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卷四】
言「至教」者,至實教也。
如《二十》抄[129]。
汝言若爾,亦有我見非顛倒者,何故汝教中我見染故,斷之成聖;要無我見,能得涅槃;故毀我見,贊無我也?
此就他宗相違爲難。
汝宗自言起我見者,沈淪生死。
以是染故,起無我見,能證涅槃,以是淨故。
今就彼宗,故得成難。
【論文】
一?一○四 豈有邪見能證涅槃,正見翻令沈淪生死?
【疏翼】
第叁總征前內外道我見有無所緣中,第五邪見豈能證涅槃。
【述記?卷四】
此、總結難。
無我見是邪,能證涅槃,不順所緣故;我見是正,翻沈生死,能順境故?《廣百論》中亦作此難[130]。
【論文】
一?一○五 又諸我見,不緣實我,有所緣故,如緣餘心。
【疏翼】
第叁總破上二種叁計差別執我中,第四我見不緣實我,破亦即總破前師。
文分爲叁︰一、破緣我之見,二、破我見所緣,叁、曲結。
此即初文。
【述記?卷四】
此下第四、總破前師。
不須別說染、淨之慧,但汝所說緣我之見,今皆破之。
無相符過。
應爲量雲︰汝緣我之見,不緣于實我;宗也。
有所緣故;因也。
如緣我外色等之心;喻也。
文有次第,如是應知。
然就彼計,皆[131]有我見,不緣我生。
如僧佉說,吠世史迦作者我見,不緣實我生[132]。
是橫計故。
餘計相望,準知亦爾。
故今此宗應有分別︰汝等各別言非橫計緣我之見,方成有法。
今大乘意欲顯但是緣我之見,皆不緣于實我生故,不[133]須分別。
此破能緣不緣我起。
【論文】
一?一○六 我見所緣,定非實我,是所緣故,如所餘法。
【疏翼】
第四我見不緣實我破中,第二破我見所緣。
【述記?卷四】
此中量雲︰我見所緣定非實我;宗也。
是所緣故;因也。
猶如所餘色等諸法;喻也。
宗中如前,亦應分別。
彼等各計有我見境,非實我故。
【論文】
一?一○七 是故我見不緣實我,但緣內識變現諸蘊,隨自妄情,種種計度。
【疏翼】
第四我見不緣實我破中,第叁曲結。
【述記?卷四】
此、曲結也。
如《瑜伽》[134]、《顯揚》[135]十六大論[136],皆緣影像自心相分爲所緣緣,無有一我是[137]相分者。
故是[138]但緣識所變蘊,蘊各別計[139]故,故言「諸蘊」。
即計此蘊種種計度,故[140]與小乘所說有異。
【疏翼】
以上文勢有五中,第叁總破上二種叁計差別執我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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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結」字,《金藏》作「诘」。
[2]此文分四中之初也。
[3]即無自性。
[4]「法」,謂緣起。
[5]以上緣起諸法,均非一常體性。
[6]「問答我後」四字,《金藏》無。
[7]「犢子部」,梵文爲「vatsiputriya」,《異部宗輪論》雲︰「謂補特伽
羅非即蘊離蘊。
」
[8]「正量部」,梵文爲「sajmitiya」,同犢子部說,有《叁彌底部論》。
[9]「本經量部」,梵文爲「sajkrantivadin」,《異部宗輪論》雲︰「執有勝
義補特伽羅。
」
該論《述記》卷下雲︰
「執有勝義補特伽羅」,但是微細難可施設,即實我也。
不同正量等非即蘊離蘊,蘊外調然有別體故也。
[10]「置」字,《金藏》作「緻」。
[11]即問遍計所執實一常我。
[12]「次」字,《金藏》無。
[13]「釋」字,《金藏》有,餘無。
[14]「四」下,《金藏》有「解」字。
[15]「設」字,《金藏》有,餘無。
[16]即敘叁類計,正破外道。
[17]文分爲五中之第一。
[18]「外道」二字前,《金藏》有「諸」字。
[19]「史」字,《金藏》誤作「央」。
[20]「來」字,《金藏》無。
[21]「此成遍因」四字,《金藏》無。
[22]「第」字,《金藏》誤作「業」。
[23]「叁德」,謂喜、憂、暗。
[24]護法《廣百論釋論》卷叁雲︰
一類外道執我周遍,于一切處受苦樂故。
「我」無形質,亦無動作,不可隨身往來生死,故知內我遍于一切。
《樞要》卷上雲︰
破我之中,數論勝論立我宗雲︰我性是常,許無初後故。
如虛空等。
又我體周遍,許常住故。
如虛空等。
前所立宗,即爲此因。
我體常遍。
許隨身造業受苦樂等故。
如太虛空。
難初量雲︰有有法差別相違過。
我有法上,意所許義︰隨身造業受苦樂我、不隨身造業受苦樂我,是有法我之差別。
今作相違雲︰汝我應非隨身造業受苦樂我。
許無初後故。
如太虛空。
難第二量作法差別相違過。
體周遍法自相上,意所許義︰隨身造業受苦樂體周遍、非隨身造業受苦樂體同遍,是法差別。
今作相違量雲︰汝我應非隨身造業受苦樂體周遍。
許常住故。
如太虛空。
難第叁量雲︰隨身之因雖無隨一不成,于同喻空上無。
即有不共不定。
常遍之宗,空爲同喻,瓶爲異喻。
隨身造業等因,二俱非有。
論文或別作比量相違難雲︰汝我應不隨身造業受果。
許常遍故。
如太虛空。
此別以比量征,不要敘其本量。
[25]「呾」字,《金藏》誤作「咀」。
「昵楗陀弗呾羅」,梵文爲「nirgrantha
jbataputra」。
[26]護法《廣百論釋論》卷叁雲︰
一類外道作如是言︰我若周遍如虛空者,不應隨身受諸苦、樂,應如空界,無所往來,其性湛然,非作、受者。
是故我性應如色等,隨所依身形量不定。
雖無形礙,而有所依,轉變隨身受諸苦樂。
雖依形質有卷有舒,而我體性無生無滅。
如油渧水,隨水廣狹;雖有卷舒,而無增減。
《樞要》卷上雲︰
離系立量雲︰所說之我,隨身不定。
身所有故。
猶如影等。
下難中應雲︰我應可分析。
執隨身故。
猶如影等。
不須以卷舒解隨身義。
[27]「播輸缽多」,,梵文爲「pawupata」。
[28]「瞿」,梵文爲「go」。
[29]《俱舍光記》卷叁十七雲︰
「播輸缽多」外道,此雲「牛主」。
「主」謂天主。
摩醯首羅天﹝梵文爲「mahewvara」﹞乘牛而行,故名「牛主」。
此外道學彼天法,從彼爲名,故名「牛主」。
此外道受持頂上持一發子,身體塗灰。
[30]「呾」,金陵本誤作「咀」。
據《俱舍》卷五,應作「伐」。
[31]「拘」字,《俱舍》作「勺」。
[32]「波利呾羅拘迦」,梵文爲「parivrajaka」。
[33]《俱舍光記》卷叁十七雲︰
是出家外道受持執叁杖行,擬安衣服瓶缽等物,並剪鬓須,無義苦行。
《廣百論釋論》卷叁雲︰
一類外道複作是言︰若我體性隨形量者,即應如身有分有變。
又汝執我隨所依身,似水依堤,如油逐水;是則此我如彼水油既變既多,非常非一。
引此爲喻,而言我體爲常爲一,與理相違。
是故我體住于身內,形量極細如一極微,不可分析,體常無變,動慮動身,能作能受。
[34]《大智度論》卷叁十六雲︰
意有二種︰一者、念念滅,二者、心相續名爲一。
爲是相續心故,諸心名爲一意,是故依意﹝應指阿賴耶識﹞而生識,無咎。
意識難解,故九十六種道﹝有作九十五者﹞不說依意故生識,但以依神﹝即我﹞爲本。
[35]編按:此句依《大正藏》增。
[36]即單破數論、勝論。
[37]即雙破二論。
[38]「雲」字,《金藏》誤作「玄」。
[39]「文」字,《金藏》作「論」。
[40]《金藏》作「道」,餘作「導」。
[41]即若無「汝執」言。
[42]「許」字,《金藏》無。
[43]九實中第八,如雲︰
實性者,謂一切實和合,于一切實實诠緣因,于德業不轉,眼觸所取,是名實性。
[44]《十句義論》雲︰
我雲何?謂是覺、樂、苦、欲、瞋、勤、勇、行、法、非法等和合因緣,起智爲相,是爲我。
[45]謂常故、遍故、無動轉故。
《廣百論釋論》卷叁同破大梵天等計雲︰
複次,有執我體常、遍、無礙、能造萬物,名爲作者,此亦不然。
義相違故。
若汝執我有動作用,名爲作者。
即有無常,及有質礙、不遍過失。
現見無常、不遍、有礙,方有動作。
常、遍、無礙、有動作用,曾未見故。
若所執我無有動作,雲何得名能造作者?是故必應許有動作。
若爾,應許我體無常、有礙、不遍。
[46]「餘祠」等五字,《金藏》作「餘同授等」四字,並在「作諸業時」
之下。
即「且如于天授作諸業時,餘祠授等亦應作業」。
[47]「一故」,《金藏》作「故一」。
[48]「調」字,《義演》牒文作「條」,《金藏》作「迢」。
[49]「許」字,《義演》牒文、《金藏》作「許」,餘作「計」。
[50]「同」字,《義演》釋文、《金藏》無。
[51]《金藏》作「燈光爾爾我體」。
[52]謂依他起。
[53]如衆燈光交遍。
[54]「遂」字,《金藏》作「亟」。
[55]「以」字下,《金藏》有「自我與」。
[56]謂一與一切處無別故。
[57]智周《演秘》雲︰
共果山等,雖處無別,體非是我,然是所受。
可一受時,餘不能受。
我能作受,豈得相例?
道邑《義蘊》雲︰
有情共果,是所作受,不得一受一切受。
我是能作受,故合一受一切受。
[58]「然」字,《金藏》有,餘無。
[59]「提婆達多」,即天授。
[60]「耶若達多」,即祠授。
[61]「所」字,《金藏》無。
[62]「合」字,《義演》牒文、《金藏》作「合」,餘作「各」。
[63]「許」字,《義演》牒文作「計」。
[64]「蛨」字,《義演》牒文作「排」,《金藏》作「抑」,金陵本作「棑」。
[65]喻亦如影。
[66]《廣百論釋論》卷叁破雲︰
此亦不然,以違理故。
衆微聚積成極大身,我在其中,形量極小,雲何小我能轉大身,舉體同時皆見動作?
[67]「如」字,《金藏》無。
[68]《廣百論釋論》卷叁雲︰
若汝意謂我量雖小,而于身中往來擊發,漸次周匝,如旋火輪。
以速疾故,謂言俱動。
[69]《廣百論釋論》卷叁雲︰
若爾,我體巡曆