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屋刑警說明的“切割屍體細節”如下。
為了方便叙述,就先從四肢的切割狀态說起——
四肢的兩手兩腳從根部的地方被切割下來後,兩手的手肘和手腕的地方被切開,兩腳的膝蓋和腳踝處也被切開。
手的上手臂和下手臂又各自被切割成兩截,腳的大腿和小腿也各自被切割成兩段。
然後左右手的手指和左右腳的腳趾,也一一被切下來——在這樣的切割方式下,四肢被切成四十個部分了。
然後是從身體切割下來的頭部,首先是切開頭顱和頸部,然後又從下巴關節處将頭顱切成上下兩個部分,然後再切下兩耳——這樣是五個部分了。
剩下的身體切成臀部、腹部、胸部三個部分後,再将左右乳房從胸部上切下來——這樣切出來的五個部分再加上前面的各部分,合起來正好是五十個部分。
——神屋刑警在叙述以上的細節時,特地在一張紙上,粗略地畫出人體圖後,然後再一邊講解:“切這裡,這裡是這樣切的……”一邊畫點線,标示出切割的地方。
用來切割的器具有斧頭、劈刀、菜刀、鋸子、剪刀……等等,好像是依照切割部位的需要,而使用不同的切割道具。
這些道具都是神社内原本就有的東西。
“确實總共切割成五十個部分。
”
我擡起頭,視線離開刑警畫的圖,深深歎了一口氣。
想像被分屍的屍體,其實是很惡心的事情。
雖然推理小說裡常有分屍案的情節,身為推理小說家的我對于這樣的情節,照理說應該習以為常才對。
但是,小說畢竟是小說,現實生活裡我一點也不想看到那種情景。
“剛才你說死者的性别還不清楚。
但是,從切割乳房的這一點看來,死者應該是女人吧?”
我直率地指出我注意到的地方。
刑警又是一臉嚴肅,回答道:
“死者的身分還在鑒定中。
我剛才已經說過這一點了。
”
“但是……”
我皺着眉說:
“這不是很明顯的事情嗎?用不着鑒定也可以明白的。
對了,還有性器官呀!屍體上有男性的性器官嗎?”
“報告資料裡并沒有提到像男性性器官的部位,也沒有男性性器官被切除的痕迹。
”
“那麼,那果然是一具女性的屍體……”
“我說了,還在DNA鑒定中。
”
刑警很堅持這一點的态度,讓我覺得奇怪,但我還是暫且先轉移了讨論的方向。
“兇手焚燒屍體的用意是什麼?他為什麼要那麼做呢?”
不管怎麼說,我總是個推理小說家,得提出個與身分相當的問題。
一般而言,肢解屍體的目的,不外是為了不讓人知道死者的身分,另外就是肢解後的屍體比較容易搬運或掩埋、隐藏。
但是,以這個事件來說,先不說前者,可是後者又不符合上遊的假設。
因為兇手是神社的住持,就在自己的紳社内焚燒分屍後的屍塊,這樣的隐藏屍體方式,未免太不用腦筋了——那麼,肢解屍體的目的是什麼呢?
“切割屍體的作業,是在室内進行的。
神社的事務所内有進行肢解屍體時留下來的痕迹。
”
刑警補充說明道。
我表情嚴肅地雙手抱胸說:
“肢解屍體的目的既然不是為了隐藏,那麼隻能認為兇手的目的就是為了‘切割’屍體,和‘燒掉’切割完成後的人體部分。
是這樣嗎?”
刑警沒有回答我。
我繼續說:
“我還很在意一點,那就是:兇手有必要把屍體切割得那麼仔細嗎?這也是一個很大的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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