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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章 針鋒相對 一、修約還是制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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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很清楚:你們不是口口聲聲要維護邦聯嗎?你們不是說《邦聯條例》神聖不可侵犯,動都動不得嗎?然而帶頭違背和破壞條例的恰恰就是你們! 佩特森當然無言以對,隻有蘭欣在6月20日重提會議無權制憲的舊話。

    于是梅森(弗吉尼亞)便不客氣地說,沒想到時至今日,居然還有人拿這種觀點來胡攪蠻纏!老實說,本次會議到底是否有權制憲,認可之權,不在這裡,而在人民。

    事實上,在國家出現危機的時候,隻有突破授權才有出路。

    想當年,我們和英國談判時,正是因為談判代表大膽突破了邦聯議會目光短淺的桎梏,才為國家赢得了體面和幸福的和平,也使自己成為比銅像還要經久的紀念碑。

    這意思也很清楚:制憲和獨立一樣,也是一次革命。

    革命不是請客吃飯,不能那麼婆婆媽媽。

    什麼授權不授權,在革命時期和緊要關頭,授權也是可以突破的! 這種說法,佩特森、蘭欣他們還同意嗎?恐怕不會。

     紐約制憲代表約翰蘭欣 其實,這是一場沒有結論的辯論。

    大會和委員會都沒有對會議的性質問題進行表決。

    做結論的是會議的實踐。

    随着會議朝既定目标前進,一個新的條例便逐漸浮出水面。

    當它最後終于成形時,誰都明白,這就是一部憲法。

     至于授權問題,麥迪遜們采取了一個高明的(也可以說是狡猾的)策略──以人民的名義。

    《聯邦憲法》的序言這樣寫道: 我們合衆國人民,為建立更完善的聯邦,樹立正義,保障國内安甯,提供共同防務,促進公共福利,并使我們自己和後代得享自由帶來的幸福,特為美利堅合衆國制定本憲法。

     而《邦聯條例》的序言則是: 新罕布什爾、馬薩諸塞灣、羅德島及普羅維登斯種植地、康涅狄格、紐約、新澤西、賓夕法尼亞、特拉華、馬裡蘭、弗吉尼亞、北卡羅來納、南卡羅來納和佐治亞之邦聯和永久聯合條例。

     這就很清楚了:《邦聯條例》是各邦授權,《聯邦憲法》卻是人民授權。

    或者說,制定《邦聯條例》的是13個邦,制定《聯邦憲法》的是美利堅人民。

    這就從根本上颠覆了邦聯和《邦聯條例》的基礎,用人民(people)這個既現實又抽象的政治群體作為新國家的奠基人和新政府的授權人,并以他們的名義實現了國家性質的轉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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