多少偵探性質的工作。

    我相信,奧馬哈對于亨利和香農來說像是個大都市,不過在一九二二年,奧馬哈隻是比一般中西部鎮子稍大些卻硬要冒充城市的地方。

     維多利亞·哈萊特現在是位有三個孩子、令人尊敬的已婚婦女,不過在一九二二年的秋季,她還叫維多利亞,斯蒂文森:年輕、好奇、叛逆,懷有六個月的身孕,非常喜歡“甜美伍長”。

    當亨利遞給她煙盒時,她十分樂意拿上一支抽抽。

     “再拿兩根稍後抽吧。

    ”他邀請道。

    她笑笑。

     “那我就是膽大包天喽!回去後,修女們會查我們的包,把口袋内外翻個遍。

    為了呼氣時不帶煙味兒,我還得嚼上三塊‘黑傑克’口香糖呢。

    ”她邊說邊開心地、毫不在乎地拍拍她那鼓鼓的大肚子。

     “我遇上麻煩了,我猜你能看得出來。

    壞女孩!我的男朋友跑了。

    壞男孩!可全世界根本就不在乎男孩壞不壞!因此,接下來就是衣冠楚楚的人把我送進了監獄,企鵝當了衛兵——” “我聽不懂你的話。

    ” “嗤!衣冠楚楚的人是我爸爸。

    企鵝就是我們喊姊妹的修女們!”她笑了起來,“你是個鄉下佬,對吧!多傻!不管怎麼說,我服刑的監獄叫做——” “聖歐塞比亞教養院。

    ” “答對啦!”她吐了口煙,眯着眼。

     “嘿,我打賭,我知道你是誰——香農,考特利的男友。

    ” “給那女孩一隻丘比娃娃吧。

    ”漢克說。

     “要是我的話,不會去離我們那裡兩個街區以内的地方,這是我的忠告。

    警察有你的體貌描述。

    ”她開心地笑了起來,“你跟其他六個,不過,沒人是你這樣的土包子,也沒人的女朋友長得像香農那麼好看。

    她是個真正的美人兒!” “你猜我為什麼在這裡而不是那裡?” “你為什麼在這裡?” “我想跟她取得聯系,但是我不想被當場逮到。

    我給你兩塊錢,幫我給她捎個信兒吧。

    ” 維多利亞眼睛睜得大大的。

     “好家夥,為了兩美元,我都願意把喇叭藏到腋下,給加西亞捎個信。

    把錢給我。

    ” “如果你能保密,就再加兩元。

    現在和以後都不能說。

    ” “保密這件事兒,你不用多付錢,”她說,“我喜歡給那些假清高的婊子搗搗亂。

    晚飯多吃一點,她們都要打你的手!要是你再想偷飯錢,他們會打爛你的手。

    這就像是孤兒格列佛了! “他把便條給了維多利亞,她轉交給了香農。

    當警察最終在内華達州的艾爾克逮到亨利和香農的時候,便條就放在她裝東西的小袋子裡。

    我見過警察拍的便條照片。

     “可在這之前,阿萊特早就告訴過我便條上寫的是什麼内容了,而且,便條上的實際内容與她所說的字字吻合。

     “兩周之内,每晚我都在你住地的後頭等你,從子夜到天明,上面寫道,你若不出現,我就當你我之間結束了,然後我就回赫明頓去,永遠不再打擾你,即便我會永遠愛着你。

    我們是很年輕,可是我們可以謊報年齡,在别的地方(比如加利福尼亞)開始美好的生活。

    我有些錢,而且知道該怎樣掙得更多些。

    如果你想給我捎信兒,維多利亞知道該怎樣找到我,但是隻能一次。

    次數多了就會不安全。

     “我認為哈蘭·考特利和薩莉·考特利也許得到了那張便條。

    如果是這樣,他們就會看到,我兒子在他的署名外畫了一顆心。

    我不知道,是不是那顆心說服了香農。

     “我也不知道她是不是需要說服。

    有可能她在世上最想要的就是把那個她已經愛上的孩子生下來(而且給他合法的身份)。

    這個問題是阿萊特駭人的聲音從來沒有回答的。

    或許,這樣或那樣,她根本不在乎。

     “遇見維多利亞後,亨利每天都會到那個胡同口去。

    我肯定他知道也許來的是警察,而不是維多利亞,但是他覺得自己别無選擇。

    在他守候的第三天,她來了。

     “香農立刻就回信了,但是我現在才找到機會出來。

    ”她說,“有個草包在那個她們不要臉地叫做音樂室的洞裡出現了,那之後,企鵝們一直是戰備狀态。

    ” 亨利伸手要了便條,維多利亞給了,換了支“甜美伍長”。

    上面隻有四個字:明早。

    兩點。

     亨利抱住維多利亞,親了一口。

    她嘻嘻哈哈地笑了,眼睛亮閃閃的。

     “哇哦!有些姑娘把運氣全占了。

    ” 毫無疑問,有些姑娘的确是幸運兒。

     可是,當你考慮到維多利亞最終有了丈夫和三個孩子,而且在奧馬哈城最好地段的楓樹街上有個舒适的家,香農卻沒能逃過那年的厄運……你說,她們中到底哪一個更走運呢?我有些錢,而且知道該怎樣掙得更多些,亨利曾經這麼寫道,他确實就這麼做了。

     吻别了活潑的維多利亞(她給香農捎回了他說他會準時守在那裡的音信)之後僅幾個小時,一個年輕人,鴨舌帽在前額拉得低低的,嘴巴和鼻子上蒙着印花大手帕,搶劫了奧馬哈第一國家銀行。

    這一回,搶劫者劫得了八百美元,算是收獲頗豐。

    不過這回的銀行門衛是個年輕人,對自己的職責更富有熱忱,這就不妙了。

    劫賊隻好在他一條大腿上開了一槍,以便成功逃脫,雖然查爾斯·格林納活了下來,但是由于傷口感染(我能感同身受),他丢了那條腿。

     一九二五年初,我在格林納父母的家裡見到他時,他對此事表現出了哲學家般的超然态度。

     “我還活着就算幸運了。

    ”他說,“他們在我腿上綁止血帶的時候,我躺在他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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