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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中國郡縣起源考(附跋)——兼論封建社會之蛻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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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開始大規模的封建起來。

    蓋封建演變至是已達成熟時期,而周武王正是應運而生的跋扈英雄。

    他的底定天下實行大規模地封建,與秦始皇之統一天下大規模地實行郡縣制同樣地是一個劃時代舉動。

    他與秦始皇可說是前後媲美的兩位野心家,他們是同樣的自私與跋扈。

    可是他的子孫畢竟蒙惠不淺。

    世世不絕的對他們祖先歌頌不已。

    七廟之中文武二廟永世是神聖的。

    把他恭維成理想中的标準聖人,以故數百年後的儒家亦為其宣傳所蒙蔽,竟以文武與堯舜同列。

    其實以儒家的道德觀來衡量,則他與秦始皇是同樣的罪人。

    雖然在民族發展史上他們是據有着不可磨滅的功績。

     5.3 封建的渣滓——縣 周武王既削平諸侯,據天下土地為己有,當然他可任意的宰割,于是他除劃出一部最上乘的土地作為王畿外;餘下的率以封人,但為防諸侯的尾大不掉,封地既不能過大,又不願多封異姓。

    再者為防“不能與老兵同列”的争執,資望不足者又不能濫封。

    結果可封之地多而有資格受封者少,因之有許多地方既非王畿又無适當的人可封。

    則這些待封之地暫時是懸而未決。

    且看當時的河東丘陵地——唐,即是懸而末決者之一。

    蓋唐形勢險要逼近王畿。

    在當時既無适當人選可以封唐,倒不如懸之為愈,至成王即位始封與胞弟叔虞。

    然則在小弱弟未受封以前,則唐不能為無政府狀态。

    勢必有人暫時負責治理其地。

    這種既經征服之地,将封予誰,尚是懸而未決,故曰“懸之”。

    是當即“懸”之起源。

    這在周初不過是一時受封者無适當人選,暫時懸之,終必封人,是一時權宜之計耳;演變至後世,遂成為定制,而“懸”遂為政治上的抽象名詞了。

     ◎“縣”字釋義 考我國用作地方政治的區劃的抽象名詞,其字形皆從邑。

    如“邦”“郡”“都”“鄉”“鄙”“郊”“郭”“鄰”……皆從邑為形聲字。

    古者謂城曰邑,甲骨蔔辭記有“王作邑,帝若”(《契墟書契後篇?卷下十六》)。

    又曰“大邑商。

    ”《詩?大雅》曰:“既伐于崇,作邑于酆。

    ”是皆名城曰邑,後乃泛以名地,《左傳》凡稱人曰大國,自稱曰鄙邑;又凡邑有宗廟先君之主曰都,無曰邑。

    是皆無定稱。

    鄙邑者即泛指敝國或鄙地也。

    《說文》:“邑,國也”實則泛以名地方者也。

    故凡地方政治的區劃的抽象名詞皆從邑。

     唯“縣”則不然,《說文》:“縣,系也。

    從系持縣。

    ”縣即古“懸”字。

    本為會意字。

    段玉裁《說文》注曰:“自專以縣為州縣,則别制從心之懸挂,别其音縣去懸平,古無二音也。

    ”故與郡縣之縣義毫無所涉,其用作郡縣之縣則純為假借字,本非用作政治上抽象名詞用者。

    殷墟蔔辭自盤庚至纣二百餘年間,末見有以縣字作政治上名詞用者。

    故可斷定“縣”始于西周,義為“懸之”,非定制也。

    古人亦有釋“縣”義本為“懸”者。

    段注《說文》引《釋名》曰:“縣,縣(懸)也;縣(懸)于郡也。

    ”是為先儒臆說。

    縣縣于郡,是秦始皇以後事,而縣之制早見于春秋,斷不可以縣于郡而始名曰縣也。

    或有釋縣為鄙者;以古者國之都為首,都之外曰鄙或曰縣,縣于本土之上也。

    是說亦嫌牽強。

    如楚之“實縣申息”(《左傳?哀公十七年》)“因縣陳”(《左傳?宣公十一年》),如秦之“伐邽冀戎初縣之”“初縣杜鄭”(《史記?秦本紀》)等,是縣字皆作動字,若以之與鄙字同解則未免牽強矣。

     ◎春秋時的縣 至春秋時諸侯強弱兼并,國土日廣。

    其滅人小國懲王周封建之失不願以之分封附庸。

    然疆土漸闊,則舊有統制機構漸感不靈便。

    因之亦師王室遺制,滅人小國則亦縣之。

    使人暫時治理其地,各其官曰“縣尹”或“縣令”或“縣公”或“縣大夫”。

    懸之終不決,縣長官疊相更換而縣如故,日久縣乃為定制矣。

    故春秋時之縣唯大國有之。

    多為毀人國家而縣之者,如魯莊公十八年“楚武王克權,使鬥缗尹之。

    ”又宣公十一年“(楚莊王)遂入陳;因縣陳。

    ”昭公八年“楚公子棄疾帥師滅陳;使穿戌封為陳公。

    ”昭公十一年“楚子滅蔡;使棄疾為蔡公。

    ”哀公十七年“彭仲爽申俘也;(楚)文王以為令尹,實縣申息。

    ”(《左傳》)是皆楚王滅人社稷而縣之;以家人或俘虜為其縣長官之事實。

    嬴秦亦複如是“(秦武公)十年伐邽冀戎初縣之。

    ”“十一年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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