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的談判工作。
7月10日這天,天氣特别好。
朝中代表團專門派出安全軍官帶着翻譯在沙川江畔的闆門店設立了聯絡站,準備接引對方談判代表團。
參加談判的我方人員一個個服裝整齊,志願軍的一些同志也換上一套凡爾丁棕色的軍服。
9時,美方代表團乘坐的兩架直升飛機降落在我方準備好的機場上,我方聯絡官前往迎接。
10時,雙方代表在來鳳莊的過庭會晤後,步入談判會場。
談判大廳裡,一張鋪着綠色台呢的長方形條桌,東西向擺放在中央,對方5名代表在南面就坐,我方5名代表在北面就坐,互閱證書。
雙方代表的背後,各坐着人數大體相當的參謀、翻譯和記錄人員。
美方首席代表喬埃搶先發言。
他在強調談判的重要性以後說,停戰協定沒有生效之前,戰争仍然在繼續進行,延遲達成協議将會延長戰鬥,增大傷亡。
喬埃在發言将要結束時提出。
“我們談判所以讨論的範圍僅僅限于有關韓境純粹的軍事問題,如果你方同意,請就此簽字作為我們談判的第一個協議。
你同意嗎?”在這樣舉世矚目的首次會談中,對方竟未拿出任何引入注目的主張,未免令人失望。
我方首席代表南日接着發言。
他說,朝鮮人民曆來主張,現在仍然主張朝鮮戰争應該迅速結束,因此贊成蘇聯駐聯合國代表馬立克先生6月23日提出的建議——交戰雙方應該談判停火與休戰,并且雙方把軍隊撤離“三八線”。
接着,南日提出了3條原則建議:第一,在相互協議的基礎上,雙方同時下令停止一切敵對軍事行動。
他着重加了一句,“雙方停火不但可以減少生命财産的損失,而且是撲滅朝鮮境内戰火的第一步。
”第二,确定“三八線”為軍事分界線,雙方武裝部隊應同時撤離“三八線”10公裡,并于一定時限内完成,以雙方撤離的地區為非軍事地帶,這裡的民政恢複1950年6月25日以前的原狀。
同時立即進行交換戰俘的商談。
第三,應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内撤退一切外國軍隊。
外國軍隊撤退了,朝鮮戰争的停止與朝鮮問題的和平解決便有了基本保證。
南日發言後,志願軍代表鄧華接着緻詞,支持南日的發言。
他說,商讨在公平合理的基礎上實現在朝鮮境内停火與休戰,這是和平解決朝鮮問題的重大一步。
在朝鮮作戰雙方停火、确定“三八線”為雙方軍事分界線及撤退一切外國軍隊,是符合朝鮮人民、中國人民以及全世界人民的願望和要求的。
中國人民志願軍完全支持南日将軍所提出的三項原則建議。
對方聽完我方發言後,提出了9項議程草案:1.通過議程。
2.俘虜營地點和準許國際紅十字會代表前往訪問。
3.會議所讨論之範圍,隻限于有關韓境純粹的軍事問題。
4.停止韓境武裝部隊之敵對及軍事行動并商定保證敵對及軍事行動不再發生之條款。
5.議定韓境之非武裝區域。
6.韓境停戰監督委員會之組織、權力及職司。
7.協議設立軍事觀察小組在韓境視察之原則,該項小組隸屬于停戰監督委員會。
8.以上小組之組織及職司。
9.關于戰俘之處理。
中午,我方代表團分析了對方的議程草案,認為對方議程草案的第1項隻是個程序;第2項國際紅十字會訪問戰俘營,不必在此讨論,第3項的用意,無非是怕談判牽涉到台灣問題和中國在聯合國的席位問題;第4項是停火;第5項當然是要讨論的,但是沒有提出軍事分界線的劃分問題,無軍事分界線,就失去了确定非軍事區的依據;第6、7、8項和第4項最後一句,都是保證軍事停戰後軍事行動不再發生的停戰監督問題;第9項是戰俘問題。
對方這9條,真正要讨論的問題,實際上已經包括在我方的3項原則建議之列了。
然而撤退外國軍隊和自“三八線”撤退的要害問題,對方恰恰未提。
不難看出,對方的立場與凱南約會馬立克時有了變化。
下午,我方在會議上提出了5項議程的對案:1.通過議程。
2.以北緯38度線為雙方停戰的軍事分界線,并設一非軍事區,作為停戰的基本條件。
3.撤退一切外國軍隊。
4.實現朝鮮停戰的具體措施。
5.關于戰俘的安排。
會場上雙方的發言,均由翻譯口頭譯成兩種語言。
在開始時,喬埃也許是由于緊張等原因,發言中竟屢次出現不等中文翻譯就接着往下講,在我方提出了意見之後才恢複正常。
停戰談判第一天的會議結束了。
分歧的焦點是對方未觸及撤退外國軍隊的實質問題。
第二天,對方又冒出一個記者采訪問題。
12日,喬埃要求我方容許20名記者前來開城進行采訪。
但是,美方不顧我方正式答複,采取要挾手段,将20名記者和65名代表團人員組成一個車隊,于7時45分開至開城東我方闆門店防區。
我方派聯絡員當即告知對方,由于新聞記者采訪會議問題尚未達成協議,我方不同意記者通過。
但美方代表團竟全部返回。
接着,喬埃給南日寫來了一信。
南日于13日早晨即給喬埃複信,指出對方未經雙方達成協議,就讓新聞記者進入談判地區和代表團拒絕到會是不對的,并建議上午9時繼續開會。
對方抓住“記者問題”不放,馬上把此問題提到雙方司令官一級作文章,并說它關系到雙方在會場區享受平等待遇的問題。
當天,李奇微即緻函金日成和彭德懷。
第二天,金日成和彭德懷複函李奇微:“你的7月13日的來信收到了。
為了掃除在一些枝節問題上的誤會和争論,使和平談判工作得以順利進行起見,我們同意你所提的将開城地區劃為在會議進行期間的中立區,在此區域内雙方停止任何敵對行動,及将武裝人員完全摒除于會址區域及你我代表團通往會址區域的通路之外的建議。
至于這個會址區的大小及其他有關的具體問題,我們建議交給雙方代表團在一次會議上去解決。
關于引起這次停會原因的新聞記者問題是和劃中立區問題無關的。
後一個問題自從7月8日貴方聯絡官提過一次之外,貴方的代表團再也沒有提出過。
而聯絡官的任務是讨論細節問題的,無權讨論象劃中立區這樣性質的問題。
此次引起停會原因的新聞記者問題是一個小問題,值不得為這個小問題引起停會,更加值不得為這個問題而引起會議的破裂。
貴方代表團曾經在會議上提出這個問題,我方代表團當時認為在會議還沒有任何成就,并且連議程也沒有通過的時候,各國新聞記者來到開城是不适宜的,這個問題因而沒有取得協議。
我們堅持一切問題必須由雙方協議才能執行的原則,我們認為這個原則是公平的,無可辯駁的。
新聞記者問題既然沒有達成協議,就不應當由貴方一方片面地強制執行。
為了不因這件小事而使會議陷于長期停頓或破裂起見,我們現在同意你的建議,即将貴方新聞記者20人作為你的代表團工作人員的一部分。
我們已命令我方代表團在這個問題上也給貴方以便利。
”
談判會議中斷了3天之後,又繼續讨論議程。
是否将撤退外國軍隊問題列入議程是争論的焦點。
我方說,撤退外國軍隊是防止戰争複發的必要條件,外國駐軍則是戰争的根源。
對方說,朝鮮戰争爆發時并無外國駐軍,恰恰是外國軍隊撤出不久就發生了戰争。
這純屬謬論。
照此說來,隻有新殖民主義者在全世畀各國駐軍,才有可能防止戰争。
當對方理屈詞窮時,它又說什麼“聯合國軍”總司令隻有對這些部隊的指揮權力,而沒有讓某一國家撤退之權。
這樣再辯論已無意義了。
在經這一周的激烈争論之後,我方建議休會3天,以便中朝兩黨協商。
25日,我方提出在議程中列上“向雙方有關各國政府建議事項”一條,把這個問題提到另外的會議上去解決。
這樣,26日即達成了朝鮮停戰談判的6項議程:1.通過議程。
2.作為在朝鮮停止敵對行為的基本條件,确定雙方軍事分界線以建立非軍事地區。
3.在朝鮮境内實現停火與休戰的具體安排,包括監督停火休戰條款實施機構的組成、權力與職司。
4.關于戰俘的安排問題。
5.向雙方有關各國政府建議事項。
談判議程在會議上通過後,我方即提出第二項議程的原則性建議,即以“三八線”為雙方的軍事分界線,雙方各自後撤5公裡,作為非軍事區。
主要理由是:1.蘇聯駐聯合國代表馬立克6月23日建議舉行朝鮮停戰談判時,明确提到雙方軍隊應撤離“三八線”,這是停戰談判的基礎。
2.以“三八線”為軍事分界線是符合曆史事實的,戰争是在“三八線”開始的。
3.雙方在“三八線”南北都占有地區,雙方占的地區之面積相差不大。
因此,“三八線”近似地反映了雙方在戰場上的态勢,即使從純軍事觀點出發,把“三八線”作為軍事分界線也是公平合理的。
美方反對我方的建議,提出“海空軍優勢論”的反建議,要把軍事分界線建立在我軍陣地的大後方,要中朝部隊從現有陣地後撤38到53公裡。
根據這個方案,對方不打一槍,就可以獲得12000多平方公裡的土地。
它的蠻橫無理和荒謬的程度,以緻美方自己也不敢向公衆輿論和盤托出,隻能含糊其詞地說他們的要求“是以戰場實際為依據的”。
美方代表說:陸地上有戰線,空中、海上也有戰線;美方在空中可以到鴨綠江,海上可以到朝鮮北部東西海岸,“如果我們要達成一項使我方陸空海軍對你方部隊停止行動的停戰協議的話,我方力主非軍事區的位置必須适當地為所有這些因素所決定,始能稱為公允。
聯合國軍在陸上、空中和沿海的停火至少抵得上北朝鮮和中國地面部隊的一個大規模的向北撤退”。
對美方“海、空軍優勢的補償”的謬論和這種蠻橫的要求,我方理所當然地予以駁斥和拒絕。
這樣,從第10次會議到第19次會議(8月4日),雙方一直在軍事分界線問題上進行辯論,沒有結果。
一進入第2項議程(實質性問題)的讨論,就僵持住了。
美方發現它在談判桌上無法得到它在戰場上得不到的東西,就在會場外打主意。
于是,在會場外發生了一連串的陰謀事件,進而在戰場上再次較量了。
8月5日,李奇微借口朝中方面警衛人員進入會議地區,命令其談判代表不到開城談判。
我方迅速切實處理了這件事,美方找不到借口,于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