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項議程,于2月17日達成了協議,同其他各項議程比較起來算是順利的。
關于第三項議程的雙方參謀會議于1月27日起舉行。
在“輪換限額”、“特定口岸”、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組成、權力和職司等問題上,雙方的分歧仍然存在。
中立國問題和機場問題的談判一直持續到5月。
為了使分歧得到解決,我方同意了美方主張雙方各提兩個中立國家的辦法。
關于機場問題,美方表示取消對修建機場的限制。
這樣,1952年5月2日,雙方就第三項議程達成協議。
其主要内容為:一、停戰協議簽字生效24小時内停止一切敵對行動。
二、一切武裝力量在停戰協議簽字生效後72小時内自非軍事區撤出。
三、雙方控制下的陸海空武裝力量應在停戰協議簽字并生效後的5天内自對方的後方和沿海島嶼及海面撤走。
四、為保證軍事停戰的穩定,以利雙方高一級會議的進行來達到和平解決,雙方保證停戰協議簽字生效後不從朝鮮境外進入任何增援的軍事人員、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和彈藥,雙方協議限度内的軍事人員的輪換應報告軍事停戰委員會,以便委托中立國監察機構在雙方同意的後方口岸進行實地監察與視察。
五、雙方指定同等數目的委員組成停戰軍事委員會。
六、雙方同意邀請可為雙方所接受而未參加朝鮮戰争的中立國家,派出同等數目的代表組成監察機構,在軍事停戰委員會中雙方或一方提出請求時,中立國監察機構應立即派遣視察小組至雙方同意的後方口岸或非軍事區外地點,執行停戰協議中所規定的監督與視察任務。
第四項議程“關于戰俘的安排問題”,拖了一年半之久,占整個談判時間的四分之三。
這是停戰談判過程中雙方鬥争最尖銳的問題。
1951年12月11日,在第三項議程談判的同時,進入了第四項議程的小組讨論。
我方代表團認為這樣能加快談判進程,這是好事,而且認為它是一個不難解決的議題,因為戰争終結時交戰雙方交換戰俘,既有曆來國際戰争的慣例,又有公認的國際公約的約束(1949年8月12日《關于戰俘待遇的日内瓦公約》明确規定,“實際戰争停止後,戰俘應即予以釋放并遣返,不得遲延”。
美國是日内瓦公約的簽字國)。
會議一開始我方即提出了停戰以後迅速遣返全部戰俘的原則。
沒有料到對方竟拒絕對此表明态度,而提出必須首先交換戰俘名單。
次日,我方在會上正式提出五點原則建議。
即:一、雙方釋放現在收容的全部戰俘;二、停戰協議簽字後在最短可能期間内,雙方分批釋放及遣送完畢所收容的全部戰俘,并先釋放與遣送重傷、病戰俘;三、雙方交換戰俘的地點在開城闆門店;四、雙方派同等數目的人員組成遣俘委員會,負責處理戰俘交接事宜;五、上述各項确定後即交換雙方全部戰俘名單。
可是對方仍然避免在遣俘原則上作出反應,反而節外生枝提出了兩點要求:一是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派人到雙方戰俘營訪問;二是首先交換戰俘名單。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到戰俘營訪問,當時我方确有困難,因為敵人的飛機對我軍後方日夜進行狂轟濫炸,難以保證其交通安全,如果出了意外,那就更麻煩,所以采取慎重從事和極端負責的态度。
至于交換名單,對我方來說隻是一個技術問題。
對方提出這兩個要求,并不是他們的真意,不過是虛張聲勢以減輕廣大人民要求盡快達成協議的壓力,掩蓋其不敢過早公諸于世的違反日内瓦公約的交換戰俘方案。
為了解除對方的借口,在18日會議上我方提出雙方交換全部俘虜資料。
當天下午,我方把一份完整的俘虜資料交給對方(戰俘國籍、姓名、軍人号碼、部隊番号、級别和所在的俘虜營等)。
而美方交來的卻是大大少于全部戰俘數量的、隻是用英語字母拼寫的姓名和戰俘番号,中國人沒有漢字姓名,朝鮮人沒有朝文姓名,沒有部隊編号、職務、銜級,根本無法查對。
而且數量也比對方說出的總數少1456名,比對方交由紅十字國際委員會轉給朝中方面的戰俘名單少44205名。
26日,我方代表要求美方對此作出解釋。
美方找了一些自相矛盾的理由。
起初說,1456名戰俘确在俘虜營中,而44205人的差額則是因為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所轉的材料是不及時的材料;以後又說,4萬餘人的差額中有3.7萬人是南朝鮮的居民已經釋放,後來又說,這3.7萬名戰俘仍在美方的俘虜營中。
接着,美方竟公然借口朝中方面曾俘虜過美方人員的數字大于目前收容的俘虜總數,所以要扣留其俘虜營中的16243名朝中被俘人員。
我方駁斥了美方的狡辯,揭露了他們企圖扣留我方被俘人員的陰謀。
1952年1月2日,美方又玩弄新的花招,拿出了一個解決戰俘問題的所謂方案,提出交換戰俘的基本原則是“一對一”的交換。
如果一方交換完了,出現戰俘名額不夠時,就用“平民”頂替,再不夠就讓這些無人交換的戰俘宣誓“我以後不再參加戰争了”,然後假釋,讓他們在特務嚴密控制之下“願”到哪裡去就到哪裡去,美其名曰實行“自願遣返”。
這真是奇聞,誰能想到竟把中世紀人口買賣的野蠻契約搬了出來。
這個方案一出籠,很多抱有盡快達成停戰協議希望的人感到失望。
我方拒絕了這個荒謬的方案。
于是一場新的唇槍舌戰開始了。
我方代表團氣憤地指出:“你們應該知道戰俘的釋放與遣送不是人口買賣,20世紀的今天更不是野蠻的奴隸時代。
”你們這個方案,是一個以假借“自願遣返”以“一對一的基礎”的名義.實行扣留戰俘的方案。
還嚴厲地指出:“全世界人民将詛咒你方的這一提案,你方自己的被俘人員和他們的家屬也将詛咒你方的提案,因為你方的這一提案将阻塞釋放與遣返全體戰俘的可能,将阻塞迅速達成停戰協議的前途。
”
我方收容的部分美、英戰俘聽到這個方案的内容後憤慨異常,他們發表的公開信指出:美方的提案使渴望早日重返家園的美、英戰俘們陷于極大的失望,将使戰俘家屬痛苦不安。
為此,我方集中批駁對方的“一對一交換”和“自願遣返”的荒謬主張。
開會50多次,談得愈來愈僵。
在我方的鬥争下,美方于1月28日交出了朝中方面的13萬被俘人員的姓名、級别、部别等材料,但仍未交出4.4萬名朝中方面戰俘的基本材料。
2月3日,我方提出了關于解決戰俘問題的新方案。
這個方案,吸收了對方所有方案中的合理因素,解決了讨論中遇到的幾乎所有問題。
其要點是:雙方即釋放遣返各自收容的全部俘虜;保證全部被俘人員在遣返後恢複和平生活;優先遣返傷病戰俘;遣俘工作在停戰協定簽字生效後兩個月内進行完畢;以非軍事區内的闆門店為交換戰俘的地點;建立戰俘遣返委員會負責遣返工作;邀請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和朝中兩國紅十字會代表組成聯合訪問團,訪問雙方戰俘營,并協助遣返工作進行;雙方從速将已亡戰俘材料提交對方;雙方協助流離失所的平民返鄉,恢複和平生活。
這是一個十分完整而明确的提案。
如果美方有誠意,這一議程就可以達成協議了。
這個方案的提出,解除了對方可能的一切借口,給談判達成協議注入了新的希望。
國際知名的和平人士紛紛發表談話,不少新聞記者發表評論說:“這是一個不能久拖而又能打破僵局的好方案。
”
然而美方仍頑固地堅持所謂“自願遣返”原則。
從2月到3月下旬,一直僵持着。
在這過程中,美方又制造了種種迫害和虐殺我方戰俘的事件。
2月18日,在巨濟島62号俘虜營,由于美方人員對我方被俘人員強行“甄别”而遭到反抗,集體屠殺俘虜75人,打傷139人。
這一慘案血迹未幹,3月13日,美方又在巨濟島屠殺我被俘人員,造成又一流血事件。
我方代表在談判桌上,嚴厲斥責美方罪惡行徑為天理人道所不容。
朝中司令部發言人也嚴正聲明,抗議美軍暴行。
中國的《人民日報》連續發表《必須追究美國對巨濟島慘案的責任》和《反對美蔣特務迫害我方被俘人員的暴行》的社論。
社論指出:不允許美國對世界人類文明的污辱與破壞。
随着美方強迫扣留戰俘活動的加緊,戰俘營中的鎮壓事件也愈來愈多。
從4月10日到6月3日,連續發生8起屠殺我被俘人隻的事件,打死打傷180多人。
在“自願遣返”的幕後,美方戰俘營真象一座人間地獄。
甯死不屈的我方被俘人員,血染大地,正氣浩然。
我方代表在大會上對美方這一系列血腥暴行,提出了強烈譴責和嚴重抗議。
5月22日,哈裡遜接替喬埃任美方停戰談判代表團首席代表。
他因對美方提出的方案和在戰俘營的血腥罪行找不出任何理由進行辯解,就在會議桌上采取了無賴的“談判方式”。
他在會上吹口哨,假裝睡覺,拒絕回答問題,天天提議無限期休會,甚至未等開會完畢就擅離會場,把極其嚴肅的談判會議視同兒戲一般。
在6月7日會議上,他又一次提議休會3天。
我方代表提出8日繼續開會。
哈裡遜竟蠻橫地說:“8日你方盡可到會,但我方将不出席。
”他不顧會議應有的秩序和禮貌,不等翻譯人員将他的話翻譯完就離開會場。
我方稱他這種行動為“逃會”。
為此,金日成和彭德懷于6月9日寫信給克拉克,指出“這是在雙方對等談判中所絕對不能容許的無禮的挑釁活動”,同時提出警告:“如果你方意欲借此破裂談判,那你方就應公開宣布,承當責任。
如果你方因有不可告人的隐衷而欲故意造成遠東局勢的緊張,則所得結果必将引起全世界愛好和平人民的憤懑和責難。
”最後要求克拉克命令他的代表,按正常程序前來闆門店開會。
6月11日,克拉克在複信中僅作了一些無理辯解。
事過僅一周,6月17日哈裡遜又第二次“逃會”,6月27日又第三次“逃會”。
6月10日,美方又在巨濟島進行了血腥屠殺,朝中被俘人員死傷170名。
11日,我方代表在會議上對此事提出嚴重抗議。
此後,談判會議依然在尖銳鬥争中進行。
會議進行得時斷時續,幾乎近于休會狀态。
每次休會時間3天、7天、10天不等。
開會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