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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 喪親章第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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飾也。

    ○注不安至麻。

    ○正義曰:案《論語》孔子責宰我,雲:“食夫稻,衣夫錦,于汝安乎?”美飾謂錦繡之類也。

    故《禮記·問喪》雲“身不安美”是也。

    孝子喪親,心如斬截,為其不安美飾,故聖人制禮,令服麻。

    當以粗布長六寸,廣四寸。

    麻謂腰首俱以麻為之。

    之言摧也,之言實也。

    孝子服之,明其心實摧痛也。

    韋昭引《書》雲:“成王既崩,康王冕服即位。

    既事畢,反喪服。

    ”據此則天子諸侯,但位定初喪,是皆服美,故宜不安也。

    ○注悲哀至樂也。

    ○正義曰:此依鄭注也。

    言至痛中發,悲哀在心,雖聞樂聲,不為樂也。

    ○注旨美至水飲。

    ○正義曰:“旨,美”經傳常訓也。

    嚴植之曰:“美食,人之所甘。

    孝子不以為甘,故《問喪》雲:‘口不甘味’,是不甘美味也。

    《間傳》曰:‘父母之喪既殡,食粥。

    既虞、卒哭,疏食水飲,不食菜果’,是疏食水飲也。

    韋昭引《曲禮》雲:‘有疾則飲酒食肉,是為食旨。

    ’故宜不甘也。

    ”○注不食至殒滅。

    ○正義曰:經雲“三日而食,毀不滅性”注言不食三日,即三日不食也。

    雲“哀毀過情”者,是毀瘠過度也。

    言三日不食,及毀瘠過度,因此二者有緻危亡,皆虧孝行之道。

    《禮記·問喪》雲:“親始死,傷腎乾肝焦肺,水漿不入口三日。

    ”又《間傳》稱:“斬衰三日不食。

    ”此雲三日而食者何?劉炫言三日之後乃食,皆謂滿三日則食也。

    雲“故聖人制禮施教,不令至于殒滅”者,《曲禮》雲:“居喪之禮,毀瘠不形。

    ”又曰:“不勝喪,乃比于不慈不孝。

    ”是也。

    ○注三年至限也。

    ○正義曰:雲“三年之喪天下達禮”者,此依鄭注也。

    《禮記·三年問》雲:“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達喪也。

    ”鄭玄雲:“達謂自天子至于庶人。

    ”注與彼同,唯改喪為禮耳。

    雲“使不肖企及,賢者俯從”者,案《喪服四制》曰:“此喪之所以三年,賢者不得過,不肖者不得不及。

    ”檀弓曰:“先王制禮也,過之者,俯而就之;不至焉者,而及之”也。

    注引彼二文,欲舉中為節也。

    起踵曰企,亻免首曰俯。

    雲“夫孝子有終身之憂,聖人以三年為制”者,聖人雖以三年為文,其實二十五月而畢。

    故《三年問》雲:“将申夫飾之君子與?則三年之喪,二十五月而畢,若驷之過隙,然而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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