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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百萬雄師過大江 第三十章 縱橫捭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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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江,這是辦不到的。

    ”毛澤東停下腳步,嚴肅地說,“我們能用于渡江作戰的部隊是一百萬,而不是六十萬。

    而且,我們還有一百萬民兵。

    我們的民兵可不像國民黨的民團,我們的民兵是有戰鬥力的。

    ” 劉仲容說:“這是白崇禧估計不到的。

    ” “你還敢回南京嗎?我可以為你打包票,保證你平安回來。

    ”毛澤東打趣地問。

     劉仲容笑了:“敢,他們還等着我從北平帶回的消息呢。

    ” “好。

    ”毛澤東又續上一支煙,猛抽一口說,“你回去可向李宗仁、白崇禧轉告:一、關于李宗仁先生的政治地位,可以暫時不動,還當他的代總統,照樣在南京發号施令。

    二、關于桂系部隊,隻要他們不出擊,我們不動他們,等到将來再具體商談;至于蔣介石的嫡系部隊,也是這樣,隻要他們不出擊,由李先生做主,可以暫時保留他們的番号,聽候協商處理。

    三、關于國家統一的問題,國共雙方正式談判時,如果李先生出席,我也出席;如果李先生不願來,由何應欽或白崇禧當代表都可以,我方則派周恩來、葉劍英、董必武參加。

    談判地點在北平,不能在南京。

    雙方協商取得一緻意見後,成立中央人民政府。

    到時候,南京政府的牌子就不要挂啦。

    四、現存雙方談判代表正在接觸,美國和蔣介石反動派是不甘心的,他們一定會插手破壞。

    希望李、白二先生不要上美帝國主義和蔣介石的大當。

    ” 踱了一圈步,毛澤東接着道:“另外,白先生不是喜歡帶兵嗎?他的桂系部隊隻不過十來萬人,将來和談成功,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建立國防軍的時候,我們可以繼續請他帶兵,請他指揮三十萬軍隊。

    人盡其才,對國家也有好處嘛。

    白先生要我們不過江,這辦不到。

    我們過江以後,如果他感到孤立,也可以退到長沙再看情況。

    還不行,他還可以退到廣西嘛。

    我們來個君子協定,隻要他不出擊,我們三年不進廣西,好不好?” 這天毛澤東和張治中談到将近中午,從全局談到局部,由整體談到細節。

    毛澤東看張治中似有難言之隐,便道:“文白先生,有話盡管說。

    我們是主張和談的,不然也不會請你們來。

    我們是不願打仗的,發動内戰的不是我們嘛。

    隻要李宗仁先生誠心和談,我們是歡迎的。

    ” 張治中沉吟了片刻,說:“據我觀察,李宗仁還是有誠意的。

    他是以和談上台的,和談不成也于他不利。

    隻是和談條款中提到的戰犯問題……就怕李宗仁簽字有難處……” 毛澤東笑了。

    豈止是李宗仁有難處,你張治中這個首席代表也難得很,都擺脫不了溪口那個頭号戰犯的威懾。

    “文白先生說的所謂難處,我理解。

    為了和談大局,我們可以考慮從和平條款裡将那個戰犯名字拿下來,你看如何?” 張治中沒料到毛澤東如此寬宏,忙道:“這就好了,這就好了!” 毛澤東說:“這些天雙方的代表接觸一下,交談交談,待和談方案拟好,正式談判就容易了。

    ” 張治中點頭,問道:“如果組建聯合政府,國民政府當将權力交給新政府嗎?” 毛澤東說:“聯合政府還不知道何時成立,或許兩三個月、三四個月都說不定。

    在這段時間,南京政府當照常行使職權,不要散掉了——大家都跑了,南京就散了。

    ” 張治中由衷地說:“我們沒有遵循孫中山先生的遺教進行建設,我們愧對國家,愧對人民。

    今後你們執政,責任是重大的。

    ” “今後,我們大家來做,是大家合作的。

    ”毛澤東對這位南京政府的首席代表說,“當前,重要的是共同一緻地來結束戰争,恢複和平,以利在全國範圍内開始偉大的生産建設,使國家和人民穩步地進入富強康樂之境。

    ” “是的,是的。

    毛主席的一席話使我進一步理解了共産黨的襟懷,我想我們的合作是大有希望的。

    ”張治中對毛澤東的寬宏大量、大德大仁感到無比欣慰。

     不知不覺四個小時過去了,毛澤東留張治中一起進午餐。

    張治中得知毛澤東昨晚工作至拂曉,不忍再打擾,便謝辭了。

     四月二日至十二日,雙方代表先進行個别商談。

    習慣夜間工作的毛澤東,生活規律全被打亂。

     與此同時,來自江邊的電報,沉甸甸地,一份一份,接踵而來,送到毛澤東手中。

    先是總前委,接着是二野、三野,字裡行間透着急切與焦灼。

     二野報告: 據多方調查,長江水勢自清明節即逐次上漲,(據十五軍實測,三月二十六日至四月四日十天内,上漲五十一公分)。

    四月末五月初即加速上漲;六月上中旬,即達最高漲期。

    且夏季南風大起,雨多、流急、浪大,對我渡江阻礙甚多。

    目前我軍糧食已感困難,久則師老志衰。

    還是以四月十五日渡江為宜。

     三野報告: 長江下遊四月為黃梅雨季;現已到桃汛,江水日漲;五月即屬雨季。

    如延長一月,将發生以下困難:一是現有船隻三分之一是内河船隻,在江中行駛困難。

    二是雨季稻田放水,部隊展開不易;江面過寬浪大,江陰下遊無法渡江;甚至十兵團方面隻能做鉗制佯攻方向。

    三是糧草困難,燒草尤其困難。

    四是部隊已進行各種動員,如延期過久,在心理上會增加某些疑慮。

     軍情緊迫,時不我待。

    江水、雨水、糧草、軍心,均不宜過長地推遲渡江的時間。

    就此午夜中央專題開了緊急會議,大家的意見一緻認為本月十五日渡江已是不可能,就目前和談情況,最快亦須五至十天。

     此舉重大,渡江作戰的勝負決定了中國革命全面勝利的到來或推遲,關系到整個民族的命運和千百萬官兵的鮮血與生命。

     十一日早晨五時,毛澤東以軍委名義,緻電渡江總前委,劉、張李、粟、張。

     (一)依談判情況,我軍須決定推遲一星期渡江,即由十五日渡江推遲至二十二日渡江,此點請即下達命令。

     (二)按照總前委灰未電,陽曆五月初開始大水,則由卯删至五月初,尚有半個月至二十天未發大水。

    我軍從四月二十二日至五月五日十四天内渡江完畢,似乎并無不利情況。

    是否如此,請總前委、劉、張、李、粟、張即日電告自己的意見,以憑決策。

     (三)現南京主和派(李宗仁、何應欽、張治中、邵立子、于右任、居正、童冠賢及行政、立法、監察三院大多數)正在團結自己,準備和我們簽訂和平協定,共同反對以蔣介石為首的主戰派。

    此種協定,實際上是投降性質,準備十五日或十六日簽字,簽字後兩天(即十八日)公布。

    公布後,對于主戰派及江南敵軍,估計必起大的瓦解作用。

     (四)和平簽字并公布後,李宗仁、何應欽須有數天時間(即十七日至二十一日),說服湯恩伯及江岸敵軍向後撤退若幹公裡,或讓出某幾個地段給我軍。

     (五)我們方面,則協定公布後尚有數天時間,即十八日至二十一日渡江(協定規定簽字後立即開始實行),對于南京政府及江南軍民表示仁至義盡。

    對方如有反悔,曲在彼方,我則理直氣壯。

     (六)我方立腳點,必須放在對方反悔上面;必須假定對方簽字後不公布,或公布後不執行。

    那時我方的損失隻是推遲了七天渡江時間,此外并無損失。

     (七)假如政治上有必要,還須準備再推遲七天時間,即二十三至二十九日,但此刻不作此決定。

     (八)你們下達推遲渡江至二十二日命令時,不要說是為了談判,而要說是為了友軍尚未完成渡江準備工作,以免松懈士氣。

     (九)總之,四月下旬必須渡江,你們必須精确地準備一切。

     (十)每日聯絡,随時電告你們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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