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地上之圜丘奏之,若樂六變,則天神皆降,可得而禮矣。
”《郊特牲》曰:“郊之祭也,迎長日之至也,大報天而主日也。
兆于南郊,就陽位也。
”又曰:“郊之祭也,大報本反始也。
”言以冬至之後,日漸長,郊祭而迎之,是建子之月則與經俱郊祀于天。
明圜丘南郊也。
雲“周公攝政,因行郊天之祭,乃尊始祖以配之也”者,案《文王世子》稱:“仲尼曰:‘昔者周公攝政,踐祚而治,抗世子法于伯禽,所以善成王也。
’”則郊祀是周公攝政之時也。
《公羊傳》曰:“郊則曷為必祭稷?王者必以其祖配。
王者則曷為必以其祖配?自内出者,無主不行;自外至者,無主不止。
”言祭天則天神為客,是外至也。
須人為主,天神乃至。
故尊始祖以配天神,侑坐而食之。
案《左氏傳》曰:“凡祀,啟蟄而郊。
”又雲:“郊祭後稷,以祈農事也。
”而鄭注《禮·郊特牲》乃引《易》說曰:“三王之郊,一用夏正建寅之月也。
”此言迎長日者。
建卯而晝夜分,分而日長也。
然則春分而長短分矣。
此則迎在未分之前,至謂春分之日也。
夫至者,是長短之極也。
明分者,晝夜均也。
分是四時之中,啟蟄在建寅之月,過至而未及分,必于夜短,方為日長,則《左氏傳》不應言啟蟄也。
若以日長有漸,郊可預迎,則其初長宜在極短之日。
故知《傳》啟蟄之郊,是祈農之祭也。
《周禮》冬至之郊,是迎長日報本反始之祭也。
鄭玄以《祭法》有周人喾之文,遂變郊為祀感生之帝,謂東方青帝靈威仰,周為木德。
威仰木帝,以駁之曰:“案《爾雅》曰:‘祭天曰燔柴,祭地曰瘗{艹}。
’又曰:‘,大祭也。
’謂五年一大祭之名。
又《祭法》祖有功,宗有德,皆在宗廟,本非郊配。
”若依鄭說,以帝喾配祭圜丘,是天之最尊也。
周之尊帝喾,不若後稷。
今配青帝,乃非最尊,實乖嚴父之義也。
且遍窺經籍,并無以帝喾配天之文。
若帝喾配天,則經應雲喾于圜丘以配天,不應雲郊祀後稷也。
天一而已,故以所在祭在郊,則謂為圜丘,言于郊為壇,以象圜天。
圜丘即郊也,郊即圜丘也。
其時中郎馬昭抗章,固執當時,敕博士張融質之。
融稱漢世英儒自董仲舒、劉向、馬融之倫,皆斥周人之祀昊天于郊,以後稷配,無如玄說配蒼帝也。
然則《周禮》圜丘,則《孝經》之郊。
聖人因尊事天,因卑事地,安能複得祀帝喾于圜丘,配後稷于蒼帝之禮乎?且在《周頌》“思文後稷,克配彼天”又《昊天有成命》郊祀天地也。
則郊非蒼帝,通儒同辭,肅說為長。
伏以孝為人行之本,祀為國事之大。
孔聖垂文,固非臆說。
前儒诠證,各擅一家。
自頃撰,備經斟覆,究理則依王肅為長,從衆則鄭義已久。
王義其《聖證》之論,鄭義其于《三禮義宗》。
王、鄭是非,于《禮記》其義文多,卒難詳縷說。
此略據機要,且舉二端焉。
○注明堂至之也。
○正義曰:雲“明堂,天子布政之宮也”者,案《禮記》明其堂位,昔者周公“朝諸侯于明堂之位,天子負斧依南鄉而立”“明堂也”者,明諸侯之尊卑也。
制禮作樂,頒度量而天下大服,知明堂是布政之宮也。
雲“周公因祀五方上帝于明堂,乃尊文王以配之也”者,五方上帝,即是上帝也。
謂以文王配五方上帝之神,侑坐而食也。
案鄭注《論語》雲:“皇皇後帝,并謂太微五帝。
在天為上帝,分王五方為五帝。
”舊說明堂在國之南,去王城七裡,以近為;南郊去王城五十裡,以遠為嚴。
五帝卑于昊天,所以于郊祀昊天,于明堂祀上帝也。
其以後稷配郊,以文王配明堂,義見于上也。
五帝謂東方青帝靈威仰,南方赤帝赤怒,西方白帝白招拒,北方黑帝汁光紀,中央黃帝含樞紐。
鄭炫雲:“明堂居國之南,南是明陽之地,故曰明堂。
”案《史記》雲:“黃帝接萬靈于明庭。
”明庭即明堂也。
明堂起于黃帝。
《周禮·考工記》曰:“夏後氏世室,殷人重屋,周人明堂。
”先儒舊說,其制不同。
案《大戴禮》雲:“明堂凡九室,一室而有四戶八牖,三十六戶七十二牖,以茅蓋屋,上圓下方。
”鄭玄據《援神契》雲:“明堂上圜下方,八牖四闼。
”《考工記》曰:“明堂五室。
”稱九室者,或雲:“取象陽數也;八牖者,陰數也,取象八風也;三十六戶,取象六甲子之爻,六六三十六也;上圜象天,下方法地;八牖者即八節也,四闼者象四方也;稱五室者,取象五行:皆無明文也,以意釋之耳。
此言宗祀于明堂,謂九月大享靈威仰等五帝,以文王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