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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卿大夫章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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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之服自衮冕而下,如王之服;侯伯之服自冕而下;子男之服自毳冕而下;卿大夫之服自玄冕而下;士之服自皮弁而下,如大夫之服。

    ”則周自公侯伯子男,其服之章數又與古之象服差矣。

    ○注法言至敢也。

    ○正義曰:“法言,謂禮法之言”者,此則《論語》雲“非禮勿言”是也。

    雲“德行,謂道德之行”者,即《論語》雲“志于道,據于德”是也。

    “若言非法,行非德”者,即《王制》雲“言僞而辯,行僞而堅”是也。

    雲“則虧孝道,故不敢也”者,釋所以不敢之意也。

    ○注言必至遵道。

    ○正義曰:此依王義,釋“非法不言,非道不行”也。

    ○注言行至擇也。

    ○正義曰:言不守禮法,行不遵道德,皆已而法之。

    經言“無擇”謂令言行無可擇也。

    ○注禮法至怨惡。

    ○正義曰:口有過惡者,以言之非禮法;行有怨惡者,以所行非道德也。

    若言必守法,行必遵道,則口無過怨,惡無從而生。

    ○注三者至之祀。

    ○正義曰:雲“三者,服、言、行者”也。

    此謂法服、法言、德行也。

    然言之與行,君子所最謹。

    出已加人,發迩見遠,出言不善,千裡違之。

    其行不善,譴辱斯及。

    故首章一叙不毀而再叙立身,此章一舉法服而三複言行也。

    則知表身者以言行,不虧不毀猶易,立身難備也。

    皇侃雲:“初陳教本,故舉三事。

    服在身外可見,不假多戒;言行出于内府難明,必須備言。

    最于後結,宜應總言。

    ”謂人相見,先觀容飾,次交言辭,後謂德行,故言三者以服為先,德行為後也。

    雲“禮:卿大夫立三廟”者,義見末章。

    雲“以奉先祖”者,謂奉事其祖考也。

    雲“言能備此三者,則能長守宗廟之祀”者,謂卿大夫若能備服飾、言、行,故能守宗廟也。

     《詩》雲:‘夙夜匪懈,以事一人。

    ’”(夙,早也。

    懈,惰也。

    義取為卿大夫能早夜不惰,敬事其君也。

    ) [疏]詩雲至一人。

    ○正義曰:夫子既述卿大夫行孝終畢,乃引《大雅·民》之詩以結之,言卿大夫當早起夜寐,以事天子,不得懈惰。

    匪,猶不也。

    ○注夙夜至君也。

    ○正義曰:“夙,早也。

    《釋古》文。

    “懈,惰也”《釋言》文。

    雲“義取為卿大夫能早夜不惰”者,引《詩》大意如此。

    雲“敬事其君也”者,釋“以事一人”不言天子而言君者,欲通諸侯卿大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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