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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章 事出有因 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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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7年9月17日,在經過了最後一次小小的修改後,參加費城制憲會議的代表決定在他們兩天前完成的《美利堅合衆國憲法》(即《聯邦憲法》)草案上簽名作證,并将這部憲法提交邦聯議會和各邦代表大會批準。

    當最後幾名代表簽字時,81歲高齡的賓夕法尼亞代表,德高望重的本傑明·富蘭克林博士深邃的目光越過會議主席的椅子,凝視着對面牆上的一件藝術品。

    那是一幅油畫。

    在那幅油畫上,一輪紅日正在噴薄而出。

    ① 富蘭克林對身邊的代表說,日出是不好畫的。

    油畫家已經發現,他們很難使自己畫的旭日區别于落日。

    這段時間,我一直注視着主席身後的這幅畫。

    心中充滿希望和擔憂,無法斷定這太陽究竟是在東升還是在西落。

    現在我終于有幸知道,它是在升起,而不是在落下。

     富蘭克林充滿革命浪漫主義精神的話語令人感動,但事情卻并沒有那麼樂觀。

    作為制憲會議的積極參與者,富蘭克林博士應該知道這次會議開得并不順利。

    先是有人遲到,後是有人早退,羅德島則始終不肯派代表參加。

    而且,盡管富蘭克林本人在簽字前作了最後的勸說,他的發言充滿智慧和情感,大義和真誠,感人至深,但仍有3位代表拒絕簽字。

    他們是:弗吉尼亞代表愛德蒙·倫道夫、喬治·梅森和馬薩諸塞代表艾爾布裡奇·格裡。

    這三個人的聲望和地位都舉足輕重。

    艾爾布裡奇·格裡是美國革命的先驅者之一,曾先後在《獨立宣言》和《邦聯條例》上簽字。

    喬治·梅森是弗吉尼亞憲法的制定者之一,起草了其中的“權利法案”,後來被稱作美國“權利法案之父”。

    愛德蒙·倫道夫則是制憲會議的發起人之一。

    正是他,作為會議的第一位正式發言人,向代表們陳述了召開這次會議的原因和意義,并提出了他的代表團草拟的制憲方案(即《弗吉尼亞方案》,又稱《倫道夫方案》),從而揭開了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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