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來了。
本質為何?曰:“工業經濟”也。
非振興實業無以富。
曰:“代議政府”也。
非有真正民選代議政府不足以言全民政治。
曰:“民主的生活方式”也。
如生活方式不民主而多“财”(money)多“力”(might),則充其量一個小小“軸心國”翻版而已,民主雲乎哉?
事實上,自“鴉片戰争”(一八三九~一八四二)開始,我全國同胞、仁人志士,殚精竭慮所追求的便是這三個目标。
但是一個半世紀過去了,我們在大陸上可說是一個目标也未追到,甚至愈追愈遠。
台灣呢?為山九仞、功虧一篑。
這一篑之土是否可以平安地加上去,而不緻因一根茅草便壓死一隻駱駝。
我們寫曆史的人,執簡在手,每晚都打開電視,隻有耐性地等着瞧吧!
6.2 “後封建”時代的中西之别
朋友們或許要問:民國之遠景既若是之單純,何以我民族苦學猛追了百餘年,死人億萬,至今仍是前途未蔔呢?這問題的答案當然是千頭萬緒的。
同時這一問題亦非中國所獨有。
大國如印度,小國如菲律賓和印尼——乃至今日的整個“第三世界國家”,不都有類似的困擾?不也各有其不同的原因?但是困擾中國最大的原因,顯然還是個中西“文化沖突”(culturalconflict)的問題。
須知我們的大清“帝國”是兩千多年來,一脈相承,純中國文化的産品;而“民國”則是個徹頭徹尾西歐文明的延續。
以古老中國的傳統,一下要接上現代西方的制度,若隻說是“鑿枘不投”,我們還是小看了這個問題。
事實卻是它二者是“兩極分化”、“背道而馳”,甚至是“水火不容”呢!因此要以中式“帝國”之蛹,蛻變出一個西式“民國”之蛾,其過程是痛苦不堪的。
但是處此“後封建時代”(post-feudalperiod),在西方急劇發展的影響之下,我們又必須洗心革面,非變不可,這就是我們近代史上的難解之結了。
可是中西之别,究在何處呢?這問題,答來話長。
這兒且說點簡化的大略。
從比較史學着眼,可以說近兩千年來世界文明之發展,大緻可用東亞、西歐兩大主流之演變以概其餘。
這兩大主流本是各自發展,極少相互幹擾的。
兩相比較,其成就蓋亦在伯仲之間。
可是在十七、八世紀之後,西歐文明就顯然逐步領先了。
當東亞文明還停滞在帝王專制、農業經濟時代,西歐各國在政治上已揚棄了專制;在經濟上也擺脫了以農為本而逐漸地發展出“重商主義”和“工業革命”了。
西歐文明何以在近代突然脫缰而馳呢?其關鍵蓋為“封建社會”崩潰之結果。
筆者在諸多篇拙作裡,曾一再闡述中西社會發展之過程有其“通性”,如雙方封建社會之發生與成長,便是通性之一例。
然中西社會之發展過程,亦有其“特性”,如西方封建社會之形成,實發生于羅馬帝國崩潰之後;而中國封建社會之成長,則發生于秦漢大帝國建立之前。
由于中西曆史主觀與客觀條件之不同,而有其社會發展程序之先後;程序不同乃又導緻這兩個社會在近古與現代,亦有其本質之差異。
二者本質之差異又何在乎?曰:現代西歐北美社會發展之基礎在“社會重于國家”也。
“國家”(state)者,社會之“上層建築”(superstructure)也。
國家之結構随社會之變動而變動。
我國則反是,我國社會發展之基礎,則“國家強于社會”也。
社會為國家之“上層建築”,其結構之型态,其榮枯之動力,悉聽命于國家之頤指氣使也。
中西兩社會之背道而馳,又何胡為乎而然呢?曰:雙方發展中之主觀與客觀諸條件,均有以導緻之。
6.3 西方中産階級之自然形成
蓋西歐于十五、六世紀封建社會崩潰之後,由于種種條件之限制(包括永遠無法統一的拼音文字),他們因此也出不了一個秦始皇。
其結果便形成一種小王國、小城邦紛立的局面。
其小焉者大緻如今日之港、澳與新加坡甚或更小。
其大者亦不過如南韓、台灣或稍大,其最大者亦不過一四川耳。
吾人如閉目試作遐想:當年西歐一隅之地,便有十數(甚或數十)新加坡、港、澳、台、韓,在商業上作激烈之競争。
它們的獨立或半獨立的政府,也被拖著勉力跟進(如近二十年之台灣與南韓);大家一緻向錢看,一個“重商主義”,當然不呼自出了。
社會繁榮帶動了教育與科技之發展,加強了“文藝複興”與“宗教改革”。
亞當史密斯之《國富論》,也就變成現代社會科學之第一部書了,其情蓋亦如今日台灣坊間之《股票指南》也。
浸假一個以動産與不動産為基礎而取得政治力量的“中産階級”乃應運而生(試看今日的台灣與南韓)。
大家拳腳交加地在“一院制”(unicamera)的議會之内,壓制了老貴族,提高了增額平民議員;建立并加強了下院,便控制了政府。
上節所述“代議政府”雲雲,在不斷改進中,乃變成為維護此一新興階級集體利益之比較适當的模式了。
所以所謂全民“代議政府”者,實為西方自由經濟發展的過程中順水推舟,無啥深文大義的自然産品也。
可是這麼一個膚淺庸俗的洋制度,我們要把它移植到東亞大陸,何以竟如此之高不可攀和如此之難産呢?這就因為它與我們的文化傳統,實在是水火不相容的了。
6.4 中國的“宗法傳統”和“家長制”
我們那個“國家強于社會”的傳統,是從我們最古老的“宗法社會”逐漸演變出來的。
宗法制是個純國貨。
它在其他民族的曆史裡,是找不到類似的制度的。
可是“宗法社會”究竟又是個什麼東西呢?簡言之,它便是由我先民所特有的祖先崇拜傳統,所發展出來的以父系家長(paternity)為中心的氏族制度(clan)。
前節已言之:我們的“封建社會”之崩潰早于西方一千七百餘年。
可是我們在封建社會崩潰之後,卻沒有弄到小邦林立、大家一緻要錢的程度。
相反的,由于特有的主觀和客觀條件的驅使,我們卻搞出個高度中央集權的超級大帝國來。
為著這個“中央集權”的運作,我們又發展出一套世界曆史上無與倫比的“文官制度”(civilservicesy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