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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細說辛亥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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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生,亦略有不同。

    我班上的僑生有“竹升”(或作“竹心”)、“竹節”之别。

    “竹升”者,美國土生也。

    老華僑們認為這類小華僑,“肚子内一無所有”。

    “竹節”者,唐山出世,幼年來美,“兩頭不通氣”也。

     我們通番語的學術界,則叫前者為ABC。

    ABC者,American-bornChinese也。

    後者則叫CBA。

    CBA者,China-bornAmerican也。

    而中山那時的華僑小青年,幾乎全是CBA而絕少ABC。

    因為那時的旅美華僑,生存在最兇殘、最下流無恥的(ChineseExclusionActs)壓榨之下,中國婦女,除少數妓女之外,旅美者可說是絕無僅有也。

     而那些小“竹節”,則由于父親是“美國公民”(母親不是),取得美籍“出生紙”而旅美也。

     所以這些小“竹節”絕大多數都能使用中英“雙語”(bi-lingual)。

    其天資笨拙或不願用功的,往往雙語皆不通;而禀賦卓越,又肯于用功學習的,則每每兩語皆精。

    孫中山就屬于後一類。

    而孫逸仙這位小“竹節”之取得“美國公民權”,則通過另一管道。

    孫公于十三歲時(光緒五年,一八七九)随母就兄,遷居檀香山。

    那時的夏威夷是個紅種人的獨立王國。

    不幸老王于一八九一年晏駕。

    兄終妹及,夏威夷乃出了個女王。

    三年之後,也就是中日“甲午戰争”那一年,女王被英美德裔的白種殖民主義者篡了位,夏威夷乃變成個傀儡共和國。

    一九零零年(庚子),也就是“八國聯軍”侵華的那一年,這個小傀儡共和國就被美國兼并了。

     夏威夷既變成了美國殖民地,按美國憲法,則凡是土生的夏威夷人,也通統變成“美國公民”了。

    我們的國父孫中山先生,并不是在夏威夷“土生”的,但是他卻說了一口夏威夷腔的英語,因而撒了個謊,自稱出生于夏威夷,也就取得了美國公民權,領用美國護照了。

    可是當他于一九零四年在舊金山初持檀島出生紙入境時,如狼似虎的美國海關檢員對他發生了懷疑(另說是保皇黨告密),乃把他拘留于“木屋”。

    所幸年前中山已入“洪幫”,有“緻公堂”堂籍,乃由該堂出美金五百元保釋候審;并雇請律師向華府申訴。

    這場官司美國移民局居然打輸了,中山乃得以美國公民身分重入國境。

    這個“美國公民權”對中山其後的革命活動,提供了極大的方便。

     有的讀者們讀史至此,可能要批評:我們的“國父”,族之聖賢也;豈可弄虛作假,非法取得美國公民權?讀者若作如是想,就昧于史實了。

    須知在那人類文明中最可恥的美國欺壓之下,我輩華裔移民在當時美國種族主義者的“法律”分類中,是比“黑人”與“印第安人”都還要低一等。

    印第安紅人在那時的美國法律之下,不算是“人類”的。

    因此“華人”(Chinaman)在當時更是非人類中的非人類了。

    中山先生為非作假嗎?朋友,你能和當時排華殺人的種族主義者這批野獸,談孔孟之道嗎?明乎此,你就了解孫中山先生何以如此做了。

    再者,中山的做法并不是他發明的。

    “美籍出生紙”在華僑社會裡,是有其公開市場和價格的。

     所以近代中國最早期的革命運動,便是有上述特征的華僑小青年們所推動的。

    他們都是愛國華僑,寄迹異邦、粗通番語,因此得風氣之先,對現代西方的新觀念、新事物,接觸較早——比内地的知青如黃興、末敦仁、胡漢民、汪精衛……等,大緻要早十年。

    由于這早晚兩期的革命骨幹的家庭、教育和一般社會背景都截然不同,它也标志出近代中國革命運動顯明的階段性:“興中會”基本上是個華僑組織;後來的“同盟會”,就帶有濃厚的士大夫氣息了。

     6.3 孫文脫穎而出 筆者在許多篇拙著裡,都曾強調過中國現代化運動的“階段性”;而這些大小階段的進化,往往又是以十年為一個單元。

    “革命”原是我國“現代化”運動的方式之一,因此它也逃不過這個“十年一變”的基本公式。

    以楊衢雲、孫文為首的兩個革命小團體,自從一八九五年一月合并為“興中會”以後,至一九零五年八月“中國同盟會”在東京成立,也正是整整的十年。

    在這短短的十年之間,革命運動在中國卻發生了極大的變化。

     現在讓我們先翻翻“興中會”的老帳。

    看看這個最早的革命團體怎樣地從生到死;和中山本人卻又如何地脫穎而出,從初級階段進入高級階段。

     興中會在革命理論上和行動上,都是有欠成熟的。

    要言之,他們在政治理論和形式上是完全抄襲美國。

    甚至連美國佬做官就職時,捧着《聖經》舉手發誓那一套洋皮毛,也照搬無訛。

    這原是一個“弱勢文化”在一個“強勢文化”的籠罩之下,反應在青年身上,“東施效颦”的普遍現象。

    華僑青年如此,僑居歐美的亞非拉各國的青年,亦無不如此。

    可是在十九世紀這個“華僑青年”的小圈圈,實在太小了。

    因此在那個時代與他們有共同語言”(commonlanguage)和“共同信仰”(commonfaith)的海内外華人究竟太少了。

    他們沒有代表性,也就搞不出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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