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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章 疑雲重重 二、麻煩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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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說應該算是“國債”,而且仗一打完就該連本帶息還給大家。

    可是據漢密爾頓的報告,戰争結束時,未還的債務竟達7600多萬美元之巨。

    數額巨大倒也罷了,麻煩的是根本就找不到負責還貸的人。

    因為根據《邦聯條例》,所謂“合衆國中央政府”,隻有一個一院制的立法機關,沒有執行機關,也沒有司法機關。

    這個根本算不上是“中央政府”的中央政府,既無權對商務活動進行約束,也無權向全國各地直接征稅。

    要讓這個“政府”來支付債券持有人的本息,那可真是“要錢沒有,要命也沒有”,因為邦聯議會的那些議員誰也不代表中央和國家。

     這個麻煩很是不小,因為那些債主并不是什麼省油的燈,其中甚至有一些是獨立戰争時期的高級軍官。

    在這些人看來,自己為民流血為國捐軀,卻不能按時足額領到軍饷補貼,已是不公。

    如果國家連欠下的債都不還,那可真是天理難容。

    對于這一點,其實就連他們的總司令華盛頓都有意見。

    制憲會議之前,華盛頓就曾寫信給朋友,抱怨說自己不得不打對折出售國會給他的證券,借以清償自己的債務。

    即便如此,華盛頓的手裡,仍擁有超過7566美元的邦聯債券。

     獨立戰争時期的亞曆山大漢密爾頓 華盛頓可以犧牲自己顧全大局,不等于其他人都心甘情願做這樣的虧本生意。

    那些不願意雞飛蛋打,眼睜睜看着手中巨額債券化為烏有的債主,很快就組成了一個被麥迪遜稱為債權人集團的利益共同體。

    這個利益集團清醒地意識到,緻使他們的私人财産無法得到保障的關鍵,就在于沒有一個強大的中央政府。

    而要建立一個強大的中央政府,就必須廢除《邦聯條例》,另立憲法。

    他們當中的那些退伍軍官甚至發起了一個名叫辛辛那提社的組織,揚言如果不盡快改制,則将發動一次武力革命,把所有的邦組成一個以華盛頓将軍為首的、擁有王權和一切特權的新國家,一個債權人的王國。

     其實,不但債權人有這樣的要求,債務人也有。

    因為為了償還公債,一些邦不得不将負擔轉嫁給本邦公民(比如用他們的土地來抵押債務),從而使更多公民成為債務者。

    發生在馬薩諸塞的謝斯起義,以及新罕布什爾、羅德島以及北部各邦的暴動,就是絕望的債務者的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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