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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章 事出有因 四、光榮與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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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思維(稱皇帝為“君父”)。

    華盛頓卻并不認為他是美利堅人民的父親,而隻認為自己是人民的兒子。

     作為合衆國的締造者,華盛頓其實是一個很平常甚至還有點平庸的人。

    他在青年時代既沒有“彼可取而代之”的念頭,也沒有“問茫茫大地誰主沉浮”的氣概,最大的願望不過是擁有更多的土地,在英國殖民常備軍謀個一官半職。

    如果不是風雲際會時勢造英雄,他也許會在他弗吉尼亞的農場裡了此一生。

    他的智力并無多少超人之處,形象也沒有什麼特殊魅力。

    他文筆流暢但缺乏文采,待人誠懇但刻闆冷淡,和他共進晚餐竟如“葬禮般的肅穆”。

    曆史和人民選中了他,主要因于他的人品。

    他的誠信無懈可擊,他的公正自始至終,他的良心使他的決策絲毫不受個人利害、親緣、好惡等因素的影響,何況他還有與誠信、公正和良心密切相連的另一種美德──審慎。

    這就使大家相信,把國家交給他是可以放心的。

     但是,面對突如其來蜂擁而至的崇拜和榮譽,華盛頓感到誠惶誠恐并一再萌生退意。

    在交出了手中的“克敵制勝之劍”,回到弗農山莊務農後,他非常不願意重入政壇。

    這種想法使他在1789接受總統職位時,竟然抱着像“一個死刑犯步入刑場”一樣的心情。

    這次制憲會議,他原本也是不想參加的。

    隻是在各方的一再請求下,他才同意作為弗吉尼亞代表勉為其難。

    這是他在會上三緘其口的深層原因。

    當然,作為主席,過多的表态會影響代表們的暢所欲言,人品高尚非常自律的華盛頓當然知道這一點。

     不過這絲毫不意味着華盛頓在會上是無所作為的,更不意味着他對于這次會議來說是可有可無的。

    事實上在制憲會議之前,他就曾與“美國憲法之父”麥迪遜互通信息,共商建國制憲的大政方針。

    麥迪遜則把自己草拟的新制度大綱給華盛頓過目。

    因此有人認為新憲法和制憲會議實際上是華盛頓和麥迪遜密謀的産物。

    華盛頓雖然并不願意親自出席會議,但一旦參加,則投之以全身心。

    何況如果沒有他作為美利堅民族團結的象征坐在會場,這次會議弄不好真會一哄而散。

    相反,由于他的出席并擔任主席,制憲會議的目的便和美國革命的主題聯系起來了。

    這是會議的精神基礎。

    在後面的描述中我們将看到,正是因為有這樣一個基礎,那一輪紅日才終于能夠噴薄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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