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女子(三十五歲,未婚的職業婦女)被認為于當天黎明前,從四樓的住處跳下。
警方搜索她的房間時,發現她寫的遺書,内容一再表示厭倦人際關系與受不了債務累積的壓力,覺得活得很辛苦而厭世。
遺書的最後還記下了日期。
經過鑒定,該女子應是寫完遺書後,便從陽台一躍而下,摔落到下面的店鋪和街道上。
但是——
從遺書看來,這應該是一起單純的自殺事件,但屍體被發現時所呈現的情形,卻讓人覺得古怪。
“雖然地面的狀況會影響掉下來的結果,從那樣的高度跳下來,摔死了并不奇怪,尤其如果是頭着陸的話,絕對是必死無疑。
但是那位女子的頭部幾乎沒有損傷,而是兩腳有複雜性的骨折。
由此可見她不是倒栽蔥掉下去,是腳先碰到地面。
”
接受委托,負責檢查屍體的石倉醫生,非常清楚地表達了他自己的看法。
“她跳樓之後,并沒有立即死亡。
我認為她當時還有能力自行移動自己的身體,讓自己離開跳下來的地方;并且意識也很清楚。
”
從四樓的陽台往下跳時,落點一般會在偏離建築物幾公尺的地方。
但她的屍體被發現的地方卻緊鄰建築物……所以,她是自己把手伸到可以遮住雨的棚子下面,并且用血寫下那樣的文字後,才失去意識,斷氣的——可以這麼想。
“頭部确實有受到一些擦撞,也有一點點流血的狀況。
還有,她的雙腳雖然嚴重骨折,但應該不會直接影響到性命。
所以,到底是什麼原因讓她死亡的呢?”
醫生提出這樣的質疑。
“内髒受損。
她的肋骨全斷了,内髒破裂的情況相當嚴重……”
她跳下來時,不僅兩腳承受了很大的撞擊力量,胸部和腹部應該也受到不小的沖擊吧!負責搜查的刑警們,一緻認為她的死因是内髒破裂。
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