麼氣候來。
再者,他們所采取的革命行動,卻又是百分之百的傳統“造反”方式;有時甚至是“恐怖主義”(terrorism)。
例如孫中山在他所策劃的“十大起義”中第一次的“廣州起義”(一八九五年十月二十六日),中山自己的計劃,便是在武裝攻打督署之外,“四處放火”、“施放炸彈、以壯聲勢”。
而他們那時的革命群衆則全靠“會黨”。
會黨雖是從反清複明開始的,但發展至清末已經變了質;甚至變成橫行“地下”的黑社會,為正當人士所不取,而興中會諸公卻以他們為主力,因此就沒有真正的革命群衆和“倚靠階級”了(恕我借用一個共産黨名詞)。
事隔五年,當清廷為“八國聯軍”所困之時,興中會諸公再來個“惠州起義”,結果損兵折将,一敗塗地。
經過兩次武裝起義的失敗,興中會和它的會黨朋友們也就洩氣了。
——最後興中會競消沉到隻剩孫逸仙一個獨人班了。
可是就在興中會這個革命汽球逐漸洩氣之時,孫中山本人的聲望、理論、經驗和時機卻扶搖直上,終使他成為近代中國史上,首屈一指的革命領袖。
原來楊、孫二人自一八九五年十月在廣州(第一次)起義失敗之後,清廷發出通緝,香港英國當局也迫令二人離港,五年之内不許入境。
楊衢雲乃潛往新加坡,轉赴南非避難。
孫中山則于十一月初旬避往日本。
當他于十一月十二日在神戶登陸時,閱報才發現自己已成為支那的“革命黨”。
經日本報紙這一宣傳,不特“孫文”已跻身為國際人物,中國近代史上也多出了“革命黨”這一詞彙。
中山在日本略事勾留,便剪掉辮子、改穿西服。
于翌年一月東渡檀香山。
這時中山除母兄之外,他的妻子盧氏、長子孫科(五歲)、長女金琰(一歲),均已避難在檀。
所以這位年方三十的孫逸仙,實在是個不折不扣的“華僑青年”。
他雖然是個職業醫生,卻不事家人生産。
老婆孩子還要靠一度與他反目的長兄孫眉來養活。
他兄弟二人此時如何相處?我們就不能輕信官書上的描述了。
可是孫中山是個最有毅力、最倔強的人。
他在檀香山住了幾個月之後,便抛妻撇子,跑到美國去了。
這時美國的排華運動已到了瘋狂的程度。
中山之所以能安抵大陸,所用的證件,顯然就是他的“夏威夷出生紙”。
中山遊美的目的,自然是想籌款和組織興中會。
但是在這方面他卻完全失望。
因為此時革命風氣未開,而僑社中的主宰團體的“緻公堂”又十分“頑固”(這是中山自己的話)。
至于中山在美何以為生?我想他那時也和我們後來的留學生一樣;“手舞銀盤去複回,老子今朝作企枱。
”他在餐館或洗衣店“打工”。
——我們己查到中山當年在美國打工的人證。
一八九六年夏秋之間,孫公在美國待了幾個月。
九月下旬他就從紐約搭船到英國去了。
他去英國的目的,顯然繞道歐洲回遠東去。
因為他的根據地畢竟還是在香港、日本一帶。
那兒有他大批的夥伴和同志。
他有推翻滿清的堅定的決心。
在那兒他可再次組織暴動和起義。
可是他絕未想到在倫敦卻突然被清廷駐英使館所綁架。
這一出曆時兩周(十月十一日至二十三日),發生在倫敦的“西安事變”,卻幫了中山一個大忙——孫文在國際上原無籍籍之名,可是這次聞名世界的“綁架案”,卻使他從一個大清帝國的逋逃犯,一躍而為世界一級的革命家和政治家。
自此以後,中國革命陣營中再沒有第二個領袖,享有與中山相埒的聲譽和地位。
6.4 “三民主義”的根源
再者,他環繞地球的不斷旅行、觀察和閱讀書報,也使他對發生在中國的問題,有更深入、更廣闊的理解。
他掌握了加富爾(CountDiCavour,1810-1861)、加裡波的(GiuseppeGaribaldi,1807-1882)和俾斯麥(OttovonBismarck,1815-1898)的現代“民族主義”(有别于我國傳統的華夷之辨);寄居英倫,他也更深的體驗了英語民族三權分立、司法獨立的“代議政府J的運作;更明白了資本主義社會異化分裂的毛病,而向往于當時正在美國風起雲湧的“國民運動”(PopulistMovement),尤其是這一運動的理論導師亨利?喬治(HenryGeorge1839-1897)的“單稅法”(SingleTaxSystem)的精髓。
特别是對土地的“無勞增值”(unearnedincrement)和“漲價歸公”諸要點。
好學深思的孫中山先生,在融會貫通之後,把它們有條理的編纂起來,這就是他後來指導“國民革命”的政治理論的“三民主義”了。
雖然這三個“主義”,都是當時在西歐北美,甚嚣塵上的政治經濟理論,沒一個是他具有原始性的發明,但是孫公能實際深入西方社會,耳濡目染,采自源泉,然後活學而活用之;較之與他同時或後輩之熱衷“西學”,奢談“主義”,而一知半解的夫子們、領袖們,那就高明得下可以道裡計了。
在那些多半是“不知不覺”的青年信徒的眼光中,則“總理”、“國父”,就更是“先知先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