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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論帝國與民國之蛻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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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完整的制度,再經曆朝改進,到滿清初年,可說已臻至化境。

    它的運作之靈巧與科學化,允非國共兩黨後來的黨官制所可望其項背。

    這樣一個完備而合理的統治系統,再由一些思想家、政治家把我們東方哲學——儒、法、道三家的精義熔注其間,日久化民成俗,便形成了一個所謂“霸王道雜冶”的“文化整體”(culturalentity)。

    關于這文化整體的特性與通性,時賢與筆者于各種著作中所論已多,不應再疊床架屋。

    今且粗列數條,以一示其在中西文化沖突中所發生的作用。

     吾人應該提出的第一條便是我們傳統“宗法社會”遺留下來的“家長制”。

    在傳統中國的家庭裡是尊卑分明、長幼有序、男女有别的。

    家庭成員悉聽命于一位既長且尊的家長。

    這種家長在家庭業務的管理上,有其絕大的權力與威望;同時在道德上,他也有絕大的義務與愛心。

    對一個家庭的興衰貧富,和子女兒孫的管教養衛,他都要負全部責任的。

    但是他不是個毫無約束的獨裁者。

    就以家庭财産而言吧!全家成員(除已婚女兒之外)是各盡所能,各取所需的。

    如果協議“分家”,則“家長”也隻能取其應得之一部分。

    可是在一般管教上,則長幼尊卑之間是沒有什麼“自由平等”可言的。

    做子女的在家長管教之下,連最起碼的,現今所謂“基本人權”的“擇偶自由”都是享受不到的。

     我國傳統儒家論政,多半都是“國、家”并提的,先要能“齊家”,然後才能談到“治國”。

    家就是個小國;國就是個大家。

    所以國王、皇帝便是個特大家庭的太上家長;老百姓都是“子民”。

    不特此也,大皇帝底下的各級官吏也都是大大小小的家長。

    縣長知事叫做“父母官”,刺史郡守叫做“‘牧’民之吏”。

    依次類推,則皇帝便是最大的活祖宗。

    所以“祖國”這個現代化的名詞,在古代則叫做“君父之邦”。

    君父一體,是最應受到子民們尊敬和服從的。

    所以孟老夫子罵人時也說:“無父無君,是禽獸也。

    ”因而傳統中國政治社會的結構便是從“父親”這個小權威開始,形成一個小小的“權力金字塔”。

    然後重重疊疊上瑤台,大小金字塔層層配套,直至皇帝。

    皇帝所操縱的“國家機器”(statemachine)便是個最大的權力金字塔。

    萬歲爺是集全國“管教養衛”之權責于一身的。

    “教”在中古西方社會是由教堂分擔的。

    做中國皇帝則是“作之君、作之師”,管教一把抓。

    政治二權都是自上而下的。

    中央政府承擔一切責任;也行使一切權力。

    斯之謂“國家強于社會”,與現在西方民主國家“社會強于國家”,恰是個反面。

    今試把這兩個不同的模式中“國家”和個體“公民”(citizen)之間的關系,圖解如下: 6.5 “集權”并不是“極權” 可是在傳統中國裡,政治結構雖然高度中央集權(見圖甲)——用時下術語來說,便叫做“下級服從上級、全國服從中央”。

    但是“集權”(centralization)并不是“極權”(totalpower或totalitarianism)。

    在這個“層層節制”的統治系統裡,各級政府如都能按理出牌,也頗能收“垂拱而治”之效。

    縱使最高層出了一位荒淫無道的“暴君”(despot),他想透過層層金字塔,一竿到底,奴役全國人民,亦殊不易。

    因為暴君之出現,他第一步必須破壞他自己的法統。

    法統既失,則統治機器失靈,在那交通和資訊都相當原始的碩大帝國之内,搞其“東方暴君主義”(orientaldespotism),亦勢所不能。

     事實上,在兩千多年的中國政治史上,除秦始皇、毛澤東二人之外,也找不到第三位二世而斬的“東方暴君”。

    因此生于這個權力金字塔底層的黎民百姓,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天高皇帝遠,亦頗能自得其“乞丐民主”(beggardemocracy)之樂。

    但是“乞丐”們的“基本人權”、“自由平等”又向哪廂去找呢?這些現代的概念,朋友!原都是現代西方“資産階級自由化”的玩藝嘛!在那并無“資産階級”存在的帝制中國,那些罔顧人權、剝奪自由的制度和風俗習慣如君權、父權、夫權、盲婚制、多妻制等等,原都是我們“固有道德”所認可的嘛!生為那個時代的中國人,有誰又覺得“天下有不是之父母”呢?詩人胡适說得好:“不覺不自由,也就自由了。

    ”這和今日老美公民“不覺太自由,隻道自由好”,正是一個銅元的兩面嘛!事實上,“無節制自由”之為害,實遠甚于“健康的不自由”啊(著重健康二宇)!身在廬山中的遊客,哪能識其全貌呢! 因此從比較史學上看,我們這個宗法遺規的“家長制”,在中世紀的世界上,不特是個“可行的制度”,甚或是個“較好的制度”呢! 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俾斯麥時代的德國所行的“父道主義”(paternalism),不也是一樣嗎?腓特烈大帝說:“我為人民謀福利,可不一定要人民知道啊!”這與我們孔夫子的政治哲學,不正是不謀而合嗎?我們的家長制一直延續到今天,初不因曆次革命而有所改變。

    事實上台灣今日所存在的問題,可能就是因為缺少了一位大家長呢!可是李登輝總統今日的作風,似乎就有意重建這制度。

     正因為我們孔孟之道的政治模式,健康長壽,比較合情合理。

    我民族安于此生活方式已二千餘年,一旦要以夷變夏,本末倒置,其艱難萬分、痛苦不堪,自是意料中事。

    但是為什麼我們一定要變夏從夷呢?那就是中世紀畢竟是中世紀;那個時代的“較好制度”,延至今日已大部分不适用,我們現在要另辟蹊徑,就不得不從洋西化、改弦更張了。

     6.6 “健康的個人主義” 在現代的民主國家裡,社會的基礎是建立在一個公民的“健康的個人主義”之上的(“健康”一辭是胡适之先生為中文讀者特地加上去的,以免誤解)。

    個體公民與各級政府之間,與夫各級政府彼此之間的關系,都是雙邊契約的關系(見圖乙),政府不再是家長。

    它是聽命于人民的“服務機構”(serviceagency),官員是“公仆”(publicservant)。

    這一來,它和我們的傳統的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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