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照會》
一、關于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之各項規定事,天皇陛下已頒布敕令。
二、天皇陛下準備授權并将保證日本政府及日本大本營簽訂實行《波茨坦公告》各項規定之必須條件。
天皇陛下并準備對日本所有陸海空軍當局及在各地受其管轄之所有部隊,停止積極行動,交出軍械,并頒發盟軍統帥部所需執行之上述條件的各項命令。
國民黨外交部接獲日本上項“投降照會”後,蔣介石即于當日立電駐南京的日軍最高指揮官岡村甯次大将,指示其投降應遵守的原則。
原電大意如下:
南京日軍駐華最高指揮官岡村甯次将軍:
一、日本政府已宣布無條件投降。
二、該指揮官應即通令所屬日軍停止一切軍事行動,并派代表至玉山(指江西玉山機場)接受中國陸軍總司令何應欽将軍之命令。
三、軍事行動停止後,日軍可暫保有其武裝及裝備,保持其現有态勢,并維持其所在地之秩序及交通,聽候中國陸軍總司令何應欽将軍之命令。
四、所有之飛機及船艦應停留現在地點,但長江内之艦船,應集中宜昌、沙市。
五、不得破壞任何設備及物資。
六、以上各項命令之執行,該指揮官所屬官員均應負個人之責任,并迅速答複為要!
中國戰區最高統帥特級上将蔣中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