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
讵料時經三月,雖殚精竭慮以赴,而事與願違,終緻毫無成效。
和談失敗,固由于中共所提條件過于苛刻,然我方内部意志之不統一、步驟之不能一緻,如政府謀和措施之不能執行,未能示人以誠,亦不能不承認為一重大因素。
至于革新政治一端,終以形格勢禁,因之三個月來之努力,悉已付諸虛牝,此皆由于宗仁德薄能鮮,不克建樹事功,實應首先引咎自責者。
二、現共軍已渡過長江,首都淪陷,滬杭危急,局勢已臨萬分嚴重之最後關頭。
基于以往三個月來事實證明,宗仁難繼續膺此艱巨,更自信在此情形之下,絕無轉危為安之能力。
為今之計,與其使宗仁徒擁虛位,無俾實效,莫若即日起,自請解除代總統職權,仍由總裁複位,負責處理一切,俾事權統一,命令貫徹。
宗仁身為國民黨員,與總裁久共患難,絕不敢存臨危退避之心,仍當竭盡協助之能力,并拟以副總統之資格,出國從事國民外交活動,争取國際援助。
此種辦法,在國際上固不乏先例,而依據目前之局勢,并确乎有此需要,同時宗仁既可獲得為國家效力之機會,亦可與總裁之工作收分工合作之效。
三、如總裁堅持其引退之初志,必欲宗仁繼續負責,根據過去三個月來失敗之經驗,為保障今後政府之命令能徹底貫徹,達到整饬部隊,革新政治之要求,完成吾人反共救國之使命,則有數事必先獲得總裁之同意并實行者,茲分列于次:
(一)憲法上規定關于軍政人事及凡屬于總統職權者,宗仁應有絕對自由調整之權。
(二)所有前移存台灣之國家銀行金銀外彙,請總裁同意由政府命令運回。
(三)所有移存台灣之美援軍械,請總裁同意由政府命令運回,配撥各部使用。
(四)所有軍隊一律聽從國防部之調遣,違者由政府依法懲處。
(五)為确立憲政精神,避免黨内人事糾紛,應停止訓政時期以黨禦政之制度,例如最近成立非常委員會之拟議,應請打消,所有黨内決定,隻能作為對政府之建議。
(六)前據居覺生先生由溪口歸來報告,總裁曾表示,為個人打算,以去國愈快、離國愈遠為最好,現時危事急,需要外援迫切,拟請總裁招攜懷遠,俾收内外合作之效。
四、以上六項,必須能确切做到,宗仁始能領導政府,負責盡其最後之努力,否則惟有自請解除代總統職權,以免贻誤黨國。
李宗仁終于痛定思痛,向蔣攤牌,以此《談話記錄》為《哀的美敦書》,促蔣“去國愈快、離國愈遠為最好”。
這份“最後通牒”派專機送呈在上海的蔣介石(見李宗仁緻張發奎函,藏紐約哥大特藏室)。
蔣之回答極妙,他完全不承認幕後操縱,說得冠冕堂皇,如謂:“總統職務既由李氏行使,則關于軍政、人事,代總統依據憲法有自由調整之權,任何人不能違反”雲雲,所以前五項要求,他認為當然之事,似乎是說根本多此一問。
至于最後一項要他出國,他又耍起賴來,說是:
且在過去,彼等主和,乃指我妨害和平,要求下野。
今日和談失敗,又責我以牽制政府之罪,強我出國,并賦我以對外求援之責。
如果将來外援不至,中又将負妨害外交,牽制政府之咎。
國内既不許立足,國外亦無法容身。
中為民主國之自由國民,不意國尚未亡,而置身無所,至于此極?選(見張發奎檔)
他堅稱不敢“任何逾越分際、幹涉政治之行動”。
否認之餘,并且說:“今日國難益急,而德鄰兄對中隔膜至此,誠非始料之所及,而過去之協助政府者,已被認為牽制政府,故中惟有遁世遠引,對于政治一切不複聞問。
”果如是乎?顯非由衷之言。
權力在其手中,話盡可說得漂亮,依然我行我素,李宗仁還是莫可奈何,隻好抱病離國赴美就醫去也。
蔣介石打了敗仗,要毛澤東“悔禍”于前,要李宗仁“背黑鍋”于後,亦雲奇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