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義師,參與“鄂人治鄂”、驅逐軍閥王占元的鬥争。
1924年入滇,就職于川軍石青陽部及雲南陸軍講武堂。
次年赴廣東,投國民革命軍,任連長、營長、團長及北伐軍總司令部征募處上校科長,參加北伐。
1927年11月,任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辦公廳第二局局長。
次年1月,調任國民革命軍新編第10軍參謀長,後該軍改稱第27軍,仍任參謀長。
9月,軍隊複員編遣,改任陸軍第13師第38旅旅長,駐防兖州,不久升任第13師副師長。
1931年5月,第13師開拔湖北,調任武漢警備旅旅長,并進入湖北省政界,曆任湖北省政府委員、省民政廳廳長。
制訂并頒施《湖北各縣政治戰鬥方案》,組織地主武裝,配合湘鄂川邊“清鄉”督辦徐源泉等的正規部隊,向鄂豫皖、湘鄂西等蘇區和紅軍不斷發動“圍剿”,親率部隊在監利、沔陽一帶進行封鎖、搜查,包抄洪湖根據地。
因“剿共”賣力,從1933年2月起,曾任軍事委員會委員長南昌行營第四廳廳長、廬山軍官訓練團政治教官兼辦公廳主任、軍事委員會委員長宜昌行營陸軍整理研究委員會主任、陸軍第18軍第94師師長等職。
七七事變後,所部奉命開赴華北抗戰,改任第97軍軍長,兼豫北自衛軍總指揮。
1938年4月晉升陸軍中将。
次年3月,任冀察戰區政治部主任,兼管河北民政,統率河北民軍。
朱懷冰不斷制造反共摩擦,僅1939年屬部張蔭梧制造的冀中等縣慘案,就殺害八路軍幹部戰士400餘人,時人稱朱懷冰為“摩擦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