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介石、陣果夫等均在上海從事股票交易。
筆者曾代潘氏撰其片段回憶,亦提及之。
見潘公展,載《生活》半月刊(紐約,一九五六)九月一日第一二二期。
筆者手邊并有一殘卷《蔣委員長傳》(文化勵進社編,上海作新書店出版,一九三九)頁四八,記載民國十年蔣見孫時“卻設法捐肋了百萬巨金……總理馬上命部下趕辦軍需給養……”雲雲。
此書長四九零頁,為一親蔣巨著,出版于蔣氏極盛之時。
捐“百萬巨金”這一故事從何而來?相傳蔣公亦嘗于第一次大戰期間在上海任股票經紀,獲利至豐雲。
上引韋慕庭前書根據美國國家檔案局所藏美國駐外使館呈國務院之報告USDS893.00/2707号,美駐廣州總領事亨茲曼(P.S.Heintzlman)于一九一七年八月六日向國務院報告:據廣東督軍陣炳焜告渠,孫中山在上海秘收德國現款一百五十萬銀元。
孫以五十萬給海軍總司令程璧光,使率海軍第一艦隊南下。
另三十萬給南下非常國會之議員,餘款由荷蘭銀行與日商台灣銀行彙廣州備用。
同書亦引《國父年譜》(台北,黨史會編,一九六五年增訂版)下冊頁六二五(韋書誤為六七七頁)。
一九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孫中山與唐紹儀、岑春煊歡宴程璧光于上海哈同花園。
六月二十七日孫乃饬人送交程軍費三十萬元,以為護法進行之需。
此項贈送,國民黨史料無考。
《年譜》編者乃取之于莫汝非著《程璧光殉國記》
第三章,以之與《革命逸史》相印證,則該款為德人所贈蓋已無疑。
據德檔,岑春煊其時亦收德款一百萬元,而孫、岑等後來所組之“軍政府”仍對德進入戰争狀态(九月二十六日)。
德國可說賠了夫人又折兵了。
在廣州非常國會之議員共九十一人,中山以八十四票當選為大元帥。
當時中國海關為外人所控制,所收關稅悉用于對列強之賠款。
如尚有餘,謂之“關餘”,則為中國政府當道者争奪之對象。
孫中山既于一九一七年九月成立“軍政府”于廣州,對外自稱為中國之唯一合法政府,乃派“外長”向海關争關餘,然多為英人所拒。
見韋著前書頁一八五~一八六。
見注。
孫中山先生無疑地是中國近百年史上最令人敬仰的政治領袖。
為國為民,奮鬥終生,死而後已。
筆者此篇所論。
隻是以行為與後果為着眼點,個人動機固不在讨論之列也。
中山自己說得好:政治是“管理衆人之事”。
等到大家都争着來“管”,而相争之人又都是些勾心鬥角、私心自用的武人和政客。
在這種風雲詭谲的政海波濤裡,“正心誠意”的好好先生是絕對無份的。
既是為着救國救民,也隻好不擇手段了。
所謂“小德出入可也”。
孫公逝世後,他的老友梁啟超對他的評話就值得史家深思之。
梁曰:“孫君是一位曆史上大人物,這是無論何人不能不公認的事業(實)。
我對于他最佩服的:第一,是意志力堅強,經力(曆)多少風波,始終未嘗挫折。
第二,是臨事機警,長于應變。
尤其對群衆心理,最善觀察,最善利用。
第三,是操守廉潔,最少他自己本身不肯胡亂弄錢,便弄錢也絕不為個人目的。
孫君人
物的價值,就在這三件。
我對孫君最不滿一件事是,“為目的而不揮手段”。
在現代這種社會裡頭,不合(會)用手段的入,便悖于“适者生存”的原則;孫君不得已而出此,我們也有相當的原諒。
但我以為孫君所以成功者在此;其所以失敗者,亦未必不在此。
我們很可惜的是孫君本來目的沒有實現的機會,他便死去了。
”見《孫中山評論集》頁九三。
可惜梁氏在孫公死後四年也去世了。
他如活到今天,将人比人,恐怕又要與“昨日之我”挑戰了。
中國曆史上的領袖人物死後身被惡名的,除秦始皇、魏武帝(曹操)、隋炀帝等少數人之外,恐怕就是袁世凱了。
袁氏于一九一六年六月六日暴斃之後,筆者不學,還未讀到過一篇甚或一句史家為袁氏辯冤之辭。
隻有顧維鈞先生于其回憶錄中說,袁氏初非大惡,隻是知識不夠,為迷信及家人誤導而背叛民國。
治史者作誅心之論,稱所謂“洪憲六君子”為幫兇,其實他們也可能有感于議會政治不能行于中國而發生失當的反動,其動機未必就是專為個人利祿打算也。
吾友郅玉汝教授曾對古德諾所謂“勸袁稱帝”這段公案有極深之探讨,對古氏亦甚不諒。
見郅玉汝講。
載《中國近代史專題研究報告》第七輯(台北,中華民國史料研究中心,一九七七)頁一二三~一六六。
筆者亦嘗自美國國務院檔案中覓出古氏給袁氏之保陳原件。
讀之深覺古氏被“帝制派”所栽贓。
古氏之原意是:一、當時中國實行的是南美洲式的寡頭政治;二、承繼式的寡頭政治至少較非承繼式的寡頭政治為佳(未及帝制也);三、當時中國尚不能民選代表,民意代表以政府遴選為佳,亦即國民黨當年的舊政協與今日大陸之政協方式也。
當另論之。
正因同盟會時代這一階段政治運動的主題是“驅除鞑虜”、“建立民國”,袁世凱既逼清帝退位,又表示擁護民國,因此主題完成,革命再無必要,勁頭頓失,乃造成“非袁不可”的形勢。
也是當年國民黨内外所一緻公認的形勢,包括中山自己,非張謇、嚴複等少數人之意也。
(參見前引李劍農《政治史》上冊八、九講章)事實上,收拾那時的殘局,也隻有袁有此安定力。
中山連其黨内之紛亂也無法統馭,财政更臨絕境,遑論全國。
甚至胡漢民都勸他讓位予袁。
但是中山畢竟有個時散時合、新陳代謝的“革命黨”。
這個革命黨的政策雖時在變動,而中山由于有百折不撓的個性,故始終保持了中國第一位革命家的地位。
于是,在其黨内的地位與日俱增,權力與日俱大。
等到“中國國民黨”在俄國布爾什維克支持之下改組時,他竟在黨内享有“最後決定權”。
國民黨乃由一個普通政黨轉為一個獨裁的革命政黨。
也就是胡适所說的“甲式政黨”和“乙式政黨”之别了。
見楊承彬著《胡适的政治思想》(台北,商務,一九六七)頁一五二。
中山由于其不屈不撓的精神,堅信其主義是救國救民的絕對真理,所以機緣一到,他便東山再起了。
據蔣永敬教授估計,辛亥前十次起義,各方捐款總數不過六十二萬港币(約三十一萬美元)。
而鄭憲教授之估計則更低于此數。
吳相湘教授則說:“興中會時期,孫先生并沒有得到檀島或美洲地區洪門會員的資助。
”(見《孫逸仙先生傅》上冊頁六四五)。
又說:“革命黨在華僑社會的中下層階級中具有普遍深厚的基礎。
上層華僑對革命的支持,則在辛亥革命成功之時。
至外人對革命的援助,并不具重要性。
”(同上,頁六四七。
吳的話是根據張玉法教授等之研究報告,張現任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所長。
吳之綜合報告,見上引孫傳第二篇第十七章。
)
中山對幫會時有微辭,但指名批評金山緻公總堂則為(一九一一年)七月十八日緻鄧澤如書。
信中有一段說:“金山緻公總堂雖系洪門,以反清複明席宗旨,然向多老朽頑固,向無進取之氣。
故嘗與吾黨少年勇進之輩,積不相甯,數月之前猶大反對同盟會之籌款”雲雲,見鄧澤如珍藏《孫中山先生二十年手劄》原迹影印本(一九二七年一月廣州述志公司影印)。
共四卷,此影印函見首卷。
參見上引陶菊隐著前書及拙著《李宗仁回憶錄》第三、四兩編。
孫中山和陳炯明之間的矛盾,系孫主張參加北洋軍閥的混戰而率師“北伐”。
陳則主張暫在兩廣“保境息民”之俊再圖大舉。
見李劍農一前書下冊頁五六五~五七四,并參閱康白石著《陳炯明傳》(九龍,文藝書屋,一九七八)聯省自治章。
康白石為筆者一老友之化名。
胡适由于同情陳氏模範省之主張,在北方撰文呼應。
稱陳之叛孫為“革命”而引起擁孫派之大不滿。
散見《努力通報》;亦親聞于胡适自述。
終中山之世。
廣東甚或廣州尚為孫氏自己招徕之“客單”所盤踞。
客軍将領橫征暴斂,從不受孫之約束,孫對之亦無可如何,并見注。
據陶菊隐言,孫公認為反桂之炮聲一響,省内粵軍便會蜂起驅逐桂系軍閥。
孰知粵軍及民團竟無應者。
見上引陶書第四冊頁六七~七零。
又見《孫逸仙先生傳》下冊頁一三二零轉引邵元沖文。
此節筆者所論隻是“行為”而未及“動機”。
作“誅心之論”,現代史家若依心述事,則自當别論也。
在中國傳統政治中,“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往往是諸侯數十人,然後強淩弱,衆暴寡,諸侯漸次減少,終至定于一尊,這是傳統的“分久必合”的程序。
此一程序在現代史上更形複雜,因素增多,然大緻未脫舊套。
“以俄為師”之孫公名言,首見于一九二四年十月九日緻蔣中正函,影印手迹見劉大年主編《孫中山書信手迹選》(北京,文物出版社,一九八六年十月)頁一九三~一九四。
其實,孫公于民初尚明言“餘乃極端之社會黨,甚欲采亨理?佐治(或譯亨利?喬治)氏之主義施行于中國……。
”(見《國父全集》第三冊;吳著孫傳頁一零五七)亨利?喬治是議會政制下的社會改革家也。
孫公舍棄喬治而服膺列甯,實是“二次革命”之後,彼之思想進入另一階段,已與“列甯主義”暗合之故。
一旦發現列甯,乃盡棄喬治而學焉。
吳稚晖論孫文有言曰:“孫文從不記人過……能說海闊天空的大話;他有勤快、寡怨、服善三長。
他惟些三長,就些三長,把他裝扮成一個首領。
比檀香木雕著的木頭首領自勝……。
”見吳緻陳炯明書,引于《陣炯明傳》頁七零~七四。
事實上,列甯亦有些三長,尤其是勤快。
餘讀《列甯傳》,便覺二人有極相似之處。
二人在學時,同為聰穎兒童,一班之首。
流亡期中,同入“大英博物館”自習。
隻是列甯對“一黨專政”、“個人獨裁”悟道較早。
孫氏誤于林肯與喬冶,緻被個人獨裁的袁世凱所通緝,于是始大徹大悟,不顧所有老同志之反對而搞其個人獨裁的“中華革命黨”來。
列甯當年亦嘗不頭諸老同志之反對而獨行其是。
或問列甯黨内政敵,何以全黨不敵一人?該人答曰:“因為全黨中再沒第二人,一天二十四小時,啥事不幹,專搞革命嘛!”孫中山也正是這樣的,一天二十四小時,數十年如一日,锲而不舍,金石可镂,專搞革命,不死不休,終于擊敗所有政敵,成為“國父”。
關于上述列甯故事,參閱英文《列甯傳》(DavidShubLENIN,London,NewYork&TorontorTheNewEnglishLibrary,1948,p66)。
當中共紅軍尚在“蘇區”與白軍作戰時期,毛澤東曾對蔣介石一手組成的“強大的中央軍”,甚為羨慕,他自己也想組成一支強大的紅軍,故有此戲語;然後期《選集》中,此話則被删除,但是有深度的中共黨史家,當能記憶及之,甚或一索得之。
此處評蔣之言,餘聞之于一位國民黨中常委,可能這也是國民黨高幹們的共同意見。
列甯如以中國傳統哲學規範之,或可稱之為“法家”;蔣在一九二七年之後或可概括之曰“陽儒陰法”,也就變成該中常委所形容的政治領袖了。
筆者曾參用中西史料檔案,就此一公案于一九五二年在哥倫比亞大學撰一英文“碩士論文”(凡十八章,共二七零頁)以詳辨析之。
見中華革命黨總理“誓詞”各影印本。
見注。
“毛澤東思想”無論在思想上、在方法上均為“列甯主義”的延伸。
西方學者每以把馬、列主養引入農村為毛氏之貢獻,其實工、農同列,列甯實首倡之也。
讀者之中。
或有入認為筆者此言是對“國父”有點“諷之也”之嫌。
其實“孫文學說”和任何學說一樣。
除卻一部分有實踐價值的真理之外,都是空洞的假設。
偉大的空話自孔丘、蘇格拉底之後多的是哩!豈隻中山。
吳稚晖不也說:“孫文能說海陶天空的大話。
”中山好友之言,自是可信之評。
“以俄為師”在中國現代化曆史上是偶極重要的主題。
這一主題在八零年代已完全失去意鞋。
今日中國之開放政策帶動蘇聯及所有社會主義集團的國家“以華為師”,後來群起開放變法,便是明證。
*一九八六年十月二十六日初稿
一九八六年十二月補訂于北美洲
原載于《孫中山和他的時代——孫中山研究國際學術讨論會文集》(中國孫中山研究學會編,北京,中華書局出版,一九八九年),中冊,頁一三四八~一三七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